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蒙蒙亮一道紫色的朝霞渲染着天边,苍穹之下连绵起伏的青山此时就像是一个个黑色的巨人屹立在天地之间,偶而响起几声鸟鸣,荡漾在群山峻岭之中显的是那样的空灵。
空气中带着清爽的湿气吸一口沁人心脾,这是山里才特有的空气,睡在床上的吴峥刚一醒来,还未看得清周围的环境便首先闻出了空气中的异样。
于是吴峥疑惑了,自己现在不是应该在医院吗?医院位于市区怎么会有这么新鲜的空气?
当吴峥借着微弱的晨光看清周围环境时,他愣住了。
蚊帐、架子床,木楼、字画、黑瓦……这是医院?特么的有这么复古的医院吗?
就在这时房门被人推开,走进来一个双手端着铜盆的小丫鬟,小丫鬟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穿着一件草青色的襦裙。
来到吴峥的床前时,吴峥发现自己的头开始有些隐隐做痛,可当他看见这丫鬟时心里却不由一惊,这服饰……拍电影?
丫鬟看着他时,心里同样也非常的吃惊,因为小丫鬟发现吴峥正在看着她。
哐当!
铜盆掉在了地上水洒一地,然后丫鬟跑了,出门时似乎还被门槛绊了一跤,吴峥想抬起头来看看,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动不了,那感觉就跟这身体不是自己的似的。
接着便听见那丫鬟在外面边跑边喊道:“小姐小姐,姑爷醒了,姑爷醒了……”
很快一群人涌了进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长的甜美可人的,也有长的凶神恶煞的,有看着自己一松了口气的,也有看着自己翻白眼的,总之好多人他们好像都认识自己,可自却一个也不认识。
他们对自己说了一些话,可自己却一句也没听进去,因为自己的脑袋已经越来越痛了,并且全身开始发麻,这有点像以前手术手后麻药开始渐醒时一样。
所以吴峥对自己全身毫无知觉的事此时一点也不担心,他只以为自己是在医院里做了一次开颅手术,而眼前的这些不过是一场梦……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一个月个去,吴峥终于可以下的床来走走跳跳了,只是在拿筷子吃饭时右手还是有些抖,不过这些都不要紧,吴峥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给自己定的康复训炼,再过十余天自己就会彻底掌握这具新的身体。
在这段时间里,吴峥还肯定了一件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事,那就是这世上居然真的有灵魂穿越这种事。
上辈子自己出生就是个裂唇儿,一出生便被父母遗弃在医院里,后来进了孤儿院得到好心人的救治治好裂唇,让原本自悲的他不再自悲。
可是好景不长,在吴峥十五岁那年一场大火烧毁了孤儿院吴峥再次流落街头,他靠着捡破烂挣的钱在路边支起了一个早餐摊,两年后早餐摊变成了早餐店,十年后吴峥不过才二十七岁但他却已经成为名下所拥有千家酒店的商业大享。
然后他还有一层身分却鲜为人知,那就是z国的王牌特工,这事还得从他十五岁那年的一次出摊说起,那时的吴峥住在一片烂尾楼里,凌晨天还未亮他推着小车出门却在废墟之中发现了一个身受伤重的中年男子。
吴峥虽然受到了惊下但还是将此人送到了医院,随后吴峥继续摆摊生活似乎并没有因为这次救人而产生任何的变化,直到三个月后的一个夜晚一个西装男子突然造访。
这人便是那天早上吴峥所救的那名中年男子,当日要不是吴峥将他送进医院,他铁定会死在这片烂尾楼里,但今天他活过来了,所以他来感谢吴峥的救命之恩。
原本他是想给吴峥一笔钱,这笔钱只要吴峥运作的好,绝对可以保吴峥今后的人生衣食无忧。
