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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呆滞的站在一边,脸色没有比任枫好多少。

“说,怎么回事?”任枫一把揪起地上的汤圆问道。任枫双目赤红,小花死了,苏默身上的毒还没解,毒发起来,苏默怎么熬的过去,想起在任家的时候,苏默发病的模样,任枫就感觉不寒而栗。

任枫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明明,明明他差一点就幸福了,为什么会这样!要报复,就冲着他来报复,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苏默。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汤圆被吓的魂飞魄散,在任枫的威压下,唯唯诺诺地道:“有个穿白衣服的女人,走进店门就把小花给杀了,然后一句话没说就走了。”

“穿白衣服的女人,长什么样?”任枫有些阴沉地问道,双眸满是疯狂与嗜血。

“很漂亮,她用的剑是紫色的。”汤圆立即回道。

任枫倒退了几步,心如刀绞,紫影,许嫣然,任枫咬牙切齿地念着这个名字,他顾忌多年情谊,放过许嫣然,结果这个女人就这么报答他,任枫只觉头疼欲裂,紫影,为什么是紫影,那把剑是当初送给许嫣然。

“默默。”任枫对着苏默低喃了一声,苏默浑浑噩噩的,似乎还没有从震惊中清醒过来。

虽然很想冲出去,宰了那个女人,但是不行,再过三天,就是苏默病发的日子,他不能在这个时候离开,虽然就算他留下来,也帮不上什么忙。为什么他当初要放过那个女人,他早就应该亲手宰了许嫣然,如果知道会这样,他一定不会顾念那一点情谊。

“我没事,你不要太担心了。”苏默坐在桌前,看着满脸痛苦的任枫道。

任枫抬起头,“默默,到时候,我会用内力替你压制毒性,好歹可以减轻一点痛苦,熬过了,这一次,我们再想办法。”那样的痛,他却只能让自己心爱的人,去承受,知道自己残忍,可是他真的没有办法。

“真的没办法了?”穆秋涵看着苏默房间,亮着的烛火,问凌云。

凌云转过脸,“我是人啊!又不是神仙,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办法的。”

“有时候,我觉得,任枫似乎有点可怜。”穆秋涵叹了口气,目光有些怜悯的看着亮着灯火的屋子。

凌云冷笑,“他可怜,他那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默默才是真的可怜,好心好意地救了一个人,却救了个恩将仇报的家伙。”

“可是,他后悔了,他现在的痛,不比苏默少。”穆秋涵道,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似乎能看的更清楚,亲手把所爱的人送进地狱,那种痛苦也是非人的。

“他疼是应该的,那人皮糙肉厚的,估计也感觉不到什么了,拳头砸在石头上,碎的是石头,不是他的手,你说他皮有多厚。”凌少爷十分不满地道。

夜色渐深,凌云打了个呵欠,被穆秋涵打横抱了起来,“你做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突然非常有感触。”穆秋涵盯着凌云道,凌云的睡意一霎那间烟消云散,“感触,你有感触是你的事,抱我做什么?”

穆秋涵盯着凌云的眼睛,“我的感触跟你有关啊!”穆秋涵无辜地道。

凌云打了个冷颤,直觉穆秋涵的感触,不是什么好的感触。

穆秋涵眸光清澈,“云儿,我突然发现,人生苦短,谁都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也许这一刻你发现,你的生活一片阳光灿烂,下一刻,你就发现,一个晴天霹雳,就剥夺了你所有的幸福,所以,能握紧的时候,就要牢牢握紧。”

凌云十分识相的点头:“嗯,嗯,有道理,非常有道理。”可是穆秋涵说那么多,和他有什么关系。

“云儿,也觉得我说的十分正确?”穆秋涵笑意盈盈地看着凌云,凌云突然有种毒蛇从脚背上爬过的感觉。

“也许有不对的地方,要不你再琢磨,琢磨。”凌云小心翼翼地建议。

穆秋涵脸色一正,淡淡地道:“不用了。”

熊猫站在转角处,淡淡地叹了一口气,任枫和苏默在生离死别,凌云和穆秋涵在颠鸾倒凤。

人生,或许有时候,走错一步都是万劫不复。

那他到底做了什么?他的两个孩子,到底是谁的种。熊猫怕冷的抱起双臂,他想不能,他到底怎么会愿意被一个男人压在身下,更想不到,他到底是为谁xx。头好疼,或许,是因为太痛苦,所以不应该想起来吧。

清晨的第一缕霞光从地平线冒出来,凌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翻越而起,腰际的酸软,却让凌云再次跌倒在床。凌云拧着眉毛,揉着自己的腰,犀利的目光仿佛要把穆秋涵瞪穿一般。

穆秋涵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时间还早,你这么急着起做什么?”

