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试新方法哦!清初,皇家不断完善衣冠制度, 不过更加注重典礼、节庆日时候的穿戴。清璇身为汉人,一向更爱汉人的发式。墨蕴向来手巧, 也学过不少。今日, 便给清璇梳了一个灵虚髻,乌发如云盘回,高高似凌云, 飘飘然有仙气。清璇对着铜镜照了照, 说:“嗯,今天梳得真不错,簪上贝勒爷赏的粉晶茶花簪子吧!”
福晋住在正院嘉福堂,是贝勒府东边最大的院子。宋清璇进去的时候,宋氏、陈氏都已经到了。福晋还没出来,应该是在给菩萨上香, 空气中萦绕着檀香味儿。
胤禛喜欢佛家不是个秘密, 虽然康熙因为父亲的原因,不喜佛教,但也不阻止别人信佛。毕竟, 太后也喜欢拜拜观音。
福晋那拉氏自从嫁进来后,每日抄写佛经,从不间断。初看觉得是在迎合胤禛,但是几年下来了,这份毅力也实在难得。
宋清璇坐下来,刚准备喝茶,就听到李氏说:“四爷昨日又歇在姐姐那里,当真是宠爱姐姐啊!”
宋清璇皱了皱眉,这李氏仗着自己的父亲是苏州知府,正四品的官,又长得娇媚动人,除了福晋,谁也不放在眼里。宋清璇作为位分和她一样的格格倒还好,只敢酸两句。
陈氏宫女出身,向来被李氏瞧不起。若是得四爷宠幸,总要被她治得满面羞红。几个月前,福晋已经罚过她一次了,但时间一长,她又忍不住了。
宋清璇也不惯着她,回道:“姐姐莫非是看着眼红?”李氏一听,柳眉一皱,气得面色发白。陈氏坐在一旁,除了一开始向宋清璇行礼外,真是一言不发,倒像个老实人。
不多时,福晋出来了。只见她身穿正红色祥云旗袍,梳着两把头,鹅蛋脸,柳眉凤眼,很是高贵端庄。众妾侍都起身向福晋行礼,福晋也不为难,点点头,就让众人坐下了。
福晋坐在首位,说道:“众位妹妹跟着爷也一年多了,如今这府上也没个孩子。别的我也不多说,平日里都安分些,拈酸吃醋的都给我收敛些。”说到这里,福晋看了一眼李氏,暗含不满。李氏脸一红,讷讷不敢言,低下头去。
福晋喝了口茶,又继续说道:“谁能早日生个孩子,这庶福晋、侧福晋的位置,我会和王爷提一提的。”三人听了都有些意动,陈氏已经对自己的位分很不满了;李氏也不想和宋氏平起平坐了。
宋清璇想着自己也16岁了,又服了强身健体丹,可以要个孩子了,反正在历史上皇长女就是宋氏生的,如果仍是这样的话,也不会遭人嫉恨。
之前,害怕太早生孩子对身体不好,靠着玉笈、四爷的阅读换来的积分,从大晋江系统那里兑了避孕丸,一颗能保一个月。
现在看福晋都急了,应该是宫里的德妃给福晋施加了不少压力。清璇觉得可以停了避孕丸了。
请安完,宋清璇就回了自己的沁玉院。清璇一向喜欢梅花,院子里栽了几株白梅和红梅。此时,清冷的梅香扑面而来,让她心中欢喜。
前些日子写了不少存稿,今天可以松散些了。于是让玉笈找了跳绳来,换上轻便的衣服和绣鞋,让紫莉和菱溪两个小丫头一起来玩儿。
其实,清朝的女人是很无聊的。作为格格,清璇轻易不能出门。虽然有大晋江系统可以写文,但是整日里还是很无聊的。
清璇毕竟是现代人,虽然会做女红,但也没觉得有什么乐趣。至于宫斗,作为汉军旗的五品郎中的女儿,她觉得自己这条小鱼还是安分点比较好。听说大阿哥府上的格格一年来已经病逝好几个了,简直细思恐极。
