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沐猴衣冠(1 / 1)

叶铿然在做他这辈子最尴尬的一件事。

他抱着一个比他还高的男人奔出澡堂,在众目睽睽之下骑上快马,又在众目睽睽之下策马绝尘而去。怎么看怎么像哪里不对的抢亲……

特别是当这个男人嘴里还在大声喊“你干什么快放下我!”时。

作为一名军人世家出身、严谨自律的年轻将领,叶铿然的忍耐力向来很强,但这个男人接下来诸如“大家都在看我们这样真的好吗”、“请高一点我的臀部被马鞍硌到了”之类的喋喋不休,终于让他在隐忍的沉默中爆发了。

“将军,闭嘴!”

是的,叶铿然劫持的是他的上司,统帅十万边疆骁骑的将军——此刻,这人的身上有七八处刀伤都在渗血,腿上有一个箭洞,深可见骨。若不是叶铿然架起他,他一步也挪动不了。之所以用抱的,而无法用背的,因为对方胸前抱了一个大大的白色的瓷坛。

瓷坛里装的似乎是骨灰。

若不是要保护这坛骨灰,将军大概也不会沦落到被人追杀到澡堂而且伤得这么狼狈的地步。毕竟,是西南边陲战功赫赫的修罗将领,十四招“浮云剑”万夫莫敌的战神。叶铿然出现时,将军的第一句话是:“瓷坛要是打碎了一点,我打碎你的脑袋。”

这并不是开玩笑。年轻的将军平常很爱笑,笑起来潇洒快活,完全没有三军将帅的架子。但说这句话时候,他的眼神就好像粉饰的漫天云霞都被罡风吹走,露出一片铅灰色的天空。

那种眼神,比流血的刀伤和裸露的白骨还要可怕。

所以叶铿然直接横抱起将军和他的骨灰,哦不,不知道是谁的骨灰,策马突围逃逸。

千里江陵,两岸猿声。

一叶轻舟把荆州城甩在身后,远山近水苍翠欲滴。甩开追杀者之后,二人走水路顺江南下。将军把头从船舱里伸出来:“猴子真吵啊。”

“……”你更吵。

“只听得到猴子叫声,怎么看不见猴子呢?停船去岸边怎么样?”将军跃跃欲试,不顾自己浑身伤口连动弹都很难,“听说猴子能穿戴衣服,模仿人的样子,跳到小船上喝酒,哈哈。”

他说到这里突然打住了。

叶铿然本来沉着脸不想理他,此刻顺着他的目光往岸边看去,突然看到一个少女窈窕的身影在树梢惊鸿一瞥!小船离岸边不远,可以清楚看到随风起伏的绿叶掩映着一袭宽摆长裙,醒目的红蓝双色,正是时下楚地丽人流行衣装。但那少女行动敏捷迅速,在树梢间穿梭的姿势却更像猿猴。

两人诧异对视一眼。将军满脸期待:“女人?”

“穿衣服的猴子而已。”叶铿然面无表情。

的确有顽皮的猴子偷取人的衣衫冠帽,穿戴成人类的模样玩耍。就在他们对话的片刻,岸边少女身影很快消失不见,天地间只剩下摇船的欸乃水声,打碎了两岸青竹倒影。

天快黑的时候,小船到达了汉阳郡。

诗里画里的汉阳小镇临水而立,金色晚照涂抹得远近屋瓦小巷都有种温柔味道,炊烟与饭菜的香味袅袅飘来。不知是谁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将军半死不活地问叶铿然:“你带铜钱了吗?”

“没有。”叶铿然冷冷回答。

将军顿时哀嚎:“叶校尉,你果然不靠谱!”

叶铿然额角青筋微暴,死里逃生舍命相救,原来比不上带钱靠谱……

“吃喝住宿怎么办呢?洗澡更衣怎么办呢?女人花酒怎么办呢?”将军悲痛地控诉,“更别提汉阳城的招牌鸭脖子了!”

叶铿然顿时有种“你还是先拧断我的脖子吧”的严重挫败感,他沉着脸说:“我们是在逃命,不是在游山玩水。”

“游山玩水赶景点的那些家伙,有时候也忙得像逃命,”将军笑眯眯地一瘸一拐,“反正我腿受伤了走不快,只能慢慢走了。”说完惬意地打了个哈欠。

叶铿然咬牙切齿地架起身边的无赖,突然听不远处的小巷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圆圆,快跟我回家吧。”随后是女子哽咽的声音:“我不回去。”

夕阳下,只见一个书生穿着洗得发白的布衣,满头大汗地站在巷口,样子很焦急。不肯回家的女子看来是他的小妻子,被小巷拐角遮住,只露出衣裙的一角。

叶铿然朝那里看了一眼,便觉得莫名眼熟,那露出来的一角红蓝二色宽摆长裙,与他们在小舟上看到的,竟有几分相似!

衣服有重款不足为奇,人脸却肯定没有重样的。等他走过去想把那姑娘也看个仔细时,却不由得确认般地回头,愕然看了那书生一眼。

“……”一定有哪里不对!

叶铿然身高近八尺,因为气度挺拔,看上去比实际还要高,无论是身材还是气场,都足以俯视大多数男人。

但那种近乎不可思议的“你弱爆了”的完败感,从这个文弱书生……的小妻子身上散发出来。

巨大的阴影整个遮挡了叶铿然愕然的目光。姑娘比他高出整整两个头,半袖小衫露出的雪白臂膀也比男人还粗,放在那样一个身影上却毫无违和感。

没错,至少从比例上来看,姑娘的身材窈窕动人,甚至在以肥为美的大唐丽人中,显得稍微偏瘦。

这位姑娘不是胖,只是高大——比常人眼中高大的男人还要大上整整一圈!