“默默。”凌云起身往苏默的房间走去。苏默的房间却已经空了,凌云手指微颤,“任枫把苏默带走了。”

穆秋涵站在凌云身后,“苏默没有几天了,剩下的时间是留给他们的。”

苏默趴在任枫的背上,任枫的脚程很快,风声过耳,温柔的风扑面打在脸上,景物飞快的后退,不一会刚才才经过的城镇,又被远远的抛在脑后。

苏默低低地笑了笑,倘若他死在这一刻,是否会天长地久的留在任枫心里。“你笑什么?”任枫问道。

“我想起庄主说的猪八戒背媳妇。”苏默勾着任枫的脖子道。

“猪八戒,那是什么?”任枫略有些好奇地道,苏默明显的意有所指,任枫当即来了兴趣。

“是一头猪。”苏默嬉笑着道。

任枫不高兴地哼了一声,“一头猪,也可以背媳妇?”

“这只猪比较特殊了,是猪头人身的。”苏默挨在任枫的肩头,解释道。

感受到苏默近在咫尺的气息,任枫只觉得心上吹过一阵温柔和煦的风,风过无痕,他还有多少时间去珍惜。猪头人身,他可不就是一头猪,假如,假如他再仔细一点,假如他再仁慈一点……

太多的假如都只能是假如,今日的僵局由他一手造成,他谁都不能怪,谁都不能怨。

冰雪消融,春回大地,苏默看着眼前的景色,一时有些怅然,任枫带着他飞奔了一个晚上,赶到的地方,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柳枝绽出新芽,湖边杨柳依依,桃花的花瓣落在清澈的湖水中,随着湖水流到不知名的远方。不知名的花朵,开满了山谷,成千上百的蝴蝶翩翩起舞。

苏默轻轻的拨着水,素手挑起层层涟漪。“怎么想起,带我来这里。”

“我说,倘若我能恢复光明,第一眼想要看见的人是你。”任枫轻轻地道,话语中有着掩饰不住的叹息,“你也说会在百花开的最灿烂的地方等我。”

“你这是在怨我吗?”苏默背对着任枫喃喃地道。他食言了,任枫错认了许嫣然,苏默低下头,天意弄人,再见面,是在那样的情形下。任枫凄惨的笑了笑,“我怎么可能怨你,我根本没有资格,我只是有些可惜……”

“任枫,忘了我吧。”苏默道,明明已经鼓足了勇气,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也给任枫一次,可是……

任枫摇了摇头,“默默,不要勉强我。”

“庄主说,感情是在这世间最不可靠的东西,也许这一刻,你爱一个人爱的要死,明天醒过来,你会发现,你并没有那么爱他,所以,你爱一个人爱的要去寻死的时候,你先睡一觉,醒过来,也许就不想死了。”心已乱,苏默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默默,我很清楚我对你的感情,他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改变,也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褪色。”任枫抓都会苏默的肩膀道。

苏默露出一个惨白的笑容,声音有些虚幻道:“若是如此,我只怕是要走的不安生了。”

任枫像是被烫到了般收回手,到底是谁欠了谁,到最后万劫不复,他们明明是相爱的。

第77章凌家出事

“听说没有,凌大将军这次战败,似乎还受了重任,凌家危险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隔着几百座山,几百条河,凌大将军受伤中毒的事情就这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了过来。

他的便宜老爹啊!终于还是出事了,自古功高震主的,都没什么好下场,所以啊!权利要它做什么,还不如钱来的实在。

当然,如果凌少爷把这么一套金钱至上的理论跟凌傲天一说,估计会被指责为胸无大志,目光短浅,有句话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但是鸿鹄又安知燕雀之志。

