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后,徐律师——哦不,是叶同学——终于在图书馆完成了自己的第一篇论文。
《电影编剧写作基础》,这是他啃下的第一门理论课,除了一些专业术语之外,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他摸着手里厚厚的一沓纸,暂时松了一口气。
潇潇洒洒十多年,一夜回到高考前。最近他一直过着苦行僧一般的倒霉日子,学校和出租屋两点一线,泡图书馆常常泡到凌晨一两点,随便几个三明治就能对付上一天。
千万别以为这就是全部了。
除此之外,他每天都要小跑着去学校,节假日参加各种抢购,还得时不时去跳蚤市场淘旧货。至于房子,他暂时还没有换的打算,因为在好莱坞,这种低租金的烂尾楼式建筑实在打着灯笼都难找。(可笑的是,这座小区竟然叫作“米赛纳斯港湾”,是以一个古罗马土豪的名字命名的。)
食物方面那就更寒酸了。他连沃尔玛都去不起,宁可绕十条街到墨西哥裔开的零售超市里采购,只因为那儿的东西最便宜,一袋饼干还不到一美元。
如此苦逼的“绿色生活方式”,基本上都是他的好邻居小朋克,以及那家伙的狐朋狗友告诉他的。
叶泽森和这帮人的关系比以前融洽了不少,毕竟他以前当过学生会主席,也搞过人事,摆平几个毛孩子对他来说还不在话下。
这支乐队当中只有小朋克是长住在他隔壁的,其他人都只是时不时地来排练一次。
他们的演奏一度让叶泽森感到十分绝望。
如果叶泽森是房东,那么他会立刻冲进隔壁的房间,把这伙人一个挨一个地从窗口扔出去。可惜他不是,所以他只能在爆炸的金属声中默默地把脑袋埋进被子里,同时羡慕起楼下的房东老太太那严重的耳背。
这支摇滚乐队名叫Flame,一共有五个人。年纪最大的那个卷毛叫基思·约翰逊,是队长;和小朋克关系最好的长白脸则叫布莱恩·沃纳,是他们的主唱——顺便一说,叶泽森觉得这家伙长得特像尼古拉斯·凯奇,而且还是拉长版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胖子鼓手和一个瘦骨如柴的贝斯手,两人的身形神似各自持有的乐器。最后就是最最年轻俊秀英明神武的吉他手,小朋克。
哦,别误会,小朋克当然也有名字,而且还是个十分烂大街的名字——杰瑞克鲁斯,每当想起这个,他都会忍不住发笑。
“那么,你一定有个叫汤姆的哥哥吧。”叶泽森当时是这么回应的。他以为自己在开玩笑,直到杰瑞吃惊地挑起眉毛:“你怎么知道?”
好吧。叶泽森想,这一点也不好笑。他们的妈妈八成是《猫和老鼠》的超级粉丝。
不过老实说他还是挺感激杰瑞的。这小子是帮忙最多的一个,替他列过最低标准的购物清单,看他忙得四脚朝天也热心地帮他采购过几次。用中国的老话来说,丫就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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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环境能激发出人的潜能,向着学霸进发的叶泽森觉得自己都快不食人间烟火了。
——事实上在别人眼里他确实已经成仙了。
当他背起书包准备提前回家的时候,周围几个男生似乎都受到了惊吓,他们纷纷停止了手中的动作,欲言又止地望着他;紧接着,阅览室的管理员以瞻仰烈士的眼神目送他出了门;当他经过走廊的时候,旁边也传来两个低年级小妞叽叽喳喳的议论:
“就是他,每天占着二楼靠窗位置的亚洲人,这家伙总算舍得挪窝了。”
“不是说他每天都是第一个来,最后一个离开吗?今天走的怎么这么早?”
——因为我想给自己放假,不行吗?
