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傅阳秋应战,沈湘云张开檀口,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想了想,还是沉默了。
傅阳秋打球的风格,她是清楚的,龙涛,王嵩这些人都是榜样,孙向晨估计今天也得步后尘。但这事怪不得他,这是孙向晨咄咄相逼,他不得已才出手的,自己要是阻止他,反倒让孙向晨看轻了。
“好,我看你怎么来满足我。”孙向晨一听傅阳秋终于应战了,心里那个爽啊,心说今天不把你小子虐得哭爹喊娘,老子就算白打了这么多年篮球。
有好戏可看,最高兴的莫过于沈云天了。他欢天喜地得推开门,抱着一个篮球跑出去,像一直欢快的小鹿。
沈经纶有些担忧地看了看傅阳秋和孙向晨两人,他知道这两人有点势如水火的架势了。但这种公平竞争,自己又好说什么呢?
倒是沈湘云的母亲显得很平静,照理说这种时候,她是最有可能跳出来阻止的,但她没有这样做,因为她对孙向晨有信心。
从孙向晨与傅阳秋的身材来对比,很显然,高出了一个层次。与傅阳秋比赛,孙向晨是只可能占便宜,不可能吃亏的。而傅阳秋吃点亏,也好知难而退,别再跟湘云来往了。
孙向晨脱下外衣,穿着衬衫上阵,又向沈云天借了一双耐克球鞋,把自己的皮鞋换了下准备运动,一招一式很专业的样子。
“还真是有点水准。”沈经纶和沈云天都是资深球迷,见到孙向晨的一招一式,都看出来,基本功不弱。
“姐姐的……朋友,你要不要也换双鞋?”沈云天对傅阳秋的称呼怪怪的,总是不愿意称呼秋哥。或者直呼名字。老是“姐姐地朋友”。
话说回来,这是不是在暗示什么呢?
“不换了。我就穿皮鞋打球了。”傅阳秋叹了口气:“要给孙兄留一点机会。我不能太残忍了。”
孙向晨差点没吐出一口鲜血来。靠。一个菜鸟。还口口声声要给我这个高手留机会?这年头。吹牛真地不要成本啊。一会比赛开始。你就知道谁残忍了!
在众人惊讶地目光中。傅阳秋就穿着名牌西服。蹬着皮鞋。踏上了球场。
这身装备。实在是太拉风了。在沈云天地眼里。傅阳秋又回复了古板陈腐地印象。这不像是上场。像是上班。
对这种时刻穿着正式地人。沈云天向来没有什么好印象。
沈经纶也不禁摇了摇头。这小子也太托大了。虽然说是校队地。但穿成这样打球。实力至少折扣五成……
态度啊态度!沈湘云的母亲看着傅阳秋这幅样子,更加确工作学习态度不认真。连打球都跟儿戏似的,这种人。没前途!
所有的人里,只有沈湘云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她对傅阳秋有一种莫名地信心。傅阳秋打了这么多比赛,什么样的状况没出现过?拖鞋,绿帽……但他最终都是赢下来了。这次估计也不会例外。
相对于帆布鞋,穿皮鞋打球。那几乎已经是认真到了奢侈的地步了……
不得不说,沈湘云的第六感是很敏锐的。直觉是很准确的。
傅阳秋的态度,其实是很认真的。
虽然穿着西装。皮鞋,但他不是完全没有准备。
傅阳秋是不打无把握之仗的。
他不动声色地过了一遍脑海里的软件。这种场合,对于一些副作用大的软件,其实他是舍不得用的,把它们耗在孙向晨这种人的身上,不值当啊。
所以用处很大,战无不胜的涂鸦跳跃,他没有使用,反倒是使用一个安装上以后后从未用过的软件,想顺便在孙向晨身上做个实验。
这个软件是——123木头人。
“123木头人。零颗星,使用软件后,可使目标在3秒内无法移动。任何对目标的接触行为都将唤醒目标。一天可使用三次。”
这个软件安装上出来也有段时间了,但感觉属性很非主流,想想,10个人挤做一团的篮球场上,时时刻刻都有身体接触,想让对手定住两秒时间不动,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使自己很小心,但队友,甚至是对手,一旦跑动起来,都有可能与目标有身体接触。
而且就算不考虑这个因素,2秒的不能移动,对自己来说,性价比也是不高地。自己有手指终结者的速度加成,有涂鸦跳跃的腾空,用得着这2秒的定身么?
