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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6章 外勤摸排线索多,技术介绍串并案(1 / 1)

第076章外勤摸排线索多,技术介绍串并案

晚上九时,大家又在派出所会议室里参加案件碰头会,唐局长也抽空赶了过来。

根据分工,各组汇报一天的工作情况。

谈组长说道:

“我们这组今天主要是做了两件事,一件是对受害人家人进行访问,另外是排查了一名可疑人员。

在访问受害人父亲袁国致时,他反应昨晚前后门都是他闩的,早上发现情况后,他没有注意后门,但是可以肯定前门是闩着的;而调查其两个弟弟袁正平和袁正利,都反映早上起来时,后门是敞开的。因此,推断作案人从后门进出的可能性较大。

在时间点上,凌晨一点钟,袁国致还起来过,开后门,上了厕所,这时候后门还是闩好的,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因此发案时间在今日凌晨一点钟之后。

对袁国致所说的时间,我们进行了核对,时间是准确的。

非常奇怪的是,袁国致一家人什么响动都没有听到过。

我们赶到彭家大屋村彭家大屋湾,找到了袁淑华的男朋友彭志高,经侧面了解,其家人证实昨晚他都在家,没有外出,可以排除作案的嫌疑。

我们这一组今天的调查结果就是凌晨一点之后发案,作案人极有可能是从后面进和后面出。”

“有没有可能是乘着袁国致上厕所的时候,作案人溜进了室内呢”张局长问道。

“这种情况基本上可以排除。因为他家的厕所就在后门旁边不远,他也就是抽了支烟的时间罢了。再说,这夜深人静的,如果有人走动的声音,他肯定是可以听到的。”谈组长介绍道。

二组组长柯尊平组长说道:

“我们这一组主要是对外围情况进行访问,从目前访问的情况来看,有一点线索。

对袁国致家邻居和本湾子的人进行访问,村民袁国豪(男,56岁)反映:凌晨4时不到,他就起床了。为的是赶农时腾开牛。因为他用的牛是几家合用的,每家都急着用,因此他就起了个大早。

4点多一点,估计也就是4点十分左右。他牵着牛。拱着铁犁。走到湾子口时,看见一个黑影往湾东方向走去,行走的脚步比较快。时不时还能看见灯光。由于距离比较远,无法看清楚黑影面貌和衣着,只是借着灯光的晃动,他感觉对方手里拿着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也无法确定。

这个黑影在案发时间在现场附近出现,有重大作案嫌疑!

我们顺着湾东方向,也就是黑影离开的方向继续访问,在隔壁的吴平江湾找到了另一个目击证人吴风杰。

吴风杰,男,现年65岁,农民,有哮喘病。他是早起来出去放牛的。在湾子通向镇区的机耕路上,有一个中年男人,手里拿着袋子从他后面快步超过了他,朝镇区方向行走,根据我们反复推算,时间应该在四点三十分左右,我们进行了侦查实验,从现场湾到吴风杰遇见那个中年男人的位置,步行的时间正好,再加上,这个中年男人和前面说的黑影行驶方向都是一致的,因此,我们推断吴风杰遇到的这个中年男人和前面袁国豪说的黑影就是一个人!”

这样的推理有依据,我不由得点了点头。

柯尊平组长继续说道:

“经我们反复做工作,几个人吃完了三包烟后,在我做出了一定要保密后,吴风杰才说,他认识这个中年男人,是邻村王兴和湾人,不知道具体姓名,但是他知道这个人的父亲外号叫王麻子。

我们迅速赶到石家晚村王兴和湾,经调查,该湾叫王麻子的只有一个,而王麻子也只有一个儿子,他这个儿子学名王才江,男,38岁,身高172,务农。经济情况一般,为人十分狡猾,无前科或者劣迹。经深入外围调查,此人常是昼伏夜出,群众都搞不清楚他晚上出去做什么。

考虑到案情重大,我们没有惊动他。”

张局长问道:

“王才江的家庭情况呢”

柯组长回答道:

“王才江和王麻子是分开过的,王才江家有四口人生活,妻子叫胡素芳,与他同年,另外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王芳,今年16岁,小女儿叫王小芳,今年15岁,都没有上学,在家里务农。”

“好,这条线索非常重要!”唐局长笑着说道。

三组陈光辉组长说道:

“我们对袁家畈村、石家晚村、夏仙村、冯铺村四个村进行了同类型案件的摸底,尚未发现有同类型的案件,但是我们摸出来了同类型的人,群众反映夏仙村徐家湾徐平俊曾经有入室强奸妇女的前科,我们围绕徐平俊展开了大量秘密工作。

徐平俊,男,现年28岁,单身,身高165左右,务农。平时表现流里流气的,喜欢和妇女开玩笑,并有借开玩笑之机,搂抱妇女的行为。有据可查的是前年腊月初十,他溜到本湾妇女柯细娥(34岁)家,藏在厨房里,被柯细娥发现后持棍棒赶走。

