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化名李士月的隋月月潜入华夏后,荆红命立即插手本该由缉毒部门负责的这件案子,亲自带队来到津门,准备趁机缉捕她。
这个女人最近的野心,相当的大。
已经开始威胁华夏利益,哪怕只是推断。
要把所有的危险扼杀在摇篮内,就是华夏最高警卫局自存在那天起,就努力去实现的目标。
如果隋月月只是单纯的大毒枭,缉毒部门对最高警卫局插手此案,肯定不满的。
但这次,他们却一口答应了荆红命的要求。
因为他们深知这个隋月月,简直是太不简单了,可以说是个烫手山芋——这可是荆红命刻意培养出来的毒枭。
现在由荆红命来解决,他们真是求之不得呢。
假如谢情伤没有赶来津门,荆红命肯定会有所行动。
他们能把隋月月捧到金三角南区老大的王座上去,就能把她再拉下来。
不过谢情伤却不同意。
老谢觉得,不但不能趁机抓捕隋月月,还要给她想要的所有支持。
帮她“统一”金三角,那样才算华夏真正掌控了那块罪恶的地方。
再亲密的战友,也会有意见不同的时候,这也很正常。
俩人为要不要抓捕隋月月,产生了分歧。
但随着老谢忽然想起传说中的那些事,荆红命立即改变了主意,命令早就部署好的各单位,立即撤退。
根据传说,隋月月假如真是纸人的三魂六魄之一,那么她一旦有个三长两短,李南方就休想再活着回到华夏了。
现实中符合自然规律的困难再大,荆红命也有把握搞定。
可超出自然规律的那些神秘现象呢?
谢情伤“忍辱负重”的在八百十八年,所探知的东西,连三成都不够。
所以,哪怕有一点不稳定的因素,不出手则罢,出手必将一举定乾坤的荆红命,选择了退却。
对他的决定,谢情伤很欣慰——拍了拍他的肩膀,把他老婆喊出来,不顾早就盼着他赶紧滚粗的弟妹盛情挽留,夫唱妇随的去了。
望着老谢的背影消失在电梯里后,站在门口的荆红命,足有三分钟都没动一下。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荆红夫人不知道老谢和丈夫谈了些什么,只是很心疼他皱眉头的样子,在背后环抱住了他的腰,脸颊贴在他后背上,柔声安慰他。
“你说的不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荆红命抬手,轻抚住妻子的手,回头看向了套间内。
蒋默然还坐在床沿上,微微垂首盯着她的脚尖,不悲不喜的样子,眼神呆滞。
一看,就是个丢了魂儿的。
“这才符合八百的那个传说。”
荆红命盯着她,片刻后在心中低问:“隋月月,你呢?”
任何人看到隋月月,都不会觉得她像丢了魂的样子。
丢了魂的女人,绝不会穿着由法国某时装大师亲手设计的晚礼服,露出大半个滑如凝脂的雪肩,以及胸前小半个深深地沟堑,耳朵上戴着傻子看了也会很值钱的耳坠,脸上洋溢着青春靓丽的神采,仿似某国君王的爱妃,轻车从简驾临了这家酒店。
一对年轻的男女,站在她椅子背后。
左边是个穿着板正黑西装的黑皮肤帅哥,个头不高,体魄也不怎么健壮,满脸却带着玩世不恭的样子,正在不断向右边的女孩子乱抛媚眼。
个头要比黑帅哥还要高点的短发女孩,却对他乱抛来的媚眼视若——某种气体,目不斜视的盯着门口,双手到背在身后,两条腿微微叉开,挺胸收腹的样子,让人看一眼就能联想到军人。
连姐自诩也是有档次的高层人士了,不过在看到隋月月的第一眼,就有了浓浓地自卑,以及嫉恨。
但这些负面情绪,她却绝不会表现出来,只是努力挺起胸膛——这对36d,是她最大的本钱。
“是谁要找我?”
连姐明明看出坐在椅子上的隋月月,就是委托女服务生找她的那个人,站在椅子后面的那对俊男靓女,只是美女的贴身保镖,但为了她所谓的颜面,还是假装不知道,语气淡然的问女服务生。
不等女服务生回答,隋月月就笑着说:“连女士,是我要找你。能不能赏个脸,坐下来喝一杯呢。”
“你是哪位?”