叶泽森平静地照单全收,目不斜视地走出了图书馆。
南加州大学坐落于繁华的洛杉矶市中部,离好莱坞不过7英里。学校内部宁静典雅,学术氛围浓郁,外面的市区却是华灯璀璨,车水马龙,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声。
林子一大,里面自然什么鸟都有。游客,上班族,瘾君子,拉皮条的……在这里全都不算稀奇。
所以当他看见前面的人行道上,有一个人被星探模样的男人堵住时,一点也没有感到奇怪。连他自己都被拦过两回,不过那又怎么样呢?这年头,骗子实在太多了。
他往旁边绕了两步,却又停下来了。因为他发现被拦下来的那个人,刚好是他的邻居,杰瑞·克鲁斯小同志。
杰瑞现在似乎遇到了难缠的主儿,那个自称星探的家伙看起来绝对不超过三十岁,打扮得明显更像一个推销员,西装革履真丝领带,头发和皮鞋一样油光可鉴。
“我是科里根影视公司的负责人戴维斯·马普,你可以叫我大卫,”西装男不着痕迹地把名片塞进杰瑞的外套口袋里,笑眯眯地说,“我们公司最近接到一个剧本,非常有创意的剧本!相信我,我的漂亮男孩,一经播出它一定能红遍大街小巷!而你,也将成为全美国少女们的偶像!想象一下吧,全国的姑娘们都在卧室里贴着你的海报,那该是多么的……”
“停!”杰瑞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用右手扯了扯自己身后大大的吉他包,“看清楚了,我是个音乐人。”
“搞音乐的?哦,没关系!”戴维斯摊开双臂,显得大度极了,“剧本里的男二号Leo就是个文艺青年——当然,男一号和男二号的戏份也相差不大——里面有不少需要他拉小提琴的场景呢!”
“马普先生,这个是吉他……”杰瑞有气无力地纠正道。
但戴维斯·马普显然没有搞清重点,继续口若悬河地循循劝诱着:“都一样,都一样!克鲁斯先生,上帝是多么地偏爱你啊!瞧瞧你匀称的身材,完美的脸蛋,不做明星简直太可惜了。Leo这个角色,简直就是为你量身打造的!”
杰瑞懒得再跟他废话,一把挣开西装男的魔爪夺路而逃。这一逃,就撞见了旁边不怀好意地打量着他的叶泽森。
“笑话看够了?”他没好气地白了这个中国人一眼。虽然对方不像以前那样从来不拿正眼看他,甚至偶尔也会叫上他一块儿吃中国菜,但幸灾乐祸的样子也挺让人讨厌的。
“这个月都是第三次了吧。”叶泽森微笑道,“不是让你去做广告模特就是劝你去拍电影,反而提都没提邀请你搞音乐的事——我看你不如干脆转行算了。”
“滚你妈的蛋!那是他们没眼光!”他正了正背上的吉他,严肃地说,“我是不会放弃的!”
叶泽森摸了摸鼻子,感到有些词穷。
这其实是他难得的一次好心。杰瑞是自他重生后遇见的第一个人,又帮过他不少忙,他自然对对方怀有一种特别的亲近。但是说真的,杰瑞实际上并不适合摇滚这条路。
这小子虽然能把吉他玩得烂熟,也写过不少曲子,可惜嗓音平平,跳舞更是烂到有本事把迪斯科跳成扭秧歌,这极大地限制了他的舞台表现力;再加上他的相貌过于精致,个子又不够高,被旁边high得跟磕了药似的粗犷歌手一衬,气场一下子就弱下去七八分。
杰瑞从十六岁起就来好莱坞闯荡,整整三年没出过头,按理说早该知道这条路走不通了。可他却偏偏固执得跟一头公牛似的,任谁劝说都不肯放弃。
叶泽森看着他在路灯下倔强的小脸,昏黄的光线为他坚定的绿色瞳孔镀上了一层金晕,炫目得让人一时移不开眼睛。
不知怎的,他觉得自己心里像是被羽毛挠过一样,一阵烦躁的别扭。
外表二十岁灵魂却有二十八岁的男人只好清了清嗓子,不自然地转了个话题:“那么……马普先生邀请你拍的是什么?是电影还是广告?”
“我宁愿他请我去拍GV!”杰瑞气呼呼地说,“但是不,这家伙想让我拍一部肥皂剧,叫什么‘灰姑娘的水晶鞋’——哦,听听这蠢得挂相的名字。至于内容就更白痴了,讲的是一群高富帅追一个女吊丝的故事,你说我怎么就碰不到这事儿……”
后面他都嘀咕了什么,叶泽森已经完全听不清了。他惊愕地呆在原地,滑稽的模样如同忽然被雷劈中了的兔斯基。
灰姑娘的水晶鞋……灰姑娘的水晶鞋……灰姑娘的水晶鞋……
七个字在他脑子里反复回荡着。
见鬼,这他妈的未免也太过巧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