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末末女王(1 / 1)

“诶,末末,这个真是你叔叔啊?”叶安安嘴里吃着东星斑,不安分的轻声问黎末。

这么帅的男人诶!又温柔,又多金,还那么霸气!虽然大了点,但也还是个完美情人啊!

“叶安安,你的饭是不是都吃到脑子里了?我都喊了半天的叔叔了,你没听见?”

黎末真恨不得把面前的汤倒进叶安安的脑袋里,反正叶安安的脑袋里也只有一堆豆腐脑,什么也没有,换个东西放进去作用都是一样的。

“哎呦,人家以为是爱称嘛,好多情侣不是都喜欢喊男朋友大叔的嘛!再说了,之前也没听说你有个叔叔啊,你们又那么亲密。”

叶安安觉得自己真的是很委屈啊,以前从来没听说末末有叔叔啊。突然蹦出来这么一个人,自己肯定以为是末末的男朋友嘛。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刚才那个家伙是谁啊?还说自己是末末的未婚夫?末末什么时候有的未婚夫?怎么这才几天不见末末,就发生了那么多事呢?

叶安安越想越纠结,咽下了嘴巴里的奶黄包。努力的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问黎末,

“末末,刚才那个捧花男是谁啊?他怎么说他是你未婚夫啊?你到底瞒着我多少事情。”

听到叶安安提起徐佳昌,黎末就气不打一处来,“那就是个傻叉!靠。”说完好像不解气似的夹起一块鸡肉,去掉了上面的皮放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咽下去。

然后又接着说,“我妈给我定下的婚事,反正我是不嫁。谁爱嫁谁嫁!”

一旁的薄凌看得直皱眉,挑食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想起那天晚上黎末谁在自己怀里时瘦弱的身体,纤细的手腕和腰肢。薄凌觉得黎末太瘦了,还挑食,这个习惯可不好,一定要改过来。不过不知道她都挑什么呢?

薄凌夹起了一块牛肉,放进黎末碗里。黎末也不疑有他,一边和叶安安说话,一边吃掉了牛肉。

恩,对牛肉不挑食。

确认了黎末对牛肉不挑食的薄大总裁,开始了锲而不舍的科学实验。

恩,鸡肉不吃皮。

恩,比起菠菜来更喜欢吃青菜。不过菠菜含铁量比较多,她不喜欢吃菠菜的话就从别的地方补回来好了。

比起清蒸的鱼更喜欢吃红烧口味的。女孩子口味细腻点很正常。不过松浓油赤酱的太油腻,还是不能吃太多。

哦?看不出来啊,黎末性子跟别的女孩子居然不一样,不怎么喜欢吃甜食啊。糖醋排骨明显没吃两口。

恩,有喝汤的习惯,不过这个汤还是饭前喝比较好。

薄大总裁得出了一个结论,黎末总体而言,还是比较好饲养的。弄懂了黎末喜欢吃什么东西后的薄凌心情大好,黎末却郁闷自己碗里的菜为什么怎么吃都吃不完了。

而且还有好几样是她根本不喜欢吃的,基本上桌子上有的菜她碗里都有。

黎末不用想也知道自己碗里的菜是薄凌夹的。可是自己也不能说什么,只有愤愤的吃光了碗里的菜。

吃完了饭以后,薄凌准备开车送黎末回去。口袋里却响起了手机铃声。看到手机上的来电显示,薄凌皱了皱眉,转头吩咐陈潇,

“开车送黎末去‘旧城’。”说完以后走向黎末,黎末正在跟叶安安说着八卦。

“黎末,我有点事,让陈潇送你去‘旧城’,陈潇会安排好一切的。”

黎末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反正自己也不想事事依靠他。

虽然没有明说是什么事情,不过陈潇也明白,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不然以薄凌对黎末的态度,是不可能让自己送黎末去‘旧城’的。

陈潇点点头并没有多问什么。

陈潇知道,自己只要做好薄凌安排的事情就可以了,不需要多嘴。

黎末站在酒店门口看着薄凌神色严肃的开车离去,不一会儿陈潇的车也开到了面前。黎末和叶安安上了车,一行人往‘旧城’驶去。

不一会就到了‘旧城’,黎末上下打量了一下,和自己之前来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旧城’是酒吧,却和其他的酒吧格格不入。装修风格并不华丽,也没有震耳欲聋的dj音乐。也没有一般酒吧里有的磕了药以后摇头晃脑的人和乌烟瘴气的环境。一切的一切都跟其他的酒吧不一样,黎末一开始以为,这样的酒吧生意肯定也是平平淡淡的。却没想到,‘旧城’的生意还挺火爆。

陈潇带着两女进了酒吧,安排两女坐下。自己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两分钟后就来了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

