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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正文_第510章:黄老爷子(1 / 1)

付圣冰笑容可掬地也喝了两口,王婆卖瓜地道:“嗯,确实不错,味道确实不错!”

接着她轻盈地走进了厨房,将汤碗放下。()

然后她又坐在我身边,将两条腿蜷在沙发,突然说道:“老赵,明天跟我去买辆车怎么样?”

我微微一怔:“你都几辆车了,还要买?”

付圣冰满怀幻想地道:“我想买辆宝马!”

我道:“付大小姐,省省吧,你现在个人的私家车有两辆,你知不知道,象你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多少人还在骑自行车?”

这样说着,我突然想起了我那可怜的由梦。她身为堂堂将的女儿,竟然连一部私家车都没有,当初我们俩还要靠电动自行车来代步,再跟社会的这些豪门千金相,生活水平实在是天壤之别!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自己要趁着这段潜伏的机会,努力创造价值,等任务一完成,我马买一辆私家车,再将房子好好装修一下,然后让由梦披金戴玉,让她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还有,我们要办一场稍微奢华一些的订婚宴,然后再办结婚宴,结婚的时候,我们要走走后门,将特卫局闲置的那些好车,如奥迪8凯迪拉克什么的,统统拉过去助阵一天……这样想着,我倒是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那美好的憧憬,那美好的爱情,一直是激励我安慰我的动力,我期盼着,期盼着任务尽快完成,那样我可以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去面对我的爱人,去面对我的爱情以及我的神圣事业。我承认,进入社会之后,我的确是受到了社会一些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对于军人来说,社会像是一所大学校,他能让军人从单纯走向成熟,从刚直走向聪颖甚至是圆滑。我虽然不是拜金主义者,但是我却偏正了曾经的那些想法和认识。以前我总认识钱是身外之物,社会的腐朽生活方式与我无缘,甚至是极力排斥,但是现在看来,我错了!我觉得军人也应该紧跟社会的步伐,将社会一些好的东西转移应用,否则在我们的军人退役之后,会被社会的人们称之为‘傻大兵’……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么多,总之,我虽然没被社会的灯红酒绿束缚住,但的确还是较喜欢现代人那些时尚现代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

付圣冰见我在兀自地遐想着什么,碰了一下我的胳膊,重复道:“我是说真的!有钱不花,过期作废!说不定人民币还要贬值呢!”

我反问道:“那么多车,对你来说有什么实际意义?”

付圣冰道:“当然有啦!其实我算是够节俭的了,我有一个同学,一个人有一辆奥迪6,两辆宝马,一辆奔驰,还有一辆雪佛兰跑车!”

我觉得付圣冰的思想未免太过于‘奢侈’了,有钱人有两种,一种人越有钱越吝啬,另外一种人越有钱越得瑟,付圣冰显然属于后者。

付圣冰见我不说话,接着道:“反正我觉得有钱不花太亏了,你没见现在房涨长的好厉害吗?连北京郊区的房价都涨到一万六七了,关村望京这边两三万!有了钱之后不赶快出手,说不定过几年之后,一百万块钱,只能抵过了现在的二三十万!刚刚找老爸申请了四十万玛内,准备买辆宝马!”

我不置是否,只是觉得付圣冰对社会的一些高消费方式倒是挺内行的。

不过我还是汗颜地道:“你四十万想买辆宝马?”

付圣冰叹了一口气道:“那有什么不可能!买不起进口的还买不起国产的?华晨的呗!反正都是宝马,买华晨还支持国产,你不是一直号召我和圣依支持国产吗?”

我‘哦’了一声,却也不方便再发表看法,我知道,付圣冰决定了的事情,很难有所改变。况且,付总有的是钱,买辆宝马对于付家来说,像普通人家买件玩具车一样轻松。

但是我还是对付总这种纵容子女的做法有些不理解,哪有这么惯着孩子的,零花钱一给几十万,这不是惯坏了孩子吗?

付圣冰接着问道:“老赵你说我是买什么颜色的好,你喜欢白色的吗?”

我摇了摇头道:“不知道。你买车又不是我买车。”

付圣冰干脆再朝我坐近了一些,噘着嘴巴道:“我是想让你帮我参谋参谋。你说买白色的好不好?”

我随口道:“还行吧,白色的显干净,显大气。”

付圣冰再问:“男的开白车好吗?”

我道:“好啊。男人开白车显得有修养有内涵,黑车则显得深沉档次,反正各有各的优点!”