经找柯细娥核实,的确是有此事。由于柯细娥丈夫徐凯平时都是外出做事,不在家,徐平俊就常到她家里玩,有时对柯细娥动手动脚的。但是,这次被赶走后,徐平俊再也没有去过她家。

我们这组的情况就是这样。”

随后,情报队、派出所都汇报了各自的情况,派出所倒是摸了不少疑似强奸的案件,我都一一记录在笔记本上。

外勤和派出所介绍完情况后,郑队长代表技术队说道:

“我向各位领导介绍下现场勘查情况。

袁淑华家位于袁家畈村袁家湾中部。为一栋砖混结构连四间房屋,坐北朝南,西北角有一个厕所,离房屋距离18米,其他方向,或近或远,都是居民房间。连四间房屋中间是堂屋,西侧是袁淑华睡房,东侧是其父母和两个弟弟睡房。

对外共有两道门,分别是前门和后门。根据访问。案发之后前门是闩着的。在前门,我们也没有发现可疑的痕迹;刚才谈组长介绍了,袁淑华两个弟弟都反映后门是敞开的。后门为对开木门,在木门闩处。我们发现了点状和线条状的新鲜痕迹。经我和李队长研究。根据痕迹特点,分析作案人是用剪刀尖类物品拨动门闩后入室,我们也进行了实验。通过实验证实这种方式是可以将门拨开的。分析认为,这后门就是作案人的进出通道,拨门入室。

经我们反复观察,在袁国致房间、其两个儿子房间的房门锁扣上,均发现了一种丝状物品,认为是麻绳的残留物的可能性较大,分析认为这两个房间的房门曾经被人反扣过,因此而留下麻绳类残留物。

袁淑华房间房门敞开,无明显破坏痕迹;南墙有一扇窗户,窗户安装有玻璃,但有两块玻璃缺失,外围未安装防盗网,室内也没有安装窗帘,窗户无明显的撬压破坏痕迹,排除了从窗户入室作案的可能性。

室内南窗下有一张桌子,西南角有一个书柜,西北角有一个衣柜,衣柜内衣服里放有三百元现金,桌子、书柜、衣柜、衣服等处未见明显翻动,现金也在。东北角有一张床,床北侧有一条女式短裤,裤档部有一个孔洞,呈椭圆形,直径3左右,创口大部分边缘整齐,局部呈锯齿状,经研究,应该是用剪刀类剪切所形成;床中间位置,有点状血迹。

床头东侧本有一个按钮开关,按钮上提取到粗线条的手套印,但开关和房间灯泡都不见了,我们在现场外围进行了搜索,也未发现开关和灯泡。

我下面再介绍下袁淑华的伤情:

右侧处留有齿印,比较表浅;右侧大腿内侧有两条平行的划痕,经测量,长度达7,单道伤痕宽2,深度02,两道伤痕间距为5,从大腿内侧斜向大腿中间位置,内重外轻。

经法医检验,袁淑华的确是被强奸了,阴什么道有新鲜的红肿,处什么女膜有新鲜的破裂,破裂具体地点是在九点钟位置,在阴什么道里,提取的分泌物里,有作案人的精斑。

根据现场勘查,我们得出如下结论:

1、案件性质:强奸、伤害;

2、作案人为一人,男性。

3、作案过程:作案人通过南侧窗户窥视室内只有受害人一个人在睡觉,就弯到屋后,用剪刀尖将后门拨开入室,用麻绳类物品将另外两个房间门反扣了后,推门进入袁淑华房间,扯下了按钮开关,下掉房间灯泡,使用一种特制的作案工具,将袁淑华击伤、击晕后,用剪刀剪开短裤档部,并解开袁淑华短袖上衣和胸罩,对袁淑华实施强奸。在强奸的过程中,也可能是感觉不方便,又脱了袁淑华短裤,继续实施强奸。

强奸完毕,拿走了按钮开关、灯泡,又取走了反扣房间的绳索类物品,从后门逃离现场。

4、现场痕迹物证:精斑、牙齿印、绳索纤维、剪刀痕、手套印。

5、作案人随身携带工具有:照明工具、剪刀、绳索、特制击晕工具。

6、串并案件:我们反复比对了袁淑华身上的伤痕,其长度、深度、间隔距离等等都和以前的案件受害人身上的伤痕一致,可以肯定是同一种工具所形成,因此,这起案件和以前案件完全可以串并侦查。

我们现场勘查情况就是这样。”

郑队长说完后,会议室里一片沉默,我知道大家期待的指纹和足迹都没有,因此非常失望。

一时间,若大的会议室里气氛凝重,有种窒息的感觉,只听到喝水的声音、用力吸烟的声音,间或有几声咳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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