连姐其实还是很愿意和比她档次更高的人交朋友的,既然这位美女主动找她,请她赏脸,她当然不会不赏脸了,矜持的笑了下,故意扭着已经不再纤细的腰肢,走了过去。
女服务生及时替她拉开了椅子,请她落座。
“连女士,你是喝红酒呢,还是白酒?饮料也可以的。”
隋月月说着,端起杯子指了指桌面上。
桌子上的菜不多,总共四个,却是酒店最拿手的招牌菜。
还有一瓶飞天茅台,一支红酒。
单看这两个酒瓶子的外包装,就知道它们的年份已经不短了,商标都已经发黄。
“红酒吧。”
连姐想都没想,就选择了红酒。
唯有喝红酒,才能彰显她的崇高品味。
更何况,依着连姐对红酒的研究,一眼就能看出这支红酒价值不菲,比她精心收藏舍不得喝的那支红酒,还要好。
这是在津门。
她的主场。
连姐才不管这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怎么忽然请她来喝酒呢。
她今晚是陪着小姑两口子,带着儿子来吃家宴的。
儿子已经进人了叛逆期,总是和她这个当妈的对着干,让她有些头疼,更心烦。
连姐小姑子两口子,对忽然有人来请姐姐去喝酒,并没觉得有任何奇怪。
连姐可是津门银凝超市集团的老总,商业圈内的人脉相当广,别人来腆着脸的巴结她,也是很正常的。
连姐在过来之前,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当她看到隋月月后,才意识人家不是以往那些腆着脸巴结她的人了。
这是个身份地位,不知比她高了多少的女孩子。
仅仅是穿的那件晚礼服,就不是她能轻易置办得起的。
所以她才觉得有些奇怪,来酒店吃个饭而已,又不是参加什么高级宴会,有必要穿着这样郑重?
“呵呵,这是打算在气场上压住我吧?真这样的话,你可就错了。别忘了这可是在津门,我的主场。我管你是何方神圣,有多高贵。没有好处的事,是别想我答应的。”
连姐心里这样说着,优雅的翘起兰花指,端起了酒杯,轻轻晃了下,浅浅抿了口,等味蕾充分享受到美酒的滋味后,才睁开微微闭起的眼,看着隋月月:“这位女士,我看着你好像有些面熟呢。咱们以前,应该在哪儿见过吧?”
“是啊,咱们以前是见过。只是连女士你贵人多忘事,早就把我忘记了。”
隋月月淡淡地笑了下,对伺候在旁边的女服务生说:“你先出去吧。等我们有需要时,会叫你的。”
像这家五星级酒店,客人在包厢内吃饭时,当然会有服务生随时伺候的。
客人要谈话时,让她们出去也是很正常的。
女服务生答应了声,转身快步走出了包厢,带上了包厢房门。
“我出去看看。”
马刺笑着低声说了句,也快步走出了包厢。
他要为隋月月收拾连姐站岗放哨,避免闲杂人等来打搅。
连姐没理睬马刺和女服务生的外出,只是有些疑惑的问:“我说看着眼熟呢,原来咱们以前确实见过。那,是在哪儿呢?”
“青山。”
这两个字,徐徐从隋月月的红唇里吐出来时,她脸上的笑容已经收敛。
握着酒杯的右手,也有了明显用力的迹象。
自大的连姐,却没注意到隋月月的变化,依旧惬意享受着免费的极品美酒:“哦,青山啊。那是个小地方而已,我以前确实去过两次。不过,我还真没记得在那见过你。你是做什么的?又叫什么名字。”
“是啊,青山就是个小地方。”
隋月月秀眉微微挑动了下,淡淡地说:“我姓隋,叫隋月月。我现在做点小生意。但我以前认识连女士时,还在会所上班当服务生呢。”
原来是个刚发达不久的小土鳖。
听隋月月说她以前做过会所服务生后,连姐的优越感迅速回升。
在她看来,当前穿着光彩照人的隋月月,肯定是在会所干服务生时,向某大老板自荐枕席,给人当了小,这才从此发达,脱离了低等的贫穷。
也不能怪连姐这样想。
因为现实中,有很多会所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被有钱人看上后,包了当小的,再给她点小生意做,让她俨然成了这个社会的成功者。
可是有一点,无论这种女孩子有多么年轻貌美,又是多么的会穿着打扮,她们骨子里都流淌着“土鳖”的血脉,与连姐这种天生就是贵族的女人,差了十万八千里呢。
“哦,原来是隋小姐。不知道隋小姐,请我来做什么呢?”
连姐优雅的笑着,在说隋小姐时,故意把“小姐”两个字,咬的格外重,意思在提醒她,别在老娘面前摆酷,你再怎么变,也只是个靠出卖色相努力跻身上流社会的小婊罢了。
隋月月哪能听不出连姐故意咬“小姐”这两个字的含义?
她没生气。
盖因人家连姐说的没错。
她能有今天的地位,纯粹就是靠主动给李南方当小,才换来的。
说是小姐,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不过她却觉得连姐有些好笑,怎么就有脸自称是别人“请她”来的呢?
希望,等会儿连姐在搞清楚,她原来是要被“请到”阴曹地府去时,仍然能保持她当前满脸的优越感。
“我请连女士你过来,是想请你回忆一件旧事。”
隋月月从旁边的小包里拿出一张照片,放在桌子上:“连女士,麻烦你看看,对这对夫妻还有印象吗?”
站在她背后的吉兰,马上就把那张照片,拿到了连姐面前。
“不认识。”
看了照片一眼,连姐就不屑的嗤笑:“切,两个泥腿子罢了,我干嘛要认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