付圣冰眼珠子一转,道:“那好。那我买车白色的!”

我道:“你买车问男的开着好不好干什么?”

付圣冰嘻嘻道:“秘密!”

我汗颜地不再吱声。

随后付圣冰站了起来,哼着小曲溜回了房间。

我望着她的背影,突然之间象是意识到了什么。

难道付圣冰她…

次日早五点半,我准时醒来,开始重复已经被搁浅了好几天的晨练。

正所谓是一日不练手生,此话一点儿也不假。事隔几天,我趴在地做俯卧撑的时候,觉得平时略微吃力了一些。

然后出了天龙大厦,象以往一样在望京各条街道徜徉。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伊士东酒店外围,我竟然遇到了穿一身淡黄色运动服的金铃。

她仍然象往常一样,轻盈地小跑着,那身体的线形,仍然象以往那样明朗,优美,虽然清晨还带着几分朦胧的夜韵,但是却为她的身影蒙了几丝神秘的气息,让人忍不住多瞄她几眼。

我本不想再与她同行,但是金铃却也率先认出了我,紧跑了两步,冲我喊了一声:“赵队长!”

我停下步子,回头冲金铃笑了一声,道:“金总好。”

金总在我面前停下,用手揩了揩脸的汗水,道:“好长时间没一起早练了呢!”

我嗯哼一声,算是附和。

金铃道:“从今天开始,咱们说好了,每天早恢复以前,一起晨练!”

我望了一眼金铃那开朗的笑容,倒是没有理由拒绝。

一切都像是往昔的重复,我们一起跑步。

其实我一直想问问金铃的父亲怎么样了,但是害怕会令金铃伤心,于是作罢。

金铃越来越显得有活力了,其实原本长的很漂亮的女孩子,再加浑身的青春活力,显得格外令人心动,金铃的晨练,立刻引起了一些晨练者们的观美风暴,无论我们转到哪里,都会令得很多早起之人驻止观望,美不胜收。

当然,金铃也看出了我胳膊缠的绷带,不由得轻声问了一句:“胳膊怎么了?”

我倒是愣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将陈远泽的事情告诉她。

犹豫片刻,我道:“不小心碰的。”

金铃摇头道:“不相信。打架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对身体受伤的人,受伤的原因,第一推断便是:打架。

我捏着鼻子笑道:“象我这么老实的人,会打架吗?”

金铃关切地问道:“伤的重不重?”

我道:“重的话还会出来跑步吗?”

金铃这才如释重负的样子,宛尔一笑:“以后注意点儿,不要打架,要爱惜自己的身体!”

我幽默道:“遵命!”

金铃开怀而笑,一笑起来,在尚还没天亮的气氛,显得格外美丽和娇艳。

绕着望京大街小巷跑了一圈儿,返回伊士东酒店东门处的小型花园里,下一个课目仍然不变,我开始练起了拳脚。

金铃照旧是在一旁划着,一边划一边赞道:“这个地方好,清静!”

但是她刚刚说完这句话,我眼睛里的余光里,便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小跑着冲这边而来。

不是别人,正是天龙保安公司四大教官当号称‘骄凤’的乔灵!

乔灵朝这边瞧了瞧,放慢步子,也没有过来,而是凑在路边儿皱眉张望。

我也没有跟她打招呼,想起了昨天自己与她和陈远泽的邂逅,不由得觉得乔灵也不过是凡女一个,也逃脱不了世俗的影响。陈远泽的父亲是乔灵的老板,她似乎也在讨好陈远泽。抑或是她现在正在跟陈远泽谈恋爱?

我讨厌陈远泽,讨厌他那副富家公子哥的神气,讨厌他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霸道,理所当然地,这种厌恶也连带到了乔灵身。

而在此之前,乔灵给我的印象还算不错,总觉得她能在天龙保安公司混到了教官位置,算得女豪杰。但是现在看来,也算是明白了几分,原来她一直是在傍山依水,有后台撑腰!

当然,我也没有因为乔灵的出现,而影响了练功的情趣,我的拳脚仍然如影随形,在渐渐变明的空间,显得格外流畅和优美。

练得累了,坐在长椅,金铃夸赞道:“还是那么呼呼生风!你这身功夫是哪来的?”

我捏着鼻子道:“当兵的时候练的。另外,我还认了一个师父!”

金铃顿时一愣:“还要认师父?是部队的师父吗?”

我摇了摇头,道:“我曾经认过一个叫‘黄老爷子’的师父,但是他很神秘,他指导了我一个月,我现在根本联系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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