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着林夕柔双脚打旋的,当然不是黑色污水。
是无数的、细小的虫子,层层叠叠的堆在一起,个个都争先恐后爬向她身上时,形成了是黑色污水流淌的假象。
有的人,看到蜂巢上爬满了蜜蜂后,会有干呕或者恐惧的反应,那就是密集恐惧症。
林夕柔只有恐男症,从没有过密集恐惧症,她在部队进行野外拉练时,可不止一次的戳过马蜂窝,也没丝毫的惧意。
但现在她才知道,以前所看到的那些,和当前相比起来,压根不叫事。
“啊,啊——这、这是什么!?”
搞清楚这些污水,居然是一些黑色虫子,而且已经爬到了她膝盖位置后,一种“极恐”都无法解释的感觉,让林夕柔尖声大叫,拼命地跺脚。
当她勉强能活动的双脚抬起来时,地上那层黑色污水,当然会迅速流淌过来。
她双脚用力跺下去后,那些恶心的黑虫子,还不知道得有几百、甚至上千只,一下子就被她踩爆。
砰。
有轻微且沉闷的响声传来时,有黑中还掺杂着绿色的粘液,噗地飞溅起来。
原本就弥漫在空气中的腐臭气息指数,立即上升了几倍,狠狠撞击着林夕柔的胃部。
可她不敢呕吐。
呕吐,是需要集中精力才能做到的事。
如果林夕柔弯腰呕吐,那些正顺着她双腿迅速往上蔓延的小虫们,就会趁机爬到她的脖子以上,从耳朵等部位钻进去。
那样,她除了被这些虫子把五脏六腑吃干净,再从内咬破皮囊,发出砰地一声轻响——之外,就再也没有其它结果了。
所以她唯有银牙紧咬,把嘴巴闭紧,双足连踹,能活动的双手,更是飞快拍打爬上膝盖的虫子们。
一脚下去,一巴掌下去,都会有数百上千的虫子被踩死,被打飞。
可虫子太多了。
林夕柔双脚再抬起来时,黑色污水蔓延过来,顺便吃掉了那些成为尸体的同伴。
她双手刚打飞了一些,又有更多的虫子,出现在了膝盖上。
她当前的样子,就像在踩踏、拍打污水。
污水会被踩的飞溅,也会被打出水花,可她的动作还没落下,污水依旧会出现在该出现在的地方。
“救命啊,救命!”
林夕柔很怕死的,比方被刀割断咽喉啊,被一颗子弹爆掉小脑袋等等。
可她就算那样死上一万次,也不想被这些黑虫子,由内而外的嗜咬成一具白骨,不带一丝丝的肉。
所以她本能地张嘴求救,叫声凄厉。
看着手电光的双眸中,带着无法描述的恐惧,还有哀求。
害怕很正常,哀求则是求人救她,或者弄死她也行。
可手电光后面那个男人,却对她的凄声求救,听而不闻,仿佛就是要眼睁睁看着她,被虫子们嗜咬。
“求求你,救救——”
林夕柔在喊救命时,密密麻麻的黑虫子,已经迅速爬到了她的胸部。
她已经绝望。
正要再闭上嘴时,脑海中忽地有灵光闪现,随即嘎声叫道:“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就在刚才,男人希望她能说出和李东方有关的任何事,还假惺惺地说绝不会强迫她。
林夕柔多希望,他能强迫她。
用各种手段,哪怕给她找上一个连的男人——她也不希望和这些黑虫子打交道。
男人那样说,当然是有绝对把握,能让她把所有想知道的事,都说出来。
事实证明,男人成功了。
立即,她就听到了一声尖利的口哨声。
还没等林夕柔反应过来,眼角余光就扫到一个黑影,自她左后方上空悠忽而至。
这个黑影在飞翔时,也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怪叫。
听上去就像是老鼠。
还是不等林夕柔有丝毫的反应,那团黑影就自手电光迅即闪过。
它闪过的时间,虽说是转瞬即逝,林夕柔却清楚的看到,那是一只她平时想,都想不到的蝙蝠。
展开的双翅,足有一米长。
双爪锋利,在光芒照耀下,闪着精钢才会发出的寒芒。
毛发雪白,白的瘆人,在手电光照耀下。
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张开的嘴,就像一只很大的猫,可里面却缺了一根牙齿。
“嘎!”
