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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用屁股给你比个心(1 / 1)

<>白龙飞走后。

洛阳的暴雨很快就退去了,放晴的天空中

正直寒冬,地面的积水结成一层厚厚寒冰。

霜前冷,雪后寒。

虽不是白雪,但这场暴雨后,洛阳百姓却感到一阵阵刺骨寒意。

天汉的天子昭帝死了。

所有人都能预见一场风暴即将出现。

天汉的不是没死过天子。

但是却没被人杀死过天子。

项小二的身份彻底曝光了,就算朝廷想蛮也蛮不住,况且朝廷哪还有时间管这个消息。

皇帝死了,可不是死一个寻常百姓那么简单。

家一日不可无主,国一日不可无君。

昭帝身体不好,因此早早就立好了太子。

可如今天子也死了,甚至颇受朝堂大臣支持的五皇子也死了。

谁来做皇帝?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三皇子,八皇子这两个皇子在众多大臣心中是仅次于太子的。

但是臣子毕竟是臣子,向来只有皇帝册封臣子的道理,哪来的臣子册封皇帝的道理。

宫中一片残骸。

像是预示着一团糟的朝廷。

没了皇帝,可是今天的早朝却格外热闹。

因为上面没人压着,大家都想说什就说什么,所以这场热闹的早朝一直持续到中午,都丝毫没有要结束的样子。

“就如同丞相大人所说,为今之计,最重要的是趁早选出新皇,三皇子知书达理饱读我儒家盛典,我认为由她担任再合适不过。”

“此言差矣,如今全国境内皆不安定,塞外蛮夷又蠢蠢欲动,正是需要一位如同光武帝高祖这样能征善战的帝王的时候。

三皇子虽饱读诗书,但却并不擅长武艺,我觉得还是舞艺精湛的八皇子更为合适。”

“此言差矣,何为帝王,帝王乃是统筹全局之人,自当的心思聪慧,善掌大局,而不是领兵打仗。”

“此言才差矣,这和平之时有和平之时的君主战争之时有战争之时的帝王,此时正是天汉危急存亡之时,若是陛下肩部能扛五不能上马,如何镇得住那蠢蠢欲动的四方?”

“此言才更差矣,帝皇自然是用来统领全境,若是需要新皇去解决这四方的战事,那要着满朝武将还有何用?”

“此言才更加差矣,这陛下…”

“此言……”

“差矣,差矣!”

丞相公孙贺看着乱乱哄哄的大殿,不由得一阵头疼。

这皇帝死了才半天都不到,这满朝文武大臣就站成了两边,再这样下去,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散伙。

“行了!”

想看这样争吵下去也没有个头,公孙贺生气的开口。

眼见丞相开口,大殿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你瞅瞅你们现在像什么样子,陛下才归天没多久,你们就把整个朝堂弄的跟菜市场一样,你们这么做对得起刚刚归天的陛下,对得起这天汗万千黎明百姓吗?”

眼见众人都被自己说服,公孙贺再次开口:“新皇登基确实是当务之急,但一国帝王哪有我们这些当臣子的上嘴唇,下嘴唇一碰就给列出来的,要知道就算立太子,那也是要由皇帝陛下亲自决定的。

而国不可一日无君,因此我提议请皇后娘娘暂代陛下之职,先处理朝中之事,而后再尽快选出新君。”

公孙贺的话说完,在场的大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低声议论。

“公孙丞相之言,依我看并非明智之举。”

就在这时天汉的大将军萧诗仲开口。

“高祖死后,新主年幼,吕后趁机残害朝中大臣,增加外戚势力,闹得朝中纷争不断,天下百姓民不聊生,后来武帝继位就提出后宫不得干政之事,如今公孙丞相想要违背武帝的遗诏恐怕不好吧?”

公孙贺眉头皱紧冷冷的撇了一眼老对头:

“此一时彼一时,武帝当初所言为:自古以来,国家所以会乱,是由于国君幼小而母后年壮的缘故,女主独断骄横放肆,没人能管得了。

而如今几位皇子皆已长大,朝中之事自可决断,只是由于先皇走的匆忙,所以才让皇后暂代陛下之职,只等选出新皇。

如若不然不知萧将军有何高见?难不成再选出新黄之前咱们就这样乱着?”

大将军萧诗仲略微考虑了一会儿开口:

“依我之见,不如赞让几位皇子共同管理朝中之事,静等选出新皇再做决定?”

公孙贺立刻开口:

“我觉得不可,让几位皇子共同管理朝中事务,几位皇子势必会产生冲突。到时候又有谁做最终的决断?”

大将军萧诗仲想了想:

“既然如此,那就破例让皇后娘娘垂帘听政,若是几位皇子全都意见不合,最终再由皇后娘娘决断,但若是几位皇子全都与皇后娘娘意见相反,那就要听几位皇子的。”

公孙和短暂的思考了一会儿答道:

“可!”

