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军的家是一座四合院,这套小院子还是十年前跟父亲来到这里后买的。
房子还是十年前的,早就破败不堪了。本打算今年冬天翻修一下的,可如今又发生了这种事情,翻修是不可能了。
看着老爸悠哉悠哉的样子,廖军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老爸,你这是在院子里喝酒呢,还是喝雾霾呢?不怕得肺癌啊!”
廖东海闻言手里的酒差点就泼出去,这个儿子脑子不开窍,说个话都不会说。
“让你打人,不是杀人!出手那么重,还把自己给弄伤了!哎呀!你说我这日子可怎么过呀!”
说着廖东海把手里的酒一饮而尽,有些怅然的看着自己的儿子。
“这次你小子是行了大运了,牡丹公坊的姑娘给你出钱,把你保释的。我还真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是个吃软饭的主儿!”
廖军一听不乐意了,“哎呦喂,您是我老爸吗!她们的钱是好拿的吗?都签了卖身契了,五年呢!”
廖东海嘿嘿一笑,别人不知道,他自己知道。那钱可是他出的,这个儿子严重与社会脱节,所以这个地锅鸡如果不是自己,早就出事了。
现在是什么社会,没点后台没点人脉,想成事儿!难啊!
所以,廖东海想起了她,虽然两人多年不来往,可是这孩子交给她,自己放心!
啪!
廖东海忽然从兜里掏出了一块黑乎乎的令牌,直接就拍在了桌子上。
“前几天你轩林叔来了,他说你在部队表现的不错,本来还想提拔你一下的,可是你小子跑回来了。这是他留给你的,说本来就是你的东西。”
廖军听着老爸的话,拿起桌子上的那块令牌仔细的看着。
令牌是五边形的,黑乎乎的,上面还有根红色的绳子系着。而令牌的正面写着“冥荒”两个古篆,背面是龙头浮雕。将令牌握在手中,轩林陷入了沉思中。
大约十年前,父亲带着自己来到花都市,就此定居在这里。
自己在这里完成了初中和高中的学业,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还考了雅思和托福。本以为自己高中毕业后会去留学,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父亲在自己高中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托关系让自己参军,且是直接进入了特种部队。
而老爸托的这个人就是轩林叔,这可是个能人。
在廖军的印象里,别管是多大的领导见了他,基本上都要矮半头,也不知道这位轩林叔到底是什么来头。
并且在没有来到花都市之前,廖军和父亲一直在其他城市漂泊,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
而那个时候,轩林叔经常会在老爸最困难的时候出现,虽然那时候的廖军还很小,但是在两人的言谈之间却能听出,他跟父亲的关系很铁。
最重要的是这个轩林叔好像知道母亲在哪,且不止一次的说起过,可是父亲始终不愿去找母亲。
现在父亲老了,一个人生活太孤独了。而自己一离开就是五年,为人子的总觉得对不起父亲,于是打报告申请了退伍。
廖军攥着手里的冥荒令,这块令牌其实也是他退役的另一个原因,只是他现在不愿意去回忆。
“我退役不还是因为你吗?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要不你去找老妈,我绝对不反对!”
廖东海听到儿子这么说,眼睛有些湿润。不过很快就恢复了。
“臭小子!老子要你管!放着好好的路不走,非要回来。以后我不管你,你也别管我,你自己选的路,自己走完!明天收拾了东西,给我滚蛋!”
嘭!
房门重重的关上了……
廖军看着老爸离开,心里也有些生气,不由暗下决心,老爸啊!我可不傻!您稍等两年,儿子一定给您一个大大的惊喜。
第二天,院子里,
一个行李箱立在那里,这就是廖军所有的东西了。
此刻廖东海不在家,一大早就出去遛弯去了。廖军一个人站再院子里,低头看着自己手发呆。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眼睛又出问题了,此刻他能看到自己的手骨,手上的皮肤和肌肉都变成了透明的。
不过看了一会儿后,眼睛上的刺痛再次传来,不得已又闭上了眼睛。
可是古怪的事情发生了,胸口的冥荒令上忽然传来一阵清凉,顺着自己的胸口一直到了脑袋里,然后传到眼睛里。让本来刺痛的眼睛,变得很是舒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