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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行贿(1 / 1)

新港县的海鲜大酒楼是全县城里面最大的酒店,平常人来客往的就很热闹,这一天中午却更是张灯结彩,大门口站着两排红衣服的鼓乐手,吹着迎宾乐曲,更显得喜气洋洋。

这一天,正是鲁副局长一双儿女满月的喜日子。酒店楼下的大厅里摆了好几十桌酒席,这个时候差不多已经坐满了,就在要开席的时候,酒店门外传来一陈骚动,众人正觉得奇怪,就听一个洪亮的声音说道:“鲁局长,恭喜你喜得贵子千金,本人送上黄金万两,聊表心意。”

大家觉得奇怪,鲁局长在公安局里面虽然是二把手,可是他是土生土长的地头蛇,实际的权力几乎要超过局长,大家拍他马屁,就是想趁此他儿女满月的机会,多送一点礼,也是抱在红包里面,不敢明目张胆地说出来,可是外头这个人,却是明当明的喊送黄金万两,却又是什么道理?

大家正在迷惑,鼻子里就闻到一股恶臭,不觉面面相觑,不知所措,有几个好事的冲出门去观看,但见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一手握着一根扁担,正在看着前边滚着两桶还在淌着大粪的木桶,仰头哈哈大笑,显然,这是他干的好事。众人正觉得奇怪,谁会这么大胆,居然敢来捣乱,就在这时,斜刺里冲出几个便衣警察,不由分说,将那个络腮胡子摁倒在地,鲁大刚此时也站在了门口,脸上几乎没有一点表情,不知道他是喜得一子一女,心里并没有杀气,还是另有想法,只见他谈谈地吩咐道:“放了他!”

几个民警不解地望着鲁大刚,一个虎头虎脑的警察邹着眉头,愤愤不平,提醒道:“鲁局长,他是寻衅滋事,可以拘留他的。”

那个络腮胡子嘿嘿嘿笑道:“鲁大刚,你这狗娘养的,老子不怕你!嘿嘿嘿,哈哈哈。”

鲁大刚不搭理那人,冷冰冰地吩咐手下,说道:“放了他吧,我不想多生事端......”

那络腮胡子并不领情,大声说道:“你现在放了我,是不是背后想捅我一刀?各位给我做个见证,如果我无缘无故死了,肯定是这阴险小人下的毒手!”

鲁大刚的心腹手下不容那络腮胡子罗里吧嗦地吓嚷,连推带拽把他轰了出去,鲁大刚眯着眼睛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脸上的神色叫人捉摸不定。

这时朱胜天早已叫来了酒店服务员,说道,“辛苦大家,多抬点水来,把这里冲刷干净,费用我会出的。”

鲁大刚走进大厅,脸上已经露出了笑容,招呼大家入席,众人面上客套一番,可是刚刚给那络腮胡子一闹,心情再也没有一开始时候的高涨了,本来欢欢喜喜的满月酒,吃得有点闷声闷气的,不伦不类的,没有了欢天喜地的味道。

在大厅一角的一个小小的包间里,喜气洋洋的陆晓红还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不愉快一幕,此时她正逗她的干女儿朱牡丹玩。

那朱牡丹是本县的大商人朱胜天的小女儿。朱胜天还有一个儿子,现在已经上了大学三年级了,本来朱胜天觉得一个孩子就少,儿子上大学一走,就更觉得空虚了,跟老婆商量再生一个,他老婆一开始笑着说:“都一大把年纪了,哪里还能生得出来?”哪知道,说有真的就有了,有一陈子老觉得恶心呕吐,本来还担心出什么大毛病了,到医院一查,有孕了,朱胜天欢天喜地,把老婆送在医院里养胎,毕竟年龄大了,在医院里最保险了。

一年前,朱胜天的女儿出生了,那孩子长得粉嘟嘟的,象鲜花一样的漂亮,人见人爱,据说起名字时,还有一个小插曲,朱胜天说了好几个名字,什么朱碧云啦,朱芬芳啦,她都哭着摇头,好像不愿意,朱胜天一筹莫展,正在抓头挠腮,忽然看到花瓶里鲜艳的牡丹花,不觉脱口而出道:“叫牡丹,朱牡丹。”话音刚落,朱牡丹居然不哭不闹了,还“咯咯咯”地笑了。这事传得神乎其神,可是不知道是真是假。

朱胜天和鲁大刚私下交情甚好,有一天晚上,鲁大刚带着陆晓红去朱家作客,刚刚有孕在身的陆晓红特别喜欢孩子,一见朱牡丹,更是喜爱有加,不由分说从颈上取下金项链,毫不犹豫戴在朱牡丹的脖子上,当场就认了这个干女儿,这个干女儿特别乖巧,对陆晓红喜眉笑脸,哦哦啊啊地讨好,逗得陆晓红晕晕乎乎,高兴异常。

却说此时的小包间里面,气氛祥和,刚刚呀呀学舌的朱牡丹对双胞胎姐弟异常的感兴趣,爬在加大的婴儿床上不愿意下来。她特别对鲁风顺显得很是痴迷,胖嘟嘟的小手轻轻摸着鲁风顺的脸,小小的脸上充满了温柔,嘴巴里叫着:“哎姐,哎姐。”

鲁风顺好像也很兴奋,嘴巴里嘟哝着:“花花花。”似乎两人从来就是认识的一样。

朱胜天老婆笑着将她抱了回来,笑着说道:“什么姐啊姐的,这是小弟弟,小妹妹。你这小傻瓜。嘻嘻嘻。”

可是朱牡丹不愿意叫她妈妈抱着,吵着要回到那张加大的婴儿床上,嘴巴还是固执地叫着:“哎姐,哎姐。”

其实大人们哪里知道,朱牡丹喊的是“爱杰,爱杰”,而不是叫什么姐姐,他们在阴曹地府就已经熟悉了,朱牡丹正是和以前金爱杰相熟的那朵鲜艳的大牡丹花。

就在这时,门被推了开来,鲁大刚和朱胜天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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