就这样这个漫长的早朝结束了,天汉的群臣和皇家共同商议抓紧选出新皇,还在选出之前前则有几位皇子与皇后娘娘共同处理朝中大事。

与此同时昭帝被杀的消息也传遍了天汉全境。

各地藩王豪强都生出了别样的心思。

一时间暗流涌动。

远在玉门关的十三皇子刘王当然也得到了这个消息,只不过他没有急着回洛阳去争夺那个自己没多大希望的位置,还是在玉门关继续攻势越发凶猛的楼兰应战。

要说听到这个消息,最头疼的是谁,那一定就是正在与楼兰血战的征西将军昌黎。

楼兰公主携整个楼兰前来进攻玉门关,大军本就不好守,可如今后方有大乱。

以后这粮草军队补给恐怕也会出现问题,一想到此昌黎就满脑子头疼。

这白龙还真是不管天下死活,一心就想抱他的仇。

可是他不能做到如同白龙那般随性,他终究是天汉的征西将军,这天汉西域的战事都应该归他负责。

身后站着的是他所护佑的天汉西域的所有百姓。

就算再艰难,他也必须死守玉门关,甚至他早已做好了最坏打算。

天汉有多少人在心中埋怨像小二他不知道,同样有多少暗藏其他心思的人感激他也不知道。

他现在知道的就是自己伤势又重了。

“果然还是太冲动了,勉强化为龙身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太大了,按照时间估计没个几年估计是好不了了。”

营洲位于天汉东北。

这里被一片巨大的原始森林围绕,原始森林另一面就是高丽的边界。

巨大的原始森林将天汉与高丽分割,成为这两国的边境线。

由于紧挨着这片广阔的原始森林。

营洲各种野兽精怪数不胜数。

再加上营州苦寒。

一年当中有五月飘雪。

因此营洲地区百姓人口是整个天汉最少的。

常常连走十里山路都见不到一处人家。

此时正值寒冬,

瀛洲被厚厚的积雪所笼罩。

着地被杀的消息也传到了这里。

不过没有像其他地区那样成为百姓们茶余饭后的热闹,在营州这样冰天雪地的世界里,活着都是难事儿谁还有心思管还没有危及到自己身边的事。

营州多大山。

山脉纵横交错,方向感若是差的人,初临此地,一定会被绕进深山,老林迷路走不出来。

再加上除了营州城内,其他地方方圆百里也不一定见得到人家。

因此往往有很多女人不是葬身野兽口中,而是被活活饿死冻死。

身为一条龙,项小二不会被冻死,但是他却觉得自己会被饿死。

从洛阳出来,一路向东北,当时的他也没有考虑那么多,只是觉得此地与自己有缘(没多想,就是冲个龙头的方向)因此就一头飞向这里。

可是来了之后他就后悔了。

从未来过营州的他,终于理解什么叫荒无人烟。

这去了雪就是雪,走了两三天,连一家人都没见到,就算再荒无人烟也绝对不正常,望着旁边那根断裂的树木,向小二确定了,他,迷路了。

这跟树是一天前他拍断的,本来走了半天都没见到,给了他一种没有迷路的错觉。

然而一天之后,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自己只是绕的比较远而已。

“这是什么事啊。”

愁眉苦脸的蹲在地上,摸着咕咕叫的肚子,项小二很不开心。

本想一场大战之后找个地方喝点儿好酒,吃点好菜然后好好休息一顿,恢复一下伤势。

可是为什么当初自己就不换个方向呢?非要来这个跟迷宫似的营洲。

项小二愁啊。

肚子再次对他发出急需补充能量的提醒。

项小二从怀中摸出了一个凉馒头,可能是由于放的时间太久,馒头已经有些发霉了。

这个馒头可有年头了。

这还是当初他从八方酒馆老板手中得的那三个其中之一。

当初她舍不得吃,只分给吕温厚一个,剩下两个就一直带在身上。

此时恰巧用得上。

“不是说赢州遍地都是野兽吗?这怎么我走了这么远?一个都没见到?”

项小二不是一般人,其他人恐惧的野兽,确实他能填饱肚子的晚餐。

可惜某只傻龙,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虽然变回了原形,但是身上的龙薇却不是那么轻易就散去的。

此时在这深山老林中,对于那些聪明的野兽来说,就宛若夜空中最璀璨的星星。

自然没有某只傻狍子会好奇的跑过来。

嗯,还真有!

一只外表犹如小鹿一般的动物,蹦蹦跳跳的,站在不远处,看着项小二。

对方身上那强健的后腿,健硕的肌肉,优美的后背,无一不深深地吸引着项小二。

一时间,项小二忍不住看呆了,甚至忘记了手中的粮馒头。

天地间怎么会有如此让人喜爱的生物?

项小二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如果有当地人在这里,那么只是一定能认出这只可爱的生物。

它就是当地有名的神兽:傻狍子。

其实他本来只有两个字,后来因为太傻了,所以大家亲切的又给他加了一个字。

傻狍子有多傻?

在营洲有句话说得好,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

傻狍子乍一看呆萌可爱,两只眼睛圆溜溜眨啊眨,像个害羞的小姑娘~

不!过!

