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李兵带上两个馒头,摸着夜色出发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李兵还未进山,就遇到了个同道中人,那是个浓眉大眼的中年人,看起来长得很老实,但却是这迎凤村公认的三大采~花高手之一,名字叫做赵富贵。
“赵叔,早啊,找兰花吗?”
李兵很热情的打着招呼。
“是小兵啊,你这么早进山干嘛呢?”
赵富贵礼貌性的回答。
“我也去找兰花啊!”
李兵煞有其事的道。
“呵呵……”
赵富贵笑而不语,完全没把李兵当作竞争对手,这兰花生长的地点可是固定的,他摸索了几十年,才勉强有了些经验,就这种菜鸟也就找找素心兰了。
两人结伴而行,走了不到几分钟,赵富贵忽然开口:“小兵啊,咱们在一块找到的几率也不大,要不分开试试?”
“好啊!”
李兵似笑非笑的答道,赵富贵肯定是怕暴露自己知道的兰花生长地,可他需要知道吗?
两人分道扬镳,李兵开始让狗认真搜寻,大概一个是时辰左右,他找到了第一株金光兰,至于素心兰,他根本没放在眼里。
李兴荣早早起床,现在是农忙季节,那几亩玉米还等着锄草,所以偷懒不得。
李兴荣敲了敲儿子的房门,想让他一起去帮忙,可好久不见应声,推门一看,哪有半个人影。
“小兵跑哪儿去了?”
李兴荣低估着,然后拿出手手机,打了个电话出去。
李兵很快接到了父亲的电话,于是老实交代,是出来找兰花了。
“你找什么兰花啊?都被赵富贵那些人给挖光了,赶快回来锄玉米草。”
李兴荣对于儿子知根知底,当然不赞同。
“我已经找到一朵金光兰了。”
李兵邀功似的道。
“真的假的?”
李兴荣犹豫的挂了电话,最终还是选择儿子。
李兵又在山里搜寻起来,一早上的时间,他找到了两颗金光兰,肚子饿了,也没打算回家,就这山泉将两个馒头解决,又开始走你,至于豆豆,这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捉到一只大牛蛙,伙食开得比他这主人还好。
一直到太阳落山,李兵这才带着狗满意的往回赶,这时他的竹兜里已经放置了四棵金光兰,那可是值一百元钱。
李兵因为怕兰花太阳晒到,所以特意将竹兜用外衣盖了起来。
李兵进入村子,就见许多人围在晒谷场上,晚饭过后大家都出来唠嗑了,中间一人正是早上遇到的赵富贵。
李兵好奇的围了上去,就见地上放着个竹兜,里面放着三株金光兰以及许多素心兰。
“老赵,你今早运气不错啊,两株金光兰,这可是值五十元。”
“真是佩服你,若是换做我,一个月也不见得能找到一株金光兰。”
………
村民纷纷羡慕的道,赵富贵坐在旁边一脸得意,他浑身沾满了灰土,显然也是刚回来。
“要不我拜你为师如何?交学费的那种?”
有人几乎用哀求的语气道。
赵富贵却毅然决然的摇着头,在这迎风村谁不想拜他为师,有人甚至出了上千元的学费,可他却断然拒绝,这兰花资源是有限的,一旦分羹的人多了,长流水自然断了。
“哟!小兵也回来了啊,你找多少?”
赵富贵得意忘形,开始将目光转到李兵身上,准备贬低他人抬高自己。
“哦,就找到四朵!”
李兵很低调的回答。
“李兵也去找兰花?”
“是四朵素心兰吗?哈哈!”
“打开让我们看看?”
周围的村名纷纷起哄道。
李兵也是架不住一干人的热情,于是将竹兜外面的衣服拿开,四朵金光兰在夕阳的余晖下金灿灿一片,一时间周围落针可闻。
“你哪找到的?”
“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村民们好半天才开口,不过大多都将之归功于运气。
赵富贵脸上的笑容僵硬起来,再也不好意思吭声。
“真是打脸不成反被打!”
李兵嘲讽的一笑,随意敷衍了一句就开始赶回家。
李兴荣此时已经吃过了晚饭,正在准备喂猪,看到儿子风尘仆仆的赶了进来,也没有抱太大的期望,只是让他去吃饭。
“爸,你将这些兰花拿去卖了,买袋米回来吧,我跑了一天实在太累了!”
李兵将竹兜放在了地上,将衣服给拿了起来。
李兴荣这才反应过来,漫不经心的一瞄,身体瞬间弹起,急急忙忙的跑过来,道:“你哪儿找到那么多金光兰?”
“运气!运气!”
李兵傻乎乎的一笑。
“你小子不错嘛!”
李兴荣那黝黑的脸因为激动而涨红,他正在愁米粮,这无疑是雪中送炭,六棵金光兰足可以换一个多月的粮食了。
李兵以及很久没看到父亲笑了,他忽然觉得双眼发涩,暗想自己以前的确太过不争气,以后一定要让父亲过上好日子。
李兴荣轻轻的将竹兜给提起来,小心翼翼的走出门,完全就像呵护亲生儿子一样。
这天晚上,李兴荣除了买米,还花了十多元砍了一斤肉来犒劳儿子。
李兵感觉这顿饭吃的很满足,那种气氛他已经很久没经历过了,上一次还是他考上县里重点高中的时候!
吃过晚饭,李兵一如既往的去给小锦做衣服,三件外衣,按照他的速度,四五个晚上就能完成。
在那之后的一个星期,李兵带着豆豆游~走在周围的大山边缘,开始地毯式的搜寻兰花,每天都有两颗以上的金光兰进账,凭借一己之力解决了家里缺粮的问题。
李兵对此并不满足,他的目标可是朱荷兰,这种兰花一千多元一颗,一颗可以顶几十颗金光兰,只是可惜最近没人找到,他以前也只是看过一次,不知道是什么香味,自然没法寻找,所以只能等着,等有人找到的那天。
再说李兴发这个赌徒,嘴上说要卖粮给女儿凑学费,几天后居然就买了一大批的家电,有DVD机,有液晶电视,有音响,每天傍晚都放得震天响,这让村里人好不羡慕,风头一时无两。
而作为大哥的李兴荣一家,免不了被人拿来比较,每每谈及,许多人都会轻蔑的一笑了之。
李兵却并不羡慕,他相信凭借自己的能力,要不了多久就能让这些狗眼看人低的人乖乖闭嘴。
这日下午,父亲李兴荣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一个袋子,然后递给李兵:“这是你妈给你的。”
李兵见怪不怪,拿过来就扔到了垃圾桶里,看都没看一眼。
李兵的母亲在他两三岁的时候走的,自此后每一年都会寄点衣服鞋子之类的来,不过他却从未穿过,这些东西的下场都一样,那就是垃圾桶。
于理来说,李兵可以理解母亲当年的行为,但于情来说,他是绝对不能原谅这种行为的!
李兴荣叹了一口气,也没打算劝说,因为他了解自己儿子的脾气。
李兵虽然没刻意的看,但眼角余光还是瞄到了,这次的是一套名牌西服,看样子价格绝对不会下万元。
“看来这些年她在外面过得不错,说不定榜上大款了吧!”
李兵暗暗嘲讽,他对母亲毫无印象,但从家里那仅剩的一张照片可以看出,她绝对是个漂亮的女人,找个有钱人想来不是什么难事。
晚饭过后,李兵再次到了小锦家里,不过今天做衣服的对象却变成了她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