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如月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一诺把她带到自已办公室里。
一聊完发现已是天明。
他要送她回学校去。
不想回学校,那些课没意思,我逃掉就是。
她跟他抗议。
他却皱着眉对她道,你必须回去。大学学不到东西?总能学到点的,老师讲得不好,你可以自已去图书馆。哪能这样。
你说我,你自已还不是不爱学习。
她记得他之前跟她讲的故事。
从三年级就开始不做作业,数学课的老师很喜欢,自已做了。老师却对他道,做得不好,字迹太潦草。
当下就觉得很委屈,拿起课本砸在老师面前,怒道,你去问问别的老师,他们的作业我做的吗?我还给你做了。
她把这些事学给他听。
一诺却笑,对她道,你真是。好的不学,学我,我现在还后悔呢。
带着如月去吃饭,李灵已经来上班,在公司大厅碰到她。
李灵站在那里发征,如月正挽着一诺的手,在那里笑着说着。
一诺也是一脸宠爱的笑。
李灵讷讷站在那里,心里有如打翻了五味瓶,思来想去不是滋味。她在他身边三年,为他做了那么多,到最后,却还是输给了一个昨天才认识的女孩。
她的确比她年轻,可是相遇的时间是人可以选择的么?
心中黯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一个劲一个劲的往下沉。
李灵,我送她回学校,公司要是有什么事,你给我打电话。
一诺交代了一下李灵,就带着如月出了公司的门。两个人都没注意到李灵面色苍白。
人走出去好远,李灵还低声应着是。心中发酸苦恼,也有不甘心。她怎么能输呢。
她和张一诺也是有缘的啊。
五年前,她去徐州找老同学,车晚点了,一个人走在徐州市的街头,走到一个安静的巷子口时,被几个开摩托车的围住了,当时就知道出了事,可是只有惊吓尖叫的份,四周黑呼呼的,安静异常,想着只有被**的命。
在危急关头,却是张一诺带着小弟救了她。
一直送她到安全地方,她满怀感激,面前的黑衣男人看上去那么有安全感。女人都喜欢危难时出手相救的英雄。
当时李灵要一诺的联系方式,一诺拒绝了。
不是做好事不留名,实在是刚才那几个欺负她的混混就是他手下的小弟,到了末了,当然不好意思说。
只是没想到,两年后,他来长沙,在白道从零开始,在华联超市做搬运工时,却碰到来华联购物的李灵。
李灵还认得他,在人群中远远的惊喜的叫他,然后大步走过来。
在重逢的那一刻,两年前微微波动的情意如今变成惊涛骇浪,让她无法再平静。
他回头间,站在那里,直到她说了很多话,才想起面前的女子是谁。
再后来,她一直照顾他,有事没事都来找他。
李灵觉得两年后再重逢,他离开徐州,哪也没去,来了长沙,这就证明他们两个有缘。
所以一直努力追求着。
后来,一诺做电信公司,倒腾电话卡,需要几十万,李灵毫不犹豫的拿出钱来,资助他。公司果然办成功了,一诺翻了身,把所有的钱外加十万的利还给了李灵。
这个男人的聪明睿智沉稳魄力更加深刻的印入她的脑海。
得不到的人,如果一直在他身边留连观望,我们只会越来越情根深种。李灵就是如此,不肯走,以找不到工作没由,留在一诺的明达电信公司做了前台文员。
守着他,希望终有一天能把一厢情愿的感情,守成两两相悦的爱情。
李灵其实是长沙市有钱又漂亮的富家小姐,可是为了爱的人,可以付出这么多。
到现在,一切成空,你叫她如何堪心。
只是爱与不爱是没有理由的。李灵又是那种特别矜持的人,一切闷在心里不说,一诺又大线条,也一直不知道。
一直把她当好姐姐待。李灵比一诺大两岁。
慢慢地走回到前台,整个人没了任何精神力气。
一直看不到对手在打仗,如今刚看到对手,却又输了。
心情坏到极点。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诺带如月去吃饭。
在一家很雅致的餐馆,椅子是麻绳做的秋千架,地面和墙壁铺的是鹅卵石。他们面对面坐着。
房子里光线暗,竟然还点蜡烛,把外面明亮喧嚣的繁华世界隔开。
在暗的光影里,烛火像一朵黄色的小花,发出的温柔光线形成一个小小世界,这世界里只有他和她。
幸福和安详,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何当共剪西窗烛?很多人平安喜乐的梦吧。
一诺给她点菜。
点了许多菜,自已要了啤酒,给她叫了酸奶,然后坐在那里。
他穿着黑色的休闲外套,嘴角的线条第一次不是下垂的,眼神也有了温度,不再冷漠如冰。
坐在对面的穿着白衣的如月,在晕黄的烛影里仿佛一个温暖的梦。只是如今美梦成真。他竟然被她歪打瞎缠的答应了,心中却不曾后悔,反是相当的开心。想着只要努力,凭着自已,一定能保护好她的。
饭菜上来。
两个人开始吃饭。如月饭量极好,虽然人极瘦,他却饭量极小,虽然人很高大。
其它菜几乎不动筷子,只吃酸辣土豆丝。
如月惊讶。
一边吃一边问。
你点了这么多菜,为什么只吃土豆丝?