可千万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了,傻狍子之所以叫傻狍子,是因为他犯过的蠢,比人一辈子吃过的盐还多。

一般的野生动物,见到猎户射箭,都会撒开腿快跑,我们的傻狍子呢?

没错,他一开始确实跑了,跑啊跑跑啊跑,就当它快跑出猎户视线时……

哎哎哎?

哥你怎么停下了?

(傻狍子呆萌脸):

“怎么看不到人了嘛?我要看看是啥情况!”

好好好,你看就看吧,看完赶紧跑吧,这营洲可没啥野味儿,一般都是动物把人当野味,因此,一旦遇到一个没什么攻击力的动物,当地人肯定会将他抓起来好好品味。

可傻狍子偏不,好奇心极重的它,再见不到人之后,甚至还会原路返回,东瞅瞅西看看。

也正是因为这种性格,整个山林中的动物感受到像小二身上散发出来的容器,全都避而远之,傻狍子来了。

“我看看是什么东西?散发出这种恐怖的气势,我怎么从来没感受过?”

项小二不知道傻狍子,也不了解对方的性格。

甚至他都不知道是因为自身所携带的容器,所以才见不到山林当中的野兽和动物。

此时此刻,望了一眼手中已经发霉了的凉馒头。

再看一眼那香喷喷,嗯,无比健硕的傻狍子。

啊,天底下怎么有这么可爱的动物?

啥也不说了,我先抓为敬。

项小二将馒头重新放进怀里,还轻轻的拍了拍,好宝贝儿,你活下来了,有人替你了。

而后就快速冲向傻狍子。

傻狍子瞪着萌萌的大眼睛,望着那直奔自己而来的凶猛猛兽,吓得慌忙逃走。

但就算项小二身受重伤他又哪里能跑得过?

眼见自己四条腿还跑不过对方两条腿,绝望的傻狍子停了下来准备殊死一搏。

叮,傻狍子将脑袋插进雪里,并用屁股给您比了一个心。

项小二也愣住了,脑海忍不住冒出这样一段话。

这是什么操作?

项小二有些迷了。

傻狍子心想: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面对傻狍子施展的必杀技卖萌,大boss项小二的的血量开始一点一点的掉。

-1-1-1-1!

血量掉的飞快。

再一看血条,每秒回复十万点血量。

嗯,简单来说就是屁作用都没产生。

虽说对方是自己见过最可爱的动物,但是该吃还是得吃啊!

项小二上前,面孔上流露出善良的微笑。

单手化为龙爪,正要伸向因为雪地太凉而浑身颤抖的傻狍子,突然愣住了。

转头望向西方。

而后颇为不舍的看了一眼傻狍子,最后转身向西方飞奔而去。

见半天都没有任何反应,傻狍子将自己的小脑袋瓜偷偷抬了起来,然后又迅速插进雪中,然后又偷偷抬了起来,又插进雪中。

如此反复好几次,最终偷偷抬起头打量四周。

眼见那个可怕的凶狠猛兽不在,将头高高扬起,而后忍不住在雪地上蹦蹦跳跳。

果然狍爷是最聪明的,略施小计就将那无脑猛兽给骗走。

得意洋洋的傻狍子,准备去找自己的伙伴,将自己今天新发现这个绝妙的躲藏敌人的方式告诉大家。

雪地里一只黄色的小型鹿类蹦蹦跳跳的离开,望着它那快乐的身影,不由得让人感叹一句,前路坎坷啊!

项小二没看到傻狍子跑了,可是也猜的差不多,虽然很想品尝这种天底下最让人欢喜的生物,但是谁让他善良呢?

就在刚刚即将出手的时候,他突然感到不远处要一套棕熊正在袭击人类。

作为一个第一次做人的好龙,他立志要做一个善良的人,面对身受重伤,岌岌可危的人她只能忍痛放走那到手的肥鹿,要不谁带他走出这片深山老林?

望着面前咆哮的黑熊,马小三内心闪过了一丝绝望。

身体瘦弱有好几顿没有吃饭的,他如何能够面对这只饥饿的野兽。

“熬!”

黑熊咆哮。

口水从他那血盆大口中流出。

冬天食物匮乏,大部分动物都会选择冬眠,这只黑熊也同样是如此,如今外出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他储藏的食物全都吃完了,身上的脂肪已经不够他度过这次寒冬,所以她必须冒险出来寻找新的食物。

好在它是一条被上天所眷顾的熊,也就是俗称的天命之熊。

刚出来没多久就见到了鲜活的食物。

营州多野兽,还都是大熊的猛兽。

因此猛兽袭击,村庄吃人的事情在这里算不得什么新闻,甚至每天都会发生,尤其到了寒冬,依稀熬不过去的野兽,甚至会主动寻找人类的村庄进行捕食。

动物之间有动物的沟通方式,黑熊虽然从来未曾袭击过村庄,但是也听同伴说起过这些极易捕捉的两脚羊。

只是相比较这种皮不能吃的,两脚羊她更喜欢其他那些可以一口吞的动物。

不过今年的寒冬似乎比以往还要严寒,它消耗的脂肪比往年都要多,所以如今不是挑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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