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定以为要不是她那杯倒在我书上和衣服上的奶茶,我们就不会认识。其实不是的。就算没有那杯奶茶,我也会想方设法地认识她,事实上,那天本就是我故意撞上去的。只是我太呆笨了,明明都看到她不知所措的样子是被我那时候阳光帅气的脸迷晕了却没有主动出击要求她以身相许。”
宴席上爆发出亲友们的欢笑的掌声,我被搞糊涂了,林思远,你这编故事的能力也太强了吧!认识你这么多年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我用手去戳他,却被他抓住,紧紧地握在手心。这样一个动作在别人眼里尽是甜蜜。
“她根本不知道,每个星期五的下午她爬上学校顶楼看风景的时候,我在另一个角落看她,她不知道她在远眺风景大声歌唱的时候,她亦成了我画布里的风景。”林思远拿起托盘里的遥控器,对着投影仪一摁,我身后的投影仪开始播放幻灯片。
幻灯片里全是林思远的画,画里的人,都是我。是这些年她偷偷画的我,上课偷偷睡觉我,打网球的我,吃东西的我,站在楼顶吹风的我.........
全都是我。
我不敢相信地捂住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林思远,你这么精心的准备也让我事先知道啊,你大爷的,我脸上的妆都哭花了吧!
“当她穿着一条粉蓝色的淑女裙子,放下了平日里高高束起的马尾长发披肩来找我的时候,我被吓到了,原来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她也有这样柔美的时候。”林思远不怀好意地看了看我,继续说:“只不过,她当时的样子只能看看,一说话就完全暴露了本性。她不知道,当时的我十分窃喜,因为,那个飞扬跋扈的姑娘在试图为我改变。还有,我的女神不是王祖贤,而是她。”
林思远腾出一只手轻轻地擦掉我脸颊的泪水,继续他的煽情演说。
“她真的很笨,连翻墙出去喝奶茶都会被抓,弄得我每次都会给她当垫背的。可我不后悔,因为我喜欢看她坐在一边嚼着口香糖把我的可乐的气全部放掉的样子,我喜欢她翻越围墙时向我求助的样子,我喜欢她喝奶茶时满足的样子。”
“她真的一点都不淑女,整天都是‘去他大爷的’之类的脏话,粗鲁得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整天对我呼来喝去好像我是他的仆人一样,可是,她很善良,把自己的压岁钱都捐给希望工程,她难过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总会是我,她什么都跟我说,因此我知道她所有的小秘密。我了解她,胜过了解我自己。”
“那些年,她以为我不喜欢她,而我也不敢跟她表白。她常说,林思远,你就是我的好闺蜜好哥们儿啊!其实,我并不想做她的什么好哥们儿或者好闺蜜,但当她说,林思远,我们在一起吃一辈子的麻辣烫时,我说好,因为,这样在一起一辈子也不错。”
“每次出去旅行的时候,我都会带着她送给我的相机拍照,给她买纪念品,那样的话,就代表她跟我一起去了。因为,我想跟她一起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