前些天,清璇指点墨蕴和菱溪,用杏仁油、橄榄油、蜂蜡和蜂蜜,做成了一小罐润唇膏。没法做成可以螺旋的筒状的,就放在了粉瓷小罐里,用软毛刷子,蘸着用。这些小东西清璇也只懂个大概,要反复实验,倒能打发时间。
这后院里,福晋要管家,其他时候就抄佛经,每月可见一回自己的娘亲。李氏呢,毕竟来自文风鼎盛的苏州,看着娇媚,其实也是个才女,平日里爱看看诗词,偶尔自己也会写点诗词,让四爷指点。
这一点,清璇是比不上的,她毕竟是现代人,写不来诗词。《红楼梦》中的诗词能背上几首,可是也不应景,哪敢对四爷卖弄。
陈氏呢,典型的小女人,没事就爱绣绣花,在宫里呆过,还会做些精巧的宫花,送过清璇。清璇见那宫花,确实精巧,不但收下,还戴过。
宫里出来的,默不作声,却知道清璇喜欢白玉兰,送的玉兰宫花,栩栩如生,隐隐带着兰香。
送礼都送得让人舒坦,难怪五官平平,四爷还是没有把她抛到脑后。
“格格,贝勒爷让苏公公送东西来了。”玉笈仗着自己腿长,匆匆来报信。果然,不一会儿,苏培盛就带着两个小太监送了几匹锦缎,一对粉色南珠耳坠来。清璇谢了苏培盛,让墨蕴塞了个荷包给他。这爷身边最得力的太监,连福晋也得敬上几分,清璇哪敢怠慢。
玉笈打开首饰盒子,笑着说:“格格,你看,如此圆润,都是粉色的南珠。”清璇瞥了一眼,黄金做的金叶子,南珠坠在几片叶子下面,精致又清雅,确实是她喜欢的式样。
在清朝,产自东北地区的淡水珍珠,被称为“东珠”,最为珍贵。东北是满族龙兴之地,向来备受重视。南珠是产自南方的海水珠,稍逊一筹。东珠,这府上只有四爷和福晋能戴,因此这粉色南珠也很是珍贵了。
但是,清璇并不开心。四爷许是昨晚得了乐子,给了赏赐,可是越是这样,她越无法爱上他。
反倒让她明白,身份的不平等,注定了四爷能给她的只有宠爱,而不是爱情。何其可悲,也许清朝的女人会为了夫君的宠爱而欢喜,她宋清璇却不喜欢被人当作宠物。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清璇忙着看小说,并没有交过男朋友。舍友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她笑着说:“一定要有修长的手指,个子高高的,白白净净,带着眼镜,理科成绩很好。”
四爷在颜值上超常发挥,吸收了他额娘德妃和阿玛康熙的优势,清俊高挑。
智商也不用多说,如果放在现代,至少门门95分。
可是,嫁给他,没有洁白的婚纱,没有父母的祝福,没有心心相印的感情。一顶粉红小轿子,一盏敬给正福晋的茶,一箱子嫁妆,这就是她的婚姻。
怎会没有不甘,怎会不怨。在现代,清璇就相当于破坏别人婚姻的小三。可是在古代,福晋却要主动替四爷把小妾迎进门。宋清璇连埋怨的资格都没有,她不过是个格格。
成了婚,她才知道,一个爱她的人。一个有时间陪着她的人,才是适合当老公的人。在这个时代,她永远是个异类,却只能强迫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
大晋江系统说,等攒到一亿积分,她就能回到现代,可是那时候,爸爸、妈妈还在吗?她还是当初那个天真的宋清璇吗?
她不敢深想,也无从诉说。
胡思乱想之间,时间已经流逝。菱溪走进来,说道:“格格,今天爷歇在李格格那里了。”玉笈打抱不平道:“这下她又要得意了。”
清璇苦笑道:“那就让她得意去呗,墨蕴,给我把笔墨拿来,我今天还没有写话本呢!”
