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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九章 祸之所依(下)(1 / 1)

这位女子巧施淡妆五官颇为清丽,身姿亦婀娜,见张士贵毫不避讳直勾勾盯着她也不羞不恼,却是难得的眉眼之间含着温柔笑意朝他行万福礼。

张士贵随即作揖回敬。

忍不住多瞧了几眼那张如花似玉的脸蛋,张士贵由衷赞叹道:“大姐大,你府上的丫鬟真是一个比一个漂亮!小的我哪天能娶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美娇娘为妻,真得要好生谢谢家中老母的高香。”

裴承秀丢给张士贵一个嫌弃的表情:“去去,这是远房来的表妹,不准放肆造次。”说归说,裴承秀仍大大方方地朝绿衫女子招手,示意她走近些,才徐徐介绍道,“吕珠表妹,介绍一位贤达人士给你认识认识。”

不知为何,裴承秀每每见到呂珠,总觉得她是一个冷美人。但是呢,这种“冷”不是对所有人疏离淡漠之“冷”,而是对部分人有针对性的隔阂之“冷”,裴承秀说不上来为啥自己有这种体会,反正嘛,她又不是一个闲吃萝卜淡操心之人,懒得多想。

若放在以往,裴承秀断然不会主动向张士贵介绍家族中人,今日之所以举止异常,一来,裴承秀迄今为止仍未把呂珠当成自家人对待;二来,裴承秀也有些小心眼,希望呂珠多认识些男人,免得将来二哥随意使出一些风流手段就把呂珠给深深套牢了,届时,她是称呼呂珠为‘表妹’好?抑或‘姨娘’好呢?

彼时,吕珠既不迈步上前,也没有往后退,更不曾多看张士贵一眼,仅是端着汤药伫在门外,轻言细语道:“表姐,你该服药了。”

不待裴承秀开口,张士贵摸摸脑袋极不好意思抢白道:“大姐大万勿取笑我,我一介寒门,说什么贤达。你且抓紧服药,否则小的不敢带您去溜大街。”

想起“溜大街”这档子正经事,裴承秀立刻闭嘴不再拿张士贵开玩笑。从吕珠手中接过一碗又苦又浓稠的汤药,捏住鼻子闭上眼二话不说咕噜咕噜几口下肚。

表情苦兮兮放下空落落的药碗,裴承秀擦擦嘴角,正准备同张士贵拔腿走人时,一直寡言少语的吕珠倏然开口,嗓音极轻极细,语调却是质疑且透露出一丝执著:“表姐,你打算去哪儿?”

已跨出屋门的裴承秀顿住脚步:“怎的,表妹也想出门逛逛?”

吕珠不说话,目光闪烁的双眸无声的道出心中所想。

“可是,你今天穿成这样……”裴承秀皱了眉,上上下下打量吕珠的妆容与衣衫之后,忽然勾弯了唇唇,像个纨绔公子哥般朝吕珠投以轻佻一笑,“这样罢,先说好,呂珠表妹若不害怕被路人打劫,我便同意捎上你出门。”

吕珠先是一怔,不懂裴承秀意有所指,下一瞬她立刻领会弦外之音,旋而螓首轻摇,莞尔一笑淡淡道:“承秀表姐英明神武,数十玄甲兵都不在话下。此一行得您陪伴,珠儿又岂会担心被路上行人劫财劫色。”

裴承秀平生最喜被人夸赞。听吕珠表妹如是拍马屁奉承,她哈哈一笑,心情忒好:“走走走,咱三人今宿同去同归!”

同去同归?

