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日全食,在让世人欣赏了几分钟的震撼异象后,终于恢复了正常。
天,还是那样蓝。
云还是那样白,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天上,热风好像被火烤过那样,吹在无精打采的柳枝上,敷衍性的抖索了下就拉倒了。
这次日全食异象,注定是要载入史书,供后人研究的。
也会在随后的几天内,引发诸多天文爱好者的热议,更会成为朋友圈的唯一主旋律。
不过,这和李东方有什么关系?
就算是有,他有时间看吗!
日全食开始,到结束的这几分钟内,李东方正掉入冰窟般浑身冰凉,使出全部解数来抢救庄小泼,如来佛祖老天爷的求了个遍,甚至许下了大愿望。
只要庄宁不死,就算娶她当老婆,最终被她活生生的气死,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
可能是李东方这番真情感动了老天爷,才让他在施展拍脸掐腮、嘴对嘴的渡气、按压心脏等抢救绝技,差点使出最后绝招——打电话呼叫救护车时,庄宁嗓子里总算咕噜一声响,心脏被成功起搏。
看着那双剪水双瞳缓缓睁开,虽说有些迷茫,颇有几分因此而变成痴呆的危险,但李东方那些吊在嗓子眼的心肝肺,总算可以各就各位,正常运转了。
傻了就傻了吧。
傻了也比死了好。
也许,庄小泼从此变傻了,对她来说是个好事。
古人不是总说,弱智烦恼少,傻子快乐多吗?
大不了,导致庄总变傻的罪魁祸首,就此照顾她一辈子就是了。
这也不是多大的事。
反正人生百年,过起来很长,实则却犹如白驹过隙般,转瞬即逝的。
无论是幸福的,还是苦逼的人生,熬熬就能凑合着过完的。
唉。
可惜的是,老天爷明显不想庄小泼变傻,特喜欢她能保持原本的不正常,来折磨人。
如若不然,她也不会在睁开眼,看着他呆愣了片刻,就认出他是李东方了。
对此,东哥颇有些遗憾。
尤其瘫坐在地上时,无意间看到了桌面上的青铜镇纸,还真生出了用这东西把她砸傻的冲动——幸好,理智及时提醒他,这是红果果的犯罪行为。
李东方要想在华夏安居乐业,是绝不能犯罪的。
再次抬手擦了下脸上的汗水,李东方的心跳恢复了正常,顺势倚在了办公桌上,拿出香烟点上一颗,美美地吸了口后,才看向了依旧平躺在地上,双眸一眨不眨看着他的庄宁。
他发现,庄小泼看着他的眼神,好奇怪。
就像她刚睁开眼,就说出的那些话一般,透着说不出的复杂。
最明显的,则是恐惧。
像东哥这种遨游花海数年的杰出青年,当然希望天下所有美女,看到他后都会满眼爱到不行的花痴样,绝不能害怕他。
不然,怎么泡?
庄宁却是例外。
她越是怕他,李东方就越高兴。
毕竟这个长相清纯到一塌糊涂的女孩子,可是个如假包换的小泼妇,更有能克天下男人的奇怪命格,李东方傻了,才会喜欢被她喜欢。
她怕他,当然是因为,刚才差点被他摔死了。
很明显,李东方再怎么喜欢庄宁怕他,可在无意中伤害了她后,于情于理都得略表歉意。
要不,就算不上光明磊落的真男儿。
“咳,那个什么。”
先干咳一声,打破当前有些小诡异的气氛,李东方又讪笑了声,认真地说:“对不起,请您原谅我刚才的鲁莽行为。我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了。甚至,只要有您在的地方,我会闻风躲避三千——”
庄宁打断了他的话:“刚才,我做了个奇怪的梦。”
“做了个梦?”
李东方稍楞了下,接着又忍不住胡说了起来:“是不是梦到走过黄泉路,站在望乡台上回头看了眼,然后喝了孟婆汤,去酆都城内拜见了阎君?阎君却告诉你,孩子啊,你阳寿未尽,还得继续留在人世间祸害百姓。所以,就挥挥手让你回来了?”
搁在以往,他要是这样说,庄宁肯定会翻脸的。
李东方也做好了她翻脸的准备,甚至左手还提前抓住了她的腿,以防她抬脚踢人。
“你、你干嘛呢?”
庄宁却没抬脚,小脸却在飞红。
李东方又呆了下,下意识的低头看去,才发现他左手抓的部位,貌似太靠近腿根位置了。
这哪是抓腿?
是在抓——现在大家都穿这么少的衣服,手感很真实,怪不得庄宁脸红呢。
靠。
这只不听话的贱手真该剁掉,总是误导老子做些没脸的事。
李东方罕见的老脸一红,慌忙缩回手,尴尬的咳嗽着:“咳,那个什么,手误。对,纯粹是手误而已。哦,你继续说你的梦。”
为了预防贱人之手、不对,是贱手再做出有损主人形象的行为,李东方干脆双手十指交叉,抬头看向了天花板。
庄宁也没觉得,平躺在地板上和李东方说话的样子,有什么不对劲。
应该是直到此时,她还没脱离那个怪梦的阴影,这样躺着有安全感吧?