白影在手电光内一闪而过时,又发出一声尖叫。
随着白色蝙蝠连续发出的尖叫声,那股已经淹到林夕柔脖子上的污水,就像遭到电击那样,蓦然翻身下落,摔在地上。
水流来,水流去。
一切都在眨眼间,林夕柔身上就不再有一只黑虫子了。
包括被她踩死的尸体,和尸体被踩爆时溅起的粘液,全部都被那股子黑色污水卷走。
其实是用人类无法想象的速度,吃掉了。
地上干干净净,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没有黑虫子,没有颜色能随光而变的蝙蝠,只有林夕柔剧烈的喘、息声,以及她砰砰地心跳声。
等她的心跳、呼吸都逐渐恢复正常时,手电光灭了,男人的影子,在模糊逐渐变得清晰起来,又站在了她面前。
香汗淋漓的林夕柔,慢慢抬起头看向她时,牙齿还在咔咔地打颤。
男人说话了:“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可以宁死也不说。但我会提前警告你,你即便是死了,也会被那些尸虫分食。你可以想象一下,你这么姣美的身躯,被尸虫吞噬的场景。”
“不要,不要再说了。我、我说。我说。无论你让我说什么,我都说,都说——呜,呜呜。”
随着男人缓缓地声音,心中刚升起自杀年头的林夕柔,情不自禁想到她死后,被黑虫吞噬的恶心、极恐一幕。
再也无法保持丁点的冷静,精神全线崩溃,失声痛哭中,泪水迸溅。
不是林夕柔,无法想象某种比死,还要更可怕的感觉。
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会害怕虫子这种东西。
尤其虫子多到一定的地步,污水般爬到身上后,没谁能还能保持丁点的冷静。
所有的勇气,理智,原则等东西,也都被虫子吞噬个干净。
只要能让那些虫子离开,休说是招供某些事了,就算说完立马被掐死,她也会感谢苍天对她真好的。
男人很有耐心。
给了林夕柔足足十分钟的痛哭时间,只等她嗓子哭哑,担心会影响她说话后,才淡淡地说:“够了。”
林夕柔立即闭嘴,没有丝毫的犹豫。
如果男人再说,脱下你的衣服。
她也不会有丁点的犹豫,立即按照男人的意思去做。
“说吧。”
男人来回走动了几步,身形逐渐模糊在了左前方的黑暗中,传来的声音却很清楚。
林夕柔立即开口说道:“我第一次见到李东方,是在青山经信大厦。”
她的嗓音有些沙哑,语气相当干涩,但慢慢地越来越流利,就像在叙述一个故事那样,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把什么时候认识的李东方,又是为什么认识他,考验他时发生了哪些事——
只要是和李东方有关的,她都一字不漏的说了一遍。
毫无疑问,林夕柔现在正扮演叛徒的角色。
她背叛了对她信任有加的庄总。
不过她已经不在乎了。
在污水般的尸虫面前,别说是背叛庄宁了,即便让她背叛自己,也会毫不犹豫。
在她“娓娓道来”时,男人始终没有插嘴,躲在那边静静地听着,就仿佛已经走了那样。
“该说的,我都说完了。”
把能想到的,都说出来后,林夕柔慢慢地抬起头,看着男人的方向:“我只求你,能在给我一个痛快后,再把我的尸体带出古墓,随便找个地方埋掉。”
残酷的现实,让林夕柔压根不敢去想,她在说出这些后,还能被放走。
她死定了。
临死之前,她只求男人给她一个痛快,不要把她的尸体喂了虫子。
“好。我答应你。”
男人满足了她这个不大的要求,缓步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越走,越近。
就在林夕柔能看到他的脸上,竟然是戴着个猪八戒的塑料面具时,他猛地抬起右手,电闪般斩下,看在了她的脖子上。
速度、力道,角度都是恰倒好处,林夕柔根本没做出任何的反应,双眸就忽地黯淡,软软地瘫倒了石棺上。
“嘎!”
当白色蝙蝠在某个黑暗角落发出叫声时,男人背后不远的上方,忽然出现了一缕阳光。
此时,正午。
庄宁的白色宝马,缓缓停在了彩虹湖小区。
彩虹湖小区位于青山东郊,距离庄宁昨天刚购置的望月别墅区不是太远,也就是十多公里的路程。
林夕柔就住在小区三号楼。
“那晚,你干嘛不和柔姐一起走?”
乘坐电梯来到林夕柔门前,庄宁按门铃,抬手敲门几分钟都没人回复后,心中更加焦急,回头质问倚在墙上的李东方。
在别墅内,假装被庄宁阴的李东方,给林夕柔打电话要问清楚时,倒是打通了,却没人接。
再打,就传来对方已经关机的提示声。
满肚子不忿的李东方,立即打电话到公司前台,点名道姓找林夕柔。
可前台小妹却告诉他说,林处长从昨天就没来上班,还请先生稍后再拨打。
林夕柔是庄宁的绝对心腹,她去不去上班是绝对自由的,所以她没出现在公司,没谁会在意。
庄宁当然也不会在意。
可当她为李东方没有拨通林夕柔的手机,暗中松了口气,提醒自己以后千万不要脑子一热,就信口开河时,手机响了。
是赵刚打来的,请问庄总能不能联系到林处长,因为她那辆红色奥迪,在千佛山停车场内被别的车子不小心刮了下,肇事者报警后,请警方联系车主未果,打到了她所在的公司。
什么?
林夕柔的车子,还在千佛山下停车场内?
庄宁这才意识到不对劲,和赵刚问清楚后,马上驱车赶来了林夕柔居住地彩虹湖小区。
“当时我挺烦的,就想一个人静静。再说,她又不是小孩子,还用我来照顾吗?”
被她埋怨一路的李东方,有些不耐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