但吴峥却只收了两千,因为他现在只差两千便可以盘下街对面的那间早餐店,而他这一举动也无疑让这中年男子对他产生了好奇。
于是在接下来的接触中,中年男子渐渐发现吴峥不管是心性还是智商对于一个特工来说都无疑是上上之选。
说来也巧吴峥在那段时间也迷上了电影007,当中年男子将自己的想法跟他一说,结果二人居然一拍即合,这让中年男人原本准备好的说词结果全没用上。
就这样吴峥成为了一名特工,那名中年男人则成了他的师父,而接下来的日子里吴峥也果真没让他的师父失望,不过才七年光景吴峥便以已经在特工界崭露头角,成为了特工界一个耀眼的新星。
又过三年吴峥的名气已然可以与他这个王牌比肩,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到两个月前,吴峥接到一个特别的任务秘密抓捕老k,之所以说这个任务特别那是因为这个叫老k的家伙十分的神秘,世界各国几乎都吃过这个老k的亏,但却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而国家这次之所以会下这么大的决心对他进行抓捕,那完全是无法无天的老k竟窃取了国家战略武器的部分蓝图,还高调的在暗网上拍卖。
而之所以会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到吴峥手上,一来能切取到这种蓝图的肯定是内鬼所为,而这个内鬼很可能就是老k,而以吴峥现在的资历还远远达不到能接触到这等机密的级别。
二来特工系统中唯一能与老k比肩的只有他一人。
因此这次抓捕老k的人选非吴峥莫属,但这次他必须孤军奋战,能获得的帮助也十分有限。
但吴峥就是吴峥他凭着上级所给的那点可怜的线索,辗转世界十二国后终于在澳洲的一处沙漠中与老k交上了手。
这一交手吴峥才骇然发现这个被全世界所通缉的老k居然就是自己的师父。
当吴峥的手枪顶在老k的脑门上时,老k却笑了:“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杀了我吧!只要杀了我,这特工界中将无人可以再与你比肩。”
但最终吴峥的枪也没有扣响,因为他得到的命令只是抓捕。
虽然这个老k在很多人眼里已经恶贯满盈,但他却是自己的师父,没有他也就没有自己的现在。
当吴峥要押他回国时老k却笑了,大笑着说了同样的话,他当年没有看错人。
可就在这时一道闪电突然划过吴峥的大脑,顿时让吴峥感到天旋地转,吴峥知道自己中弹了,而且还是脑袋。
但即便是这样,吴峥还是用最后的意识抓住老k道:“师父自首吧!你知道你逃不掉的。”
老k却拍了拍他的手笑道:“别哭丧个脸,a国的那杂碎这一枪打的一点都不准,加上没距离太远,所以有我在这颗子弹还要不了你的命。至于自首呵呵……等师父为你解决掉那杂碎再说吧!狗东西居然想踩着你我师徒二人上位,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旋即吴峥的眼前便陷入了一片黑暗,当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台ct机上,但很快眼前又再次陷入了一片黑暗,当再一次显来时眼前的世界便彻底变了模样。
这里是大周,一代女皇武则天所建立的那个大周,但现在武则天早却已经驾崩三百年了,如果换着吴峥所知道的历史,如今应该是北宋的某个时候。
按着这个身体残存的记问题应该出现在三百年前少年时期的武三思身上,因为那时的他不小心弄死了李显,于是后来也就没有李重俊什么事了。
而这三百年的时间也足以将原有的历史揉的稀碎,早以不是吴峥所知道的那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算什么?异次元还是平行宇宙?