反正她就很坦然的躺在那儿,仔细讲述起了她的怪梦。
她刚开始讲时,李东方还不时地撇嘴,做出不屑状。
要不是具备“别人说话时,不要嘴边插嘴”的君子风度,李东方肯定会哈哈大笑,百般嘲笑庄小泼还真会白日做梦,居然梦到自己是九尾狐转世的妲己了。
渐渐地。
李东方眼里的讥讽神色,就被好奇所代替。
尤其在庄宁讲到,她被比干剁下脑袋后,却又变成周幽王的褒姒——而商纣王和周幽王两大昏君的面目中,好像有几分庄总所熟悉的影子,她怎么想都想不起,却在变成一代女皇时,终于想到那个影子!
居然是李东方后,某人眼里的好奇之色,就变成了惊诧。
或者说是惊惧。
没理由的恐惧。
像李东方这种浴血拼杀不知多少次,曾经在死人堆里睡过的猛人,对恐惧这东西的免疫力,更是高到了让普通人难以理解的地步。
怎么可能,会因为庄小泼可能是胡说八道的怪梦,给吓着了呢?
但事实上,确实如此。
没理由。
真得没理由。
如果非得找个理由来解释,那就是庄宁讲故事的水平太高了,竟然让李东方有了身临其境的清晰错觉,潜意识里按照她所说的,自动代入了她梦中的那两位老兄身上。
“你是不是很怕?”
庄宁终于坐了起来,缓缓地抬手,春葱般的手指,轻抚过李东方的脸颊。
可能是他的脸皮太厚,血液不能较好的循环,所以触摸上去有些凉。
就像死人脸那样。
李东方下意识的点头。
庄宁很高兴。
她也怕这个怪梦。
谁不怕脑袋被人接连两次剁下来呢?
现在终于有人陪着她一起怕了,当然得高兴了。
“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庄宁并不知道,她在说出这句话时,嘴角勾起了神秘、不,应该说是诡异的笑。
就像,她来自某个不被人所知的世界。
她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为了保护眼前这个男人。
可是,李东方需要她来保护吗!
就算需要她的保护,她又有什么资格和本事,保护他呢?
就凭她会撒泼?
还是,就凭她现在所说的这样:“因为我第三次的身份转变,是一代女皇武则天。”
怪梦中,庄宁前两次的身份,都是依附男人的角色。
男人死,她也死。
第三次的身份,却是威震四海的一代女皇,想杀谁,想保谁,动动嘴就好啦。
李东方嘴角咧了下,梦呓般的问:“你的第三次身份转变,怎么和前两次截然不同呢?”
庄宁想了想,才捉摸不定的回答:“可能是我前两次的身份,都是依附了不靠谱的男人——商纣王,周幽王都是你所化。你,却保护不了我的安全。所以,我唯有自身变得强大起来,命运再也不用被别人掌握,才成为了一代女皇吧。”
李东方又问:“我想知道,在你第三次身份转变时,我是做什么的。”
“好像是——”
庄宁认真的想了想,才轻声说:“我刚在群臣中看到你,就醒来,看到你了。你、你应该知道,一代女皇最喜欢的男人是谁吧?”
“冯小宝!”
李东方以前着实研究过一代女皇的影视资料——好吧,就是和少儿不宜有关的小电影。
最早是由港台拍出来的小电影里,角色很重的男主,应该就是冯小宝了。
冯小宝,一般是指薛怀义,受千金公主推荐,成为武则天的男、宠。
也是她的第一个男、宠,被封为正三品左武卫大将军、梁国公,曾经说服她在洛阳城西修复故白马寺。
甚至,冯小宝曾多次担任大总管,率军远征犯边的游牧民族。
但他每次出兵,游牧民族都已退兵,因此居功,被封为右卫辅国大将军、鄂国公。
可到了后来,冯小宝日益骄倨,火烧明堂,令武则天恶之,下令太平公主设计将其杀死,辇车载尸送至白马寺。
“那,你原意是朕的冯小宝吗?”
庄宁原本清纯至极的双眸中,忽地浮上了让李东方心颤的妖魅,朱唇轻启间,双手捧着他的下巴,缓缓偎在了他怀中,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朕?
尼玛。
小泼妇还真以为她是一代女皇了。
就算是,可老子也不稀罕当冯小宝。
别忘了,小宝仁兄最后是死在她手里的——嗅着醉人处子幽香,神情有些恍惚的李东方,想到这儿后,虎躯剧颤,攸地自庄宁编织的某个香艳幻觉中清醒,抬手就把她推了出去。
“啊。”
完全入戏,以为自己就是一代女皇的庄宁,被推倒在地上后,发出了一声惊呼。
却又立即坐起来,伸手抱住了刚站起来,要立即拍马滚粗的李东方右腿,娇声叫道:“小宝,不要走!”
滚你的。
这三个有损李东方君子形象的字眼,刚要从他嘴里说出来,房门忽然被人推开。
林夕柔从门外走进来:“小宁,你刚才看日全食——”
话说到一半,林夕柔呆愣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