吕珠垂眸颔首,默而不语。

……

只怕,令你一个人有来无往,有去无回。

*

夕阳西下,黄昏时分的长安城仍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一派熙攘繁华之景。

虽然脸上挂彩,但这丝毫不能影响裴承秀披星载月满城溜达的快乐兴致。由于她一贯著男装,又好穿男靴,三人行她步履最快,因此她总是自己一个人摇着折扇东奔西顾的玩与乐,丢下张士贵陪吕珠表妹慢条斯理的走在后头。

十里长街,华灯璀璨。

裴承秀不是在这一家馄饨摊前吃吃喝喝就是在那一家彩俑铺摸摸看看,然无论行为多么不羁,一袭红袍的她在众人之中总是格外不同,她的五官本就生得精致惊艳,此刻高高竖起长发,再斜斜的插上一支白玉簪,每一次步履带动腰间环佩叮咚袖袍轻摆,“玉面朱颜、芳华绝代”八个字放在她身上亦再合适不过。

当然,对于不远处一群骑着高头大马巡视长街的玄甲兵禁卫们而言,眼前这位著一袭红袍、脸部带伤却捧着两个三彩釉陶自娱自乐玩得很高兴的“假男人”,太轻易引起他们的注意。

骑行在最前列的男人,是玄甲兵禁卫统领程咬金,他几乎是一瞬间认出裴承秀!不对,是裴承秀这个忒扎眼的大红灯笼!

这个招摇过市的大红灯笼,不就是坑害他的好友尉迟敬德的元凶,裴姓之女么?!

所谓冤家路窄,要么狭路不相逢,要么一相逢就没有轻易放人走的道理。

程咬金几乎是在同一刻勃然大怒,立刻下令玄甲士兵们原地不动,待裴承秀前脚刚刚迈入一家酒馆,他立刻吩咐士兵们冲上前,从四面八方将酒馆包围。

作为秦王心腹之一,程咬金的官阶远不及尉迟敬德,性子却比尉迟敬德暴躁的多。且莫说此时此刻欲为好兄弟打抱不平,他亦是憋了一肚子火,意图为秦王殿下鸣冤!

这不,程咬金气势汹汹地提刀下马,三步并作两步往酒馆行。待八面威武的走入酒馆,程咬金突然操刀出鞘,往柜台一记猛砍,接着就是一声怒吼:“裴承秀你这个.贱.妇!臭不要脸的女人!胆敢欺侮我兄弟?!丢那妈的,速速滚出来受死!”

原本热热闹闹的酒馆一下子安静下来,酒客们一个个大气不敢出,面面相觑看着柜台上那柄深陷裂缝的锋锐宝刀。

趁着这一刻的死寂,程咬金快速巡视酒馆……可是,哪里有裴承秀那个贱妇的身影?程咬金暗暗吃、惊,旋即又怒睁铜铃大眼,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扫视一遍酒馆。

的确没有那一袭明晃碍眼的红袍。

不对嘛,明明亲眼看见裴承秀走进酒馆,怎么一眨眼就不见踪迹?

程咬金深吸一口怒气,双目再次圆睁,里里外外将酒馆第三度打量一遍,依然没有发现那一张熟悉的面庞……啊,不对,有一个熟悉的人!

程咬金大喜,嗓音粗犷急急道:“兄弟,在此地遇上你甚好,你可曾瞧见过一位脸上有伤的红衫女人进出这间酒馆?”

被唤作兄弟的男人,著一袭白衣,孤身临窗而坐,对月品酒,被如此一通发问,刚及他唇边的酒樽被缓缓地放下。

一双凤目淡淡地瞥向满脸怒容的程咬金,薄唇勾起:“女人?”

程咬金毫不客气道:“对,一个长相特别难看的女人!”

白衣公子沉吟,修长的手指在酒樽轻缓滑动,似是陷入深思。

程咬金这会儿暴躁得厉害,连声催促:“究竟有还是没有?”