豪华的酒店里,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神神秘秘地说这秘闻。想当年,自己横空出世的时候,也曾经闹的满城风雨,流言纷纷起啊!凌云不由得想起了九重宫阙深处的琳琅公主,也不知道,那个公主嫁出去没有。

“你要回去吗?”穆秋涵问道。

凌云郑重地点了点头,“怎么说,那也是我老爹,他出了事,我自然是要去看看的。”

所以说,欠人家人情啊!是要还的,他好死不死的占了人家儿子的躯体,好死不死拿了人家几个钱,人情就这么欠下了。

“而且……”凌云顿了顿,想当初离开的时候,有一半的家当都是他那个无缘的公主老婆给的,怎么着他也该回去表示下慰问。

“而且什么?”穆秋涵替凌云斟了杯茶问道。

“而且,我有点想我那个公主老婆了,你知道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说,我和那个什么公主没有成亲,但好歹做了那么多年挂名夫妻,我要表示下慰问,顺便……”顺便看看是不是还可以骗到什么宝贝。

“砰!”穆秋涵手中的茶杯重重的砸在桌上,桌子就那么砸出了圆圆的一个洞。怎么说呢!破坏力似乎比任枫要小一点,但是一样都是只会损坏公物的败类。

“熊猫,店就留给你看了,要是默默和任枫回来,跟他们说,我们去京都了。”凌云道,苏默吉人自有天相,应该不会有事吧。就算有事,他也不能起死回生啊!

“一路小心。”熊猫道:“早点回来。”

汤圆可怜巴巴地看着凌云,人说,要是相处久了,自然会有感情的,汤圆这么情深意切地看着凌少爷,凌少爷突然有种自己又被看上了的感觉,汤圆长着一张包子脸,很是可爱,是个非常0的人,这样的人,要真是看上了自己,凌云考虑,他是不是可以把穆秋涵给踹了。凌少爷,就那么胡思乱想,乱思胡想。

“我的饭。”汤圆可怜巴巴地望着凌云道,眼睛里满是浓浓的担忧,所以说吃货就是吃货,吃货能看上什么?“庄主,你走了,我的饭怎么办?”

凌少爷一腔的热情,像是被浇了一盆冰水,顷刻间灰飞烟灭,感情汤圆看上的压根就不是自己这个人,而是他的饭,难道凌少爷这么个风流倜傥,倜傥风流的人,居然还比不上一碗饭,凌云的心情非常抑郁。

“放心吧,熊猫不会把你饿死的。”凌云安慰道。

汤圆长舒了一口气,脸上有种如释重负的表情,凌云像是吞了一只苍蝇,他怎么就招了一个吃货,早知道这么能吃,他就不招这个他。

“庄主,凡事量力而行,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熊猫叮嘱道。

凌云点了点头,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凌云突然发现自己走的似乎有那么点悲壮。

凌少爷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熊猫,其实当初这个名字,起的有那么点不配,生产过后,熊猫恢复了清瘦的身形,眉如远山,长发披拂,整个人有一种风轻云淡的气质,一身白衣,穿在熊猫身上,有一种说不清的钟灵毓秀,这个人比穆秋涵好看多了啊!

单论相貌其实是穆秋涵更胜一筹,但是论气质,穆秋涵就不止逊色了熊猫三分。

“那我走了。”凌少爷回望了一眼自己辛苦创建的第一个根据地,不舍地道。

“走吧。”熊猫摆手道。

穆秋涵殷勤地道:“马已经准备好了。”

凌云黑线,这一个个的怎么都在赶他走,可怜他还想再缅怀一下的。

凌云骑上马,神采飞扬,总是看着那些电视里的人骑着高大的白马,威风凛凛地纵横沙场,凌云就忍不住心生向往,大丈夫,就应该横刀立马,醉卧沙场。

可惜凌云没有生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在坦克飞机横行的二十一世纪,骑着白马上战场,那是笑话,在乌烟瘴气的前世年代里,凌少爷也可以算半个宅男哦。

如今有机会过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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