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原创剧情(1 / 1)

说到这,李臻顿了一下。

给予大家足够的反应时间。

说书其实就是这样。

刚入行的先生呢,照着书说。书上怎么写,嘴里怎么说。

经验丰富的先生呢,得会改。

书上写的内容是一回事,你怎么通过口语化的东西,把一整个故事串联起来才是最合适的。

而区别新老最显著的地方,其实就是尺寸的把握。

就比如李臻现在用的这个技巧,叫做“惊人笔”,之前说的那个短篇是为了让大家提起兴趣。而兴趣起来了,落了扣儿,再开篇直转惊人笔,把坨子里面这段精彩的故事从扣子搭起,惊人笔而落。

话,其实没几句。

上上下下连引言带落笔的,不过数句。

可当他说到李寻欢在雪中负手而立时的这么一个停顿,众人便靠着脑子里对李寻欢的印象,脑补出了一个更加真实立体的画面。

而现在这个停顿的尺寸,为的就是让大家伙能消化了这个片段,同时听到李寻欢拿刀后,激起后面聆听的兴趣。

这种技巧只能在书馆里用,电视上能用,但电台上是不能这么用的。

因为电台里忽然没音儿个三五秒,指不定就成了播出事故了。

会让观众脱戏。

停顿了这么一个巧妙的时间,李臻脸上表情逐渐变得有些惊恐。

皱眉,挤眼,咧着嘴露出了一口白牙。

但不是笑,而是上下牙一起露出来的惊恐之色。

“这两步,虽是咫尺亦是天涯!可就啊……不敢迈了。”

说着,一声叹息:

“唉~武林传闻,这小李飞刀~是例不虚发!这会儿刀已经拿出来了,我要在追上两步,怕是这两步之间,那飞刀便会洞穿我的咽喉……”

说完表情一换:

“俩人对峙之时,那壮汉也终于停下了马车,肌肉鼓荡之间便要冲过来。李寻欢一抬手~”

他的手一伸,掌心向下落去。

这是制止的意思。

做完了动作,李臻……或者说李寻欢负手而立,看着对面的空气语气依旧温和儒雅:

“朋友,我们主仆好心好意捎你一段,你上我这车来,我是好吃与你好喝供你。我和你往日无冤是近日无仇,为何要痛下杀手?是有人指使?亦或者是有什么误会,请你说明!言明之后,若真是我对不起你,那你是千刀万剐,我盖无怨言。”

一番话虽是李臻所说,可在众人心中却瞬间对这位小李探花涌出了一股好感。

此人,当真是光明磊落!

恨不能与之一交!

“这位呢,听到李寻欢这么一说,忽然仰面大笑:哈哈哈哈哈~~”

一边笑,眼睛一边眯了起来,通过这个表情,说的话显得威胁之意十足:

“李探花~真是名不虚传,好功夫!刚才你我不过两招之数,这反应这轻功着实令人赞叹!不过……毕竟喝了你一壶酒,告诉你也无妨。你这次回来,是为了梅花盗来的吧?那梅花盗是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不假,可你李寻欢不也是嗜酒成性逛窑嫖乱么?你捉梅花盗?哼!你若捉了梅花盗,这中原武林的众多高手又会怎么想?听我一句良言相劝,你这便返程,继续回你那关外隐居!如果还敢逗留,我定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但这话说完,他迅速偏身,面色淡然:

“哦?听你此番之言,想来你对我还是很了解的。既然了解我,就应当知晓,我李寻欢既然决定做的事情,就绝不后悔。如今我既然以踏入关内,那便绝对不会在回关外……朋友,你若没有别的事情,可以走了。”

“姓李的,难道!你真的不听我良言相劝?”

“无需多言。”

“好好好,李寻欢啊李寻欢,好言难劝该死鬼,慈悲不度自绝人!……这老头说着,目光落在了李寻欢手中那把七寸柳叶刀上面,似乎还想过两招。但这会儿胆气以失,留下一句狠话后,蹭蹭蹭蹭蹭~施展轻功,踏雪而走。”

“等那老头离开,彪形大汉跑了过来:少爷!”

沉闷的声音响起。

不远处听的正入神的商怒嘴角一抽……

这动静……要不是亲眼看着从这位守初道长嘴里出来的,他甚至都误以为是自己说的了。

就听李臻继续用沉闷的声音说道:

“别看这位不是你的对手,但这轻功可是了得,踏雪无痕呐!”

“李寻欢点点头:走吧。……重新上了车,那壮汉鞭子一甩~啊咕噜咕噜咕噜~继续向前走去~”

……

《小李飞刀》这本书呢,李臻其实是挺喜欢的。

说的次数也不少,里里外外说了得有个三四遍的样子。

这故事精彩就精彩在从开篇只要说书先生立柱了李寻欢这个人设,那么后面不管是接下来赶路时遇到了阿飞,还是在酒肆里因那疾风剑诸葛雷身藏“金丝宝甲”而引出了一系列的纠葛。

这本书的故事性是相当强的。

李臻说的也没什么吃力的感觉,因为这群人本身就是武林之人。

这两天还问商年聊了不少关于武林之中的事情。

一些细小的改动,他也尽可能的贴合这个时代的背景,让大家伙一听就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但实际上,包括前世里面,不管是看过原著的,还是听过其他人演播的,在听完李臻的书后,都会有个疑惑。

那就是……为什么我听别人的书,或者是看过的小说里,是没有这段开篇的剧情的?

不应该是李寻欢直接遇到了阿飞,开始说吗?

但实际上这段是李臻原创的。

因为古大师的文章灵气十足,但有的时候你必须承认一点就是,对比金大师那种平铺直叙,古大师这种切入故事的点,尤其是这本《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李寻欢,刚开始的人物性格是凸显不出来的。

重情、重义的性格,是在遇到了阿飞后,通过两个大章节一点点描述出来的。

李臻说了两次,觉得不太妥当。

就给添了一段这个剧情。

老头刺客出现的快,死的也快。

但这段剧情中,却能体现出来李寻欢两个特点。

第一就是把“例不虚发”具象化了,让大家感受的更直观一些。

第二,就是通过老头的嘴说他“花名无数”,可实际上无论是好心救人,请人喝酒,亦或者是之后的放人就走,留下了一个“重情重义,一诺千金”的人设。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听了好多版本,还是最喜欢李臻这版本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重点不是什么故事。

重点,是李寻欢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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