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大学(1 / 1)

火车到了北京站,我下车出了站台,雇了辆三轮到取货处取出了邮包,坐上三轮来北大报道。一进校门便有老师在哪接待,等我们凑齐了一拨,由一个同学领我们去宿舍。我被分配到了文科,兼修政治经济学。第一天上课,老师便给北大来了个简介,他说道:“北大创办于一八九八年,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辛亥革命后,于一九一二年改名北京大学。作为新文化运动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北大为民族的振兴和解放、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老师讲完,让同学们畅谈自己的理想。一个胖乎乎的同学站起来说道:“我的理想是当官!”引起了同学的一片笑声,有的同学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老师说道:“同学们不要笑,我觉得他说的没错,当官也是为人民服务嘛!”北大的校风就是这么真实可敬。

下课后,我给家里写了封信,报告了我在这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信中让父母代我向全院的老少问好,还特别向王爷爷、吴伯、朱姐及姐夫问侯。最后问到了我的同学小华子的工作情况。小华子到了中学后期,学习一落千丈,父母见他考大学无望,便让他报考了技工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机**厂当了一名工人。

写完信,贴上了邮票投到邮筒里边,我又回到了宿舍。班里该选班长和班级委员了,采用自我报名和同学们推荐的办法。我第一个报了名,老师让我发表演说,我站起来说道:“老师和同学们,如果大家选我当班长,我将带领大家搞好团结,努力学习,不让一个同学掉队。我的竞选选演说发表完了。”同学们一片掌声,我坐在了座位上听别人的演说。

又有几位同学竞选发言。他们的发言毫无章法,也没什么主题,更无新意。同学稀疏的掌声便说明了问题。最终我以高票当选,接着又选出了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选出了科代表。一切选举完毕,大家坐在一起开了个小会。

散会后,我又想起了卡秋莎,拿出信纸给她写了封信,写我如何的想念她,并且发誓,大学毕业就娶她。这封信是用俄文写的,我断断续续的足足写了一个小时,写了整整两篇纸。写完,叹了气,把信纸装进信封,写上地址,最后端端正正的写上了卡秋莎几个字,在卡秋莎下面用俄文标注上。贴上邮票投进了信筒里,我好象完成一项艰巨任务,心里敞亮多了。

我们班组织了一个读书会,参加的人不下三十人。每次读书都到未名湖畔的草地上,坐在毛绒绒的草地上,望着一湖碧水,倒映在水中的垂柳,心情好极了。这未名湖是校园里的一景,她位于燕园的中心地带,有小桥流水,垂柳斜阳,钟亭岛阁,流水长廊,湖的南面有翻尾石鱼的雕塑,中央有湖心岛由桥与北岸相通,岛上有一石舫,南岸有钟楼、临湖轩、花神庙,美景数不胜数。

秋天香山红叶红了的时候,我组织全班同学和教我们的老师游了趟香山,我雇了汽车,拉着同学们和老师来到了香山,满山的红叶红的象火,亮的象闪电。中午每人一个夹心面包和一瓶了气水,就这样还花去我四十多块哪。

回到学校,老师让我们写篇香山游记。我想了想,写道:满山遍野的香山红叶红了,红得象燃烧的火焰,象革命者的鲜血,是谁染红了你?是秋霜,还是秋天的寒风,都不是,是人们的心情。接着我又写了我的观感,洋洋洒洒的写了一片纸。写完交给了老师,老师看完后说道:“写的不错,真是声情并茂,可以作教学的范本。”

卡秋莎来信了,那俄文小写的隽永可爱,彷彿见字如见人。她信里写道,她也很想我,天天做梦我就在她身边。醒了之后,才知道是大梦一场。她说她为什么来中国找对象,因为俄罗斯男人好酗酒,喝醉了就打老婆,她看不起这些男人。她说她第一次见到我,就看中了我,虽然我比她小两岁,那也不是大问题。她说等我毕业了就结婚,然后带我去苏联,我父母就我一个儿子,连他们也带上。她已经写信告诉她母亲了,母亲没意见,唯一的条件是我们必须回到她身边。她又写道,我父母是两位高级知识分子,不会嫌弃我的公婆的。我家的房屋很多,去了不愁住的地方。

这封信她写了三篇,写的字字珠玑,句句感人,彷彿马上就要结婚了似的。最后写道,吻你!落款是,最爱你的人:卡秋莎。

看完信,我想到,我要是去了苏联,我会想四合里的人们的。打这以后她每隔几天就给我写封信,说爱慕之情。我也是有信必回,向她汇报一下学习的近况。

接到了家里的来信,是父亲写的。父亲没念过几年书,信里还些错别字。他来信介绍了家里的情况,说母亲也上班了,供我上大学没问题了。还说了四合院大家的情况、我看完了信,给父亲回了封信,说上大学除了吃饭都是国家供给,说饭钱卡秋莎月月给我汇来,不用麻烦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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