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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黑熊怪,半夜吓人(1 / 1)

<>“伯母,你尝试过将几种线头混合在一起制作衣服吗?”

苟烨询问道。

“啊?将几种线头混合在一起织?那织出来的衣服会有人要吗?”

芸娘母亲感到很疑惑,如果那样织布,织出来的布根本就没人要啊。

苟烨暗暗叹了一声,果然这个时代缺少的是敢于跨出这一步去尝试的人。

像芸娘母亲这样手艺精湛的人,一定还有很多。

可她们织出来的布朴实无华,不敢多创新,也就不能独树一帜,往往很难卖出去。

就像后世网文界某些跟风作品,跟不到精髓,没有做那第一只吃螃蟹的人,扑街也就很正常。

“伯母,我教你一个方法,可以织出精美的衣服。”

“什么?阿烨,织布虽然很简单,可你从来没织过呀,要不还是算了吧。”

芸娘母亲委婉地说道。

其实芸娘也在跟她学织布,可织的太烂,经常被她说,后来索性就不让芸娘碰了。

现在倒好,芸娘不碰了,苟烨这个织布能力还不如芸娘的人说要织布,能不让她担心吗?

“伯母,放心吧,织布是你织,我就说一下我的想法。”

芸娘母亲长松了一口气,就怕这小祖宗非要自己乱来,到时候织出来的衣服就只能自己穿了。

说罢,苟烨已经将白色、黑色、灰色、蓝色这几种线头拿过来。

在这个时代,除了文士青袍之外,也就是这几种线头的颜色最火。

“阿烨,需要用到这也多种线头吗?”

芸娘母亲担心地询问道。

“放心吧伯母,我有数的。”

咱也不知道苟烨哪里来的迷之自信,这个时候已经把这几种线头都扯了出来,一副要大干一番的模样。

“唉。”

芸娘母亲不好直接像斥责芸娘一样斥责苟烨,就当是随苟烨胡搞了去。

格子衫里面,最经典的还是黑白灰那款,也是苟烨最喜欢的款式。

他按照前世的回忆,教芸娘母亲怎么把线串搭在一起。

织衣服是一个大工程,忙活了一个时辰,天都完全黑了,芸娘母亲才织好三分之一。

不知什么时候芸娘贴心地把油灯给点上了,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苟烨指导母亲织衣服。

格子衫渐渐有了雏形,苟烨万分激动,但看着芸娘母亲逐渐犯困的双眼,还是决定先到此为止。

回首向窗外望去,苟烨这才发现天空已经黑蒙蒙的一片,是时候该回自己那破草屋了。

“伯母、芸娘,天色晚了,我就先回去了,明天再来找你们。”

“啊,芸娘,你送送苟烨去吧。”

没想到苟烨却是拒绝了,他摆摆手说道:

“不了不了,伯母我自己回去就行了,你和芸娘早点休息吧。”

说罢,苟烨便头也不回地走出芸娘家。

开玩笑,自己怎么可能让芸娘来送呢?

如果让芸娘送自己,那小妮子一定会把自己送回破草屋才罢休。

到了草屋以后,估摸着芸娘也不会轻易离开。毕竟,她之前在那儿已经照顾苟烨好几个晚上了。

要是芸娘不离开,自己还怎么码字?

哼,谈情说爱,就是码字路上的绊脚石。

码字,就是要无情无义,不受外界的纷扰!

……

夜晚的山村是宁静的,寂静的村落里偶尔能听到几声犬吠,除此以外,再无声响。

突然,苟烨看到前方有一团东西堵在路上,吓得他瞬间清醒,莫非自己是遇到了“山村老尸”不成?

“呼,呼,呼。”

苟烨连忙做深呼吸,强制让自己冷静下来。

然后,那团黑影不断向他靠拢,不断靠拢,越来越近!

就在苟烨忍不住要尖叫喊出“妈妈”的时候,那团黑影猛地扑向他!

“啊啊啊!”

一道尖叫声划破天际,苟烨几乎要昏死过去。

然后,他感觉脸上湿润润的,还有点痒,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舔着他。

缓缓地睁开眼睛一看,面前哪里有什么“山村老尸”呀?原来是白天王大婶家的那条小胖狗在用舌头舔。

“小胖,你吓死我了知不知道?”

苟烨将小胖狗从脸上放下,怒气冲冲地指着它说道。

然而,小胖狗却丝毫没有搭理他的意思,冲着他摇了摇尾巴,仿佛在说:

“略略略,你不服就来咬我呀!”

见此,苟烨大怒,猛地把小胖狗提起来,向王大婶家走去。

“哼,现在就把你小子送回家去,看你还怎么闹腾。”

走到王大婶家门口,苟烨才发现,原来她家门旁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狗洞,正好够小胖狗钻出来的。

“好你个黑熊怪,我这就把你放进去!”

小胖狗挣扎一路了,也没能从苟烨的手掌心逃出去,眼看就要被放进牢房了,急的嗷嗷大叫。

但他的叫声在苟烨听来,却是奶声奶气的,仿佛是在卖萌。

“卖萌也没用,别以为你长的可爱就可以胡作非为!”

“啪”地一声。

小胖狗被苟烨狠心地从狗洞塞进王大婶家。

它刚想从狗洞在钻出来,只见苟烨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两块砖头,啪地一下就把狗洞给封死了。

小胖狗彻底绝望了,在围墙的另一边默默地留下无助的眼泪。

如果小胖狗能说话,估计要这样抱怨道:“混蛋苟烨,我确实不是人,但你是真的苟!”

……

收拾完小胖狗,苟烨心满意足地离开。

又走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回到了他那间破草屋里。

白日生活就这样结束了,苟烨作为码字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唉,好想念后世啊,码字必备泡面和咖啡,现在一个都没有。”

苟烨感叹道,随后摇了摇头,便开始构思起来。

夜已三更,苟烨两只眼皮都快合在一起了,才起身去床上睡觉。

他今天写的比较慢,大概只写了四千字,准备等明晚写完万字稿,后天再进城找书肆老板一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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