白衣公子蚕眉微颦,不动声色地移动桌底下一条修长的腿,轻轻压住什么,才淡淡开口道出二字。

“没有。”

*

“没有”这两个字传入裴承秀耳朵里时,她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却在同一刹分明感觉到一条修长的腿探向她伸来,稳稳妥妥踩住她。

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踩踏人!裴承秀在心底暗想,怒火中烧。

但这一刹,裴承秀并不打算逞匹夫之勇。她又不是傻子,早就察觉被一位提刀大汉盯上。至于这位大汉的名号,她亦有所耳闻,恰是秦王李世民麾下又一猛将,外称“混世牛魔王程咬金”,也是尉迟敬德的至交好友。

最近真是倒霉透顶,怎么走哪都能遇见秦王的人?!

裴承秀无可奈何摇头,叹气连连。若非顾忌父亲大人才在皇帝陛下跟前痛哭流涕,否则,在程咬金辱骂她的第一句话时,她就打算提刀而出,杀程咬金一个粗手不及!

也罢,时移世易,今非昔比,万万不可在此节骨眼上再生事端……所谓忍字头上一把刀,这把刀且不插程咬金,只插她自己罢。

可是,程咬金的辱骂之言为何有完没完?这个粗糙汉子,骂起人来居然如此凶猛?

这一刹那,裴承秀忽然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在关键时刻心软了——方才她故意假装不知被人尾随而大大咧咧进入酒馆,目的是想引程咬金进入热闹之地,再于睽睽众目之下与他一决高下,毕竟么,打架斗殴之事再传到皇上跟前,她好歹有一个“当街受胁,正当自卫”的理由。

岂料她进入酒馆,寻一处酒桌坐定,刚交待店小二来一壶上等好酒,哪知一道白色身影突然从斜旁掠至她跟前,她连对方面庞尚未看清楚,背部就挨了一记,接着整个人被踢至桌底。

她本能的欲反抗,却立马听见程咬金如若骂街一般的咆哮,她怔了怔,下意识觉得程咬金的修养太不入流,若与如此一位五大三粗的莽汉动手,实在太有损她的格调。

早知她一时心软反而助长了程咬金的嚣张气焰,她就真应该在第一时刻杀出去,痛殴程咬金!

心情非常非常不痛快,裴承秀很不屑一顾的动了动脑袋,想要从桌下间隙一窥程咬金此时此刻的脸部神情,哪知她刚刚一动,竟又被人霸道的踩住衣袖,再不好动弹。

“怎么会没有!”她听见程咬金的嗓音异常粗犷,几乎是在破口大骂,“老子分明看见那个臭不要脸的丑八怪大摇大摆走进来!”

丑八怪?拜托,哪怕她脸上挨了一刀狠的,也实在离丑八怪相差十万八千里好不好?!

桌子底下的裴承秀蹙眉,轻轻嗤了一声。

出乎她意料的是,接下去竟听见一句平静毫无情绪起伏的回答,“在下未曾见到程兄口中所述之貌丑者,却见过一位玉树临风仪表堂堂的公子往酒馆后门而去。”

玉树临风,仪表堂堂?!

裴承秀以为自己听错,不禁愣住。待她仔细琢磨这八个字好一会儿,她这才确定回话者的的确确是夸她相貌堂堂。

哎哟,这年头,居然有人在为她说话?裴承秀吃了一惊。

接下去,她又听见程咬金的嗓音陡然提高许多,“公子?什么鬼的公子!你所看见的,是不是一个比老子略矮、窄肩细腰、穿著一件明晃碍眼大红衣袍的‘男人’?”

不等回话,程咬金又是一声堪比骂街的咆哮,“坏了!让那个四处招摇的裴承秀溜了!奶奶的熊!”“咚咚”一阵急促的奔跑声,好像是程咬金提刀扑向后门,追人而去。

而这一刻,踩住裴承秀衣袖的脚才缓缓挪开。

裴承秀亦在同一时分神注意到踩住她衣袍的那双脚,著一双翘头履,鞋履以锦缎为綦,饰有明珠良玉。

咦,珠履客。

裴承秀在心底暗暗惊奇——本朝男子非王孙贵胄者,皆著便服穿素履,仅有富贵人家才对鞋履款式非常讲究。

……

这个人,难道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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