我只喜欢吃土豆丝,不喜欢吃别的。
她才明白过来,除了土豆丝,其它菜都是他为她点的。
心中刹时温暖,刚开始看他点菜时,以为他是个自私只顾自已喜好的男人,现在发现并不是,他一开始就为她考虑了,只是霸道的不问她的主意。
为什么这么喜欢吃土豆丝?
就是喜欢。我从小就吃这道菜,吃了将近三十年也没有吃厌。我想一辈子也不会厌的。
如月大惊讶,她也有极度喜欢吃某一件菜的时候,但是热情和喜爱度最多维持一个月,要是一样东西天天吃餐餐吃吃了一个月,第二个月连看都不想再看。如果一样东西经常吃吃了几年,那么连余生都不想再见到。如月有过类似的经验,小时候极喜吃胡萝卜,吃多了,现在看到胡萝卜,就想吐。
没想到一诺这么古怪。
岂止是这个,如月后来还发现,一诺只喜欢黑色,从小到大,穿的全部都是黑色系的衣服,衬衫,大衣,风衣,毛衣,全部都是黑色。而且只喜欢看金庸的小说,从小到大看,到现在看了十多遍,每次去图书馆或者租书店他仍然只借金庸的小说。如月再怎么劝都不听。
他一辈子坚持着自已的爱好,固执执着,从未曾改变。小事上如此,在爱情上亦如此。
他是一个极度痴心和专一的人,如月在此之前在此之后,都没有看到如此专一的人。
丫头,多吃点。看你瘦得——
一诺给她夹菜,把鱼头里面的鱼油挑出来夹给她,告诉她,这个补眼睛。
初初相遇,却仿佛前生认识,对她照顾,为她着想,他自已不觉奇怪,如月也只觉幸福。
如月点点头,谢了他,一边吃一边跟他商量:
一诺,你到我学校去,请我室友吃饭唱歌好不好。
好啊。
他点头。
虽然他没有问为什么,如月却不放心,要解释,是我们寝室的规矩,谁有了男朋友就要男朋友请客吃饭然后去唱歌的。我都吃了她们男朋友好多顿了。呵呵,很不好意思呢。
想起从大一到大三,室友男友不断,一个男友第一次见面要请客,室友过生日,男友也要请全部室友,室友生了气,男友要哄,最好的办法就是请全部室友吃饭,给足女生面子,自然就不会再生气,更别说平时什么圣诞元旦了。
大家几乎都请了,就如月除外。
所以如月吃着大家的,一直很愧疚。
可是现在不一样,现在有了一诺,她也有了男朋友。
想到一会到寝室里宣布自已请大家吃饭她们尖叫的样子,她就止不住笑起来。
一诺喝着酒,看到她在那里边想边笑,自已也忍不住笑起来,想这丫头真的是个孩子,一点点小开心就知足得眉开眼闭的。
一会,我开车把她们都接过来,我们请她们到华天去吃饭好了。
啊,华天,太贵了,不用,到我们学校附近的饭馆就行了。
没事,丫头,我有钱。一顿饭吃不穷的。
他望着她直笑,看着她又开心又不好意思的神情,心里觉得真有趣。从不未曾经过的幸福盈满心间,然来恋爱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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