应该平行宇宙的可能性多一些,因为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也叫吴峥,是这山外龙潭县城里的一个傻书呆。
其祖上出过进士,放在这龙潭县城里也算是书香门第,但是从他爷爷那一辈开始却家道中落,到了吴峥这里更惨二十岁了居然连个童生都未中,所以其父死时都没能闭眼,而吴峥也就成了龙潭县远近闻名的书呆子。
而自己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是位于蜀中一个叫神木寨的山寨,因为寨子外头有一根高达六十多米的银杏树,此树之高吴峥第一次看见时也是被吓了一跳。
神木寨第一任寨主宋大疤子因失手杀人而落草为寇,那一年恰逢汉中大乱,叛军中一员名叫蒙镇的大将逃到蜀中时被宋大疤子所救,得蒙镇相受习得刀法开天斩。
十年之后凭此刀法打遍巴蜀一带无敌手,绿林之中人送匪号神木狂刀宋疤子,从此在这神木山上开山立寨。
这立了寨那就得抢点什么了,不然怎么对得起山贼这个称号?而长得丑的人一般都喜欢漂亮的东西,比如美女什么的。
加上那时的宋大疤子四十老几了还是孑然一身,往后这神木寨也总得有个继承人吧!于是这神木寨的第一任压寨夫人便是龙潭县的花魁苏巧儿。
至此之后宋大疤子的子孙不但继承了他的刀法开天斩,还完美的继承了他这一嗜好,这压寨夫人就得专逮着这方圆三百里内的花魁抢。
在数代花魁的基因改良下,宋大疤子的子孙后代那是一代长的比一代俊。
可是到了这一代,也不知道是不是花魁抢的太多,老寨主膝下无子就只生了一个女儿便撒手西归了。
当代寨主名叫宋飞儿,她也继承了她们宋家的优良传统,父亲爷爷们抢花魁,到了她这里自然就只能抢才子了。
可是这个傻书呆跟才子那完全就是风马流不相及啊!当然宋飞儿一开始要抢的也不是他,而是龙潭县第一才子曹梓辛。
那一日正缝曹梓辛取亲,吴峥那个傻书呆跑过去凑热闹,却被曹梓辛与一帮好友将他这傻子披红挂绿的扮成新郎一翻戏弄,结果半夜碰上宋飞儿带着人来抢新郎,阴差阳错之下这傻书呆便成了替罪羊。
上了山火光一照这才发现货不对版,宋飞儿当时就要退货,可惜货还没送出门就碰见鸡公寨的人偷袭。
这鸡公寨因立寨的山形如一只大鸡公因此而得名,跟宋飞儿的神木寨在利益上向来都有纠葛,这次本是想趁着宋飞儿大喜的日子,寨中防御松懈一举端掉神木寨。
却没想到人刚一上山,便正好碰见出门退货的宋飞儿,双方激战之下那个傻书呆不知道是有意还是倒霉,替宋飞儿挡了一铜锤结果就成了吴峥醒来所看到的那样子了。
在最近的这一个月里,吴峥知道了当初自己第一眼看见的那个丫鬟叫香儿,自己之所以会成为她口中的压寨姑爷,那完全是因为宋飞儿讲义气,而不是她看上了自己这个人。
而且整个山寨上到刘莽跟赵义这样的二三当家,下到看门的朱四就没有一个看得起自己的,每次他们看自己那眼神仿佛都在述说着他们的大当家是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因为自己傻书呆的名号不光神木寨知道,就连远一点的青木寨也是有所耳闻。
为此吴峥也想借机离开神木寨,一来这压寨姑爷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二来这杀人掠货的事他也做不来。
可宋飞儿讲义气啊!说什么既然是她抢来的相公,那么即便是坨牛粪她也认了。
但现实是两人到现在都还是在一个院子里分楼住。
既然一时跑不了,吴峥也就只好先暂时住下来再说,每天能说话的人除了照顾他起居的香儿之外,也只有看门的朱四了,至于朱四那是因为吴峥每天起来跑步出门前得跟他打招呼,换来的却是他在背后对自己的一阵白眼。
这一日吴峥跟往常一样天蒙蒙亮时就出门跑步,跑到三里外的竹林时天刚好放亮,这时会看见比自己还早的宋飞儿在林中耍大刀,而自己则在林子的另一边炼习太极拳,不同的是今天宋飞居然扛着她的大刀朝自己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