墨蕴收拾好书桌,点上灯,说:“格格,您仔细眼睛。”
清璇一边写字,一边说:“我知道。”心里暗暗想,明明决定了只把胤禛当成上司、老板,为什么心里还是那么难受。还是自己太矫情了,福晋都没说什么。
这一夜,沁玉院如此安静。
清璇抬起头,看了一眼屋内的漏刻,卯时过了大半,也该梳洗了。果然,刚换好衣服,墨蕴就在门外问道:“格格,起身了吗?”
清璇应了一声,墨蕴就带着热水和毛巾进来了。梳洗完,墨蕴给她梳了个百合髻,头发梳成两股,拢到头上,交叠拧起,形似一个爱心型。插了两支翠玉簪子,两颊散落着几缕碎发,遮挡着略胖的脸颊,显得清丽动人。
今天早膳是一碗面条和其它小菜,面条里有青菜、木耳、肉片,看着倒是十分清爽。清璇心里有些奇怪,除非自己特别交代,魏嬷嬷一般会做一些粥、面点之类的,怎么今个儿有些不同了呢!
刚准备问墨蕴,玉笈和魏嬷嬷就进来了,嬷嬷还端着一个托盘进来了。玉笈笑嘻嘻地说:“格格,你是不是忘记今天是你的生辰啦!我告诉魏嬷嬷了,她给您做了碗长寿面。可厉害了,一碗面只有一根面条呢!”
魏嬷嬷和墨蕴一起把托盘里的东西放在了桌上,是几碟干炸酱、芝麻酱、辣椒酱,还有蒜末什么的。清璇看着魏嬷嬷,感动地说:“多谢嬷嬷。”
宋夫人以前一到清璇的生辰,就会做一碗长寿面给她吃。说起来也是五品官的夫人了,家里自然有厨娘,可她还是亲手做。
现代的妈妈,不会做手擀面,喜欢中午下点挂面,放点青菜,卧个鸡蛋就算长寿面了。
这每一份长寿面都让她喜悦。到了府里,还是第一次有人特意为她做长寿面呢!
魏嬷嬷白胖的脸上浮现出慈祥的笑意,温和地说:“格格喜欢就好。”
清璇也不多说什么了,用勺子挖了干炸酱和辣椒酱,拿起筷子,开吃。
以前听人说这种一根的长寿面,要一次全吸到嘴巴里,不能咬断,是长命百岁的寓意。可是那么吃太累了,清璇还是小口但是快速地吃着。
墨蕴在一旁说道:“格格,慢点吃,吃点小菜吧!”
清璇点点头,眨了眨眼,眼泪挂在睫毛上,没有落下。她拿起帕子擦了擦眼睛,说道:“这辣酱真辣,我要吃点拌黄瓜条。”
墨蕴赶忙夹了点黄瓜条到清璇面前的空碟子里,玉笈也没追问什么。很快就吃完了早膳,准备去给福晋请安。
嘉福堂的檀香味儿一如既往,被四爷点了一回之后,福晋待她们三个格格又和当初一样了。但是,雁过留痕,清璇心里对福晋的敬意和愧疚好像少了很多。
福晋关心了一下清璇的身体,然后问道:“听说你养了一只老鼠?”
清璇想一边想着都养了好些日子了,怎么这时候问,一边答道:“福晋,并不是老鼠,它是另一种鼠类。就像狗分狮子狗和细犬,鼠也是分种类的,妾身养的比较像田鼠。”
福晋说:“我知道,你那田鼠是金色的吧!很稀罕,但是不要对外泄露了。我不想听到四贝勒府里有祥瑞这等闲话。”
清璇一惊,连连摇头说:“什么金色,分明是淡黄色的,也就是只跑错地方的田鼠,怎么可能是祥瑞。”
她这才想到古人迷信,对什么白虎、白狐之类的动物,都当作祥瑞。
这种系统出来的现代培育的布丁鼠,清朝根本没有,又是金色的毛色,自然引人注意。看来以后得看好奶油,不能让它在花园里玩闹了。
董鄂氏不懂什么老鼠、田鼠的,她最是喜欢洁净,忙说道:“宋姐姐,你养只老鼠,可别被它咬了。一定要把它关好,我可不想看见老鼠出现在我的琼香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