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由于被魔王和冥王同事关注着,所以月之女神阿尔忒弥斯也不敢把话说的太过于明白,反而给了一些比较暧昧模糊的答案。
即使如此,庄明歌还是心头直颤。
no1苏醒。
庄明歌从其他种子的记忆里已经得知,第一百零八颗种子,排位三十六之内的,都是非常重要的角色,每一个都肩负着不同的使命。
每一个都要比三十六位以后的种子厉害的多。
说是天崭之别也毫不为过。
而在这三十六颗种子里,第一颗种子无论是实力,还是关键,都是最重要的。
庄明歌最想要得到的就是no1
可惜截止到现在,他依旧行踪成谜,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人,庄明歌花费了大量的代价,也没有找到第一号种子。
庄明歌甚至怀疑这个世界上,除了门徒和他本身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关键第一号的下落。
no1觉醒,香港,人类末日。
月之女神给出的答案实在是太过于模糊,庄明歌也不解其意。
第一个词语他明白是什么意思,但第二个词语香港是在说明什么?
说明no1是在香港觉醒的,还是他接下来的目的地是香港,不论是哪一个,庄明歌都觉得自己应该去香港走一趟。
至于最后一个词语——人类末日。
是说no1觉醒之后,人类就开启了末日吗?这妥妥的是团灭的节奏啊。
庄明歌赶紧将手头的工作全部转移,交代好自己不在的时候,大家各司其职,然后亲自出面,通过飞船的传送系统,来到了香港。
审判日之后的三年,香港一直都是亚洲区的中心。
即使世界重建的现在,香港依旧繁华到令人震惊,没有人可以忽略香港的重要性,现在可以说亚洲区的中心,就是香港。
如同欧洲区的中心是伦敦一样。
地位重要,不言而喻。
香港是东方修士的地盘,即使庄明歌身为联盟会议的会议长,也不能够随心所欲的在这种地方乱来,因此来到香港后,庄明歌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楚青丝。
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后,楚青丝表示自己绝对配合。
几分钟后,就有一辆豪华轿车将庄明歌从繁华的街道接走,一路疾驰,来到了东方修士目前为止最中心的大本营。
天宫!
庄明歌难以想象,在繁华的现代化城市香港,居然还会于如此古老的建筑。
眼前的庭园并不宽广,石头与灌木错落有致,像是仿造天界所设计而成。园子里的气氛有些躁动不定。一个青年立于其中,仿佛正要与庭园里的风景融为一体。
庄明歌仔细的打量着这位青年,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这位青年身体内蕴含着宛如火山般炙热的力量。
青年的身材细瘦,看起来颇为悠闲自得。他偶尔会来到这个小小的天地之中逍遥,乍看之下,他简直就像是风景的一部分。
没有人可以想象他体内的力量若是爆发出来,该是何等的猛烈。
“这位是陆仙大人,我们修士之中仅次于女帝的存在。”
带庄明歌来到这里的领路人吹散了这舒缓悠然的气息。站在庭园里的青年听到这个声音,转身看向了庄明歌。
他目光如电,眼瞳内精光四射,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易巴雷特会议长,贫道陆仙,有礼了。”
“你好!”
领路人向庄明歌解释,别看陆仙大人年轻,但实际上已经有了上百岁的年龄,这座天宫就曾经是陆仙私人宅邸,只不过后来被让出来作为修士的大本营。
宅邸中充满了吉祥的象征品,佛陀、天界诸神、仙人、神兽、五岳真形图,甚至是比翼连理的鸟与枝头等等的吉祥物,尽皆被当成挂轴、摆饰。它们是装饰,也是祝福宅邸主人的护符。
庄明歌哦了一声,可以感觉到他是不逊色于魔法界的王的存在。
“陆仙大人,你又在院子里游荡了,还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你亲自处理。”就在此时,一位老者从外面走了进来。老者瘦小的身材穿着一袭宽松的蓝色道袍,这身打扮与这座宅邸和那些装饰品搭配在一起,可说是相得益彰。
不过,老者却指着陆仙,一脸无奈的神色。
“陆仙大人,请快一点跟我回去处理公务,我们修士界还需要你的帮助,你可是女帝大人的前辈,要好好的成为一个榜样才行。”
陆仙有些头疼的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说自己已经处理了太多的公务,要休息一下,老者不肯,非要陆仙现在就去处理公务。
庄明歌有些惊疑,一个下人,说话的语气为什么和训斥对方一样。
这是庄明歌的领路人小声告诉庄明歌,这位老者叫做王滔,并不是人类,或者说曾经是人类,曾经是一座县的县令。年纪大的惊人,足足有数千年的历史。
老者生前博览群书,死后因为特殊的缘故,竟然化作了书中仙。
后来被陆仙的祖先所收留,慢慢成为了陆府的管家。
陆仙就是这位书中仙养大,待他如父亲一样,对于这位父亲的训示,自然不敢不听。但常常听过就忘,令书中仙也无奈。
“王伯,这里有外人,就不要让他人看笑话了吧。”陆仙无奈的对老者说道。
老者这是才看清楚庄明歌,不屑的冷哼一声。
“蛮夷!”
庄明歌知道东方修士一般都不太看得起西方魔法师,认为西方魔法师十分野蛮,虽然修炼魔法可以变得强大,但无法长生。
彭祖曾经活了八百岁,而西方的王却没有一个活过三百五十岁。
平均西方魔法界的一位王可以活两百年到三百年,但东方修士中媲美王的存在,最差的也可以活三百年,最古老的曾经活了七百年,几乎赶得上彭祖。
所以东方修士对西方魔法师很是不屑。
虽然力量上可能相差无几,但是寿命上却差的太多。
一些活的比较老的修士,对西方人一律称之为蛮夷,表示不屑,庄明歌虽然是中西混血儿,但也逃不过这一劫。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