所以傅阳秋一直没有把123木头人付诸实践。现在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没事做点实验,顺便耗点耐久,送进包里贡献点经验值……
不过傅阳秋没有意识到地是,在大场面下,这个软件的用途地确有限,但是一对一的情况下,只要使用者不去触碰目标,就不会有别人的身体接触。
123木头人的用处,无形中就大了许多。
其实傅阳秋这场单挑的最大目的,是验证一下自己假期里单独训练的成果,看看自己的进步幅度,现在练了些基础的东西,争取能不完全依赖装备物品。这种基本功,在推上正式舞台之前,最好还是需要一块试验田……
“你先进攻吧。”孙向晨做出一副强者的姿态,将球扔给了傅阳秋,然后松松垮垮站在傅阳秋面前,一点防守者应有的架势都没有。必要么?对于一个穿着西服皮鞋的人,自己还用很认真的姿态去防守,是会让人笑话的。
傅阳秋也不顾西服的别扭,开始运起了球。他开始思考,是不是把假期里练的慢三步上篮给试试?
不能永远靠涂鸦跳跃的腾空来灌篮,篮球比赛中最容易得分的方式,其实就是上篮,轻松。稳定。不费力。
但是穿着西服和皮鞋,的确很影响移动速度,感觉就像是穿着衣服洗澡,整个人都觉得腻的地。
想要突破孙向晨的防守上篮,看起来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要不,让他暂时不动?
反正我也是为了检验训练的成果,看看三步上篮学会了没有,有没有防守者,其实并不重要嘛。
想透了这点,傅阳秋就偷偷地将123木头人启动了。对着孙向晨的身体稍稍碰了一下,孙向晨的身上出现了细微的白光,肉眼几乎不可见……
“姐姐的朋友运球速度真慢啊。”沈云天在一边看得直摇头:“就这样的速度,还想突破,他是怎么进校队的?”
沈云天话音刚落,就看见了离奇的一幕。傅阳秋穿着西服,瞪着皮鞋,已极慢无比地速度从孙向晨身边穿过,一步,两步。三步,上篮……孙向晨看起来只需要随便地移动一下脚步。就能很轻松地防下但他居然像石化了地雕塑,视若无睹地目送着傅阳秋将球放进篮筐。
“就这吹嘘自己以前是校队的!”沈云天很不屑地看着孙向晨,沈经纶也微微摇了摇头:他在放水?看起来不太像啊。
怎么回事?球进了?就像做梦一样?
孙向晨缓过神来,自己是怎么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的?莫名其妙啊!
一定是大意了!下次要集中注意力!
“小傅。别得意,让你先进一个球。提高提高你的兴趣。”孙向晨很嚣张地为自己辩解了两句,然后持球发动进攻。
他以前的确是校队的。基本功很扎实,从他运球的动作和频率来看。就比傅阳秋专业多了。尽管傅阳秋这几个月以来,与篮球一直是形影不离,但比之孙向晨,还是有些差来一个ANSWERBALL,还以颜色!
孙向晨直接无视傅阳秋的防守,快步起速,一下子就从傅阳秋的身边闪了过去。心里默数:一步,两步,三步……
“的确有些实力啊,好快。”沈云天忍不住赞叹了一句,但他很快就看见离奇的一幕再次上演。
孙向晨已经托着球准备上篮了,傅阳秋穿着西服慢吞吞从后来,然后一伸手,将球生生夺了过去……
整个过程,显得无比地漫长,孙向晨只要稍稍快一点,篮球应该早就进入篮筐了,但他就是托着球,不出手,似乎在等着傅阳秋来将球断走,很有点主动配合地味道……
沈经纶是个老球迷了,年轻时自己也打球,后面又看了20多年的球,基本什么样的场面都见过了,但唯独这样的场景,还是第一次见。
孙向晨的球性比傅阳秋好,这是显而易见地,速度也比傅阳秋快,这应该也是没问题的,但为什么每到关键时刻,就比傅阳秋慢上了半拍呢?
会不会是自己的视觉错觉,误以为傅阳秋的速度很慢?毕竟只有两个人在场上,没有别地参照物,快慢也是相对的。
对,应该是这样地!傅阳秋的速度看起来不快,但应该是爆发力惊人!湘云不是说他进了校队,而且会灌篮么?
就是这样,没错!他今天明显有所保留,穿着西服打球,故意做出很慢的样子,只在关键时刻爆发一下,看来是在给对方留面子。
这个小子不错,宅心仁厚!
孙向晨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这都怎么了?撞邪了?
绝对不能再掉以轻心了!
当傅阳秋再次进攻的时候,孙向晨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腰低得快与地面平行了,不断的守着傅阳秋。
这次应该没跑了吧!
一步,两步,三步,上篮……傅阳秋慢吞吞地再次重温了自己的训练成果……
“我靠,今天是怎么了?不玩了!”孙向晨气急败坏地扔下篮球:“我受不了了!”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傅阳秋摇头叹道:“你这不是找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