“烟姐,给你带来个驻唱的美女。”陈潇生性内向,说话也是简单直接。对于陈潇的说话风格,黎末感觉十分无奈,烟姐却是见怪不怪了。

老板身边的这个人说话一向是简单粗暴,自己也不是第一天知道了。不过能让陈潇带来的人,肯定不是普普通通的人。

“哟,我说呢,今天这是什么风,把陈潇你给吹来了,原来潇弟弟是来给烟姐送人的啊。烟姐正愁呢,可是我这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来的。”

烟姐说话的空档,黎末也打量着这位陈潇称之为“烟姐”的女人。

不可否认,烟姐是一个美女,并不是因为烟姐长得多么漂亮,而是因为身上的那种气质。

纤细的指尖夹着一支细长的女士香烟,黎末认出那是“爱喜”,一种女士烟,口味比较柔和,很多抽烟的女孩子都喜欢。穿着黑色丝质长裙,领口有些低,露出滑腻白皙的肌肤,修长的脖颈让黎末想起了黑天鹅。

微卷的长发随意披在身后,并没有戴什么首饰,只是腕间有一只玉镯,一颦一笑间媚意天成。如同鸦片一般,散发着膏腴的气息。

黎末想了半天,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烟姐,一旁的叶安安却呆呆的说了句,

“洛丽塔。”

对,就是洛丽塔。并不是说烟姐多么年轻漂亮,只是那种气质,就让人不自觉的想把她捧在手心,毫无保留的宠溺着。

烟姐看了看黎末,年龄不大,应该是个学生。看这样子,也不是个脾气好的。一般的女孩子陈潇不会带来,这姑娘要么就是陈潇看上的,要么就是老板看中的。陈潇这小子老实得很,估计不会是陈潇的菜,想来想去,可能的人只有老板了。

想到这儿,烟姐看向黎末的目光里就带着些挑衅。

想来‘旧城’驻唱可以啊,不过走后门的她可不要,省的砸了自己的牌子不是。

“这样吧,我们这用人也是有要求的,虽然说是陈潇带来的,不过还是要测试一下的。小妹妹,不介意的话唱一首吧。”

黎末点点头,也不疑有他,她倒没有觉得烟姐是在为难自己,因为去哪个酒吧驻唱都是需要面试的。

“只是我没带东西,能借我一把吉他吗?”

烟姐点了点头,旁边就有机灵的服务员跑去问乐队借了一把吉他。

黎末接过吉他,走到酒吧中央的台子,侧坐在凳子上。

烟姐一挑眉哟,看不出来,这架势还是不错的嘛!就是不知道是真有东西还是只会个花架子了。

趁着黎末调试吉他,试麦的空隙,烟姐凑近陈潇耳边问道,“陈潇,这姑娘什么来头?”

什么来头啊?好像还真不好说。陈潇想了想,回了烟姐一句,“薄总的人。”

陈潇觉得自己这样回答应该是没错的啊。薄总的侄女也是薄总的人吧?

一旁的烟姐听到耳朵里就自动转变成另一个意思了。

老板的女人啊!以前也没看出来老板好这口啊,这跟老板年龄要差六七岁吧?原来老板喜欢年纪小的啊?怪不得这些年追老板的女人都是空手而归呢。啧啧,真看不出来啊。

陈潇哪里知道烟姐理解错了啊,在陈潇的心里,老板的人就包括老板的侄女,老板的手下。都可以称为老板的人啊。

台上的黎末调试完了吉他,试着拨动了两下吉他弦。慢慢的,流畅的曲调顺着指尖流出。缓慢悠扬的歌词也顺着轻启的唇齿慢慢的流入人心。

“everynightinydreas

isee,ifee

thatishoiknogoon

faracrossthedistance

andspacesbeeenus

haveetoshogoon

near,far,hereverare

ibeievethattheheartdoesgoon

onceore,opehedoor

and&039;reherei

andyhearigoonandon

ovetouchusoie。。。。”

烟姐诧异的看着黎末,她原以为黎末会唱比较流行的歌曲,或者是比较激情的歌曲。毕竟酒吧驻唱,基本没人会唱‘我心永恒’这种老歌儿。

黎末的声线婉转低回,略带一点的低哑使得这首歌更加让人想起泰坦尼克号里凄美的爱情。

看着台上唱歌的人,烟姐好像突然看见了另一个人坐在台上,穿着白色的衬衫,抱着吉他唱着这首歌。也是这种低哑的声音,每一句里面都带着柔情和无奈。仿佛在无奈泰坦尼克号里杰克和柔丝的爱情。

一曲唱完,黎末抬起头看了看台下的人。烟姐也回过神,自嘲的笑了笑,自己怎么又想起来那个人了。都这么多年了,自己就这么没出息,就这么忘不掉吗?

台下的陈潇愣了愣,他一直以为黎末在酒吧驻唱只是小打小闹。没想到黎末的歌声真的很动听,比起那些所谓的明星也不差。

“末末!好样儿的!末末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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