至于她的脸,实在是丑得太惊人了!像猿猴,不,是大猩猩。不,还是猿猴……叶铿然有点分不清这两种动物,但不是猿猴就是大猩猩!能让冷淡自律的叶校尉在心中吐槽纠结到这个地步的,真是一对凛冽的招风耳和巨大的鼻孔啊!

将军的节操在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他严肃地说:“这位姑娘,你相公是真心劝你回家的,你看他的脚都磨破了,脚趾渗血,估计跑遍了全城才找到你!你可不能让他拖着伤脚回去。”

果然,丑女宽阔的肩膀微微一颤,那书生则朝他们投来感激的一瞥。

“……”叶铿然沉默。那哪里是磨破,是你刚才踩了人家一脚把血沾上去的!

接下来顺理成章的,将军三言两语,谈笑间就把别人的妻子迅速搞定了,不不,应该说他把初次见面的男人搞定了——那个书生对他大为感激,竟与他一见如故,邀请他们到家中做客。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正是两个囊中羞涩的人最需要的。

将军嘴上还在“客气客气”,脚步却已经欢快地撒开了。

“晚生书慕清,这是内人袁氏。”书生说话温文有礼,模样清秀倒在其次,举止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才最为难得。

叶铿然冷漠疏离地走在几步开外,袁和猿是谐音……一定是巧合吧。姑娘姓袁,书生又叫她圆圆。那她的名字,应该就是袁圆,或者袁圆圆,不管圆圆还是圆圆圆,听起来都有点怪怪的。

将军只说自己和叶铿然是游山玩水路过汉阳郡的,还指着叶铿然加上了一句:“听说汉阳郡的姚记鸭脖子很有名,他喜欢吃中辣的。”

书慕清连声说着“应该的,应该的”、“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酒逢知己千杯少,鸭脖子十根不多”……之类羞涩的拳拳表态,领着两个饥肠辘辘的家伙往家里走。

书生家待客的晚饭,果然摆上了姚记鸭脖子。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丑女做得一手色香味俱全的好菜,简陋的饭桌上除了鸭脖子还有苕面窝、米粑、豆皮,不值钱的原料被她的巧手做得令人食欲大开。

大家正要动筷子之前,将军突然敛去了笑容,郑重地把那只白色瓷坛放到桌上。

叶铿然手中一顿。将军之前那铅灰色可怕的眼神又浮现在他的眼前,他于是肃然搁下筷子。这种时刻,要先供奉逝者吧。

虽然他并不知道,在荆州城发生了什么,白色瓷坛里的逝者是谁。

也许在心底,他对将军的底线是无条件尊重和敬畏的。

只见将军自己慢慢打开那个白色瓷坛,在叶铿然惊悚的目光下,一股奇怪的腐化的味道飘了出来。

“有鸭脖子,怎么能没有豆瓣酱呢?”将军兴致盎然地伸筷子。

“……”这!这难道不是骨灰吗?

将军丝毫没有注意叶铿然瞬间僵硬的脸色,殷勤地对书慕清和丑女说:“这是我千里迢迢从荆州带来的豆瓣酱,书兄,夫人,你们尝尝。”

叶铿然眼前一黑!你拼死保护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啊什么东西?谁能让他回去那九死一生、鲜血横流的群殴现场,把那个舍命保护豆瓣酱的男人的头狠狠按进澡堂的水池里……

接下来,遭遇重大打击的叶铿然实在不愿意再看不靠谱的将军一眼,当然书慕清一个男人也没什么好看的,座中就这么几个人,他的视线无奈之下只能落在圆圆或是圆圆圆姑娘身上。

丑女替自己的夫君和的客人盛饭斟酒,不看脸的话,她的声音相当好听,笑声清越如同茶水注入杯中。将军和书生在交谈的时候,她的眼睛总是片刻也不离自己的夫君,微笑满足,完全没有别人。

书生家里贫寒,但四周整洁清雅,屋子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毫无疑问,这是个贤惠细心的女子。

这倒有点出乎叶铿然的意料,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体型和奇怪的长相,可能粗手粗脚性格暴躁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坐下之后,身高差没那么明显,袁圆的存在倒也没那么突兀了。晚霞落在她的笑脸上,其实,忽略硕大的鼻孔和突出的嘴,她的眼睛还是……挺正常的。

“贤妻令人羡慕。”将军举杯,敬书慕清。

“虽说娶妻娶德,但晚生是个俗人,”书慕清满脸不好意思却又真诚地说,“最初对圆圆一见钟情,我是被她美丽的容貌吸引的。”

被她……美丽的……容貌……吸引……的……

叶铿然风中凌乱了。书慕清是个老实人,说这话时也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只能说这位仁兄的审美,实在与众不同!

酒足饭饱之后,书生家没有多余的地方,身边又有女眷。无奈之下只能在堂屋里打了个地铺,让将军和叶铿然休息。

两个男人抵足而眠,将军身上有伤又喝了不少酒,很快睡了过去,黑暗中的眉眼有点冷,像是带伤的月光,与白日笑眯眯的模样大不相同。叶铿然随手替他搭上被子,正要入睡,屋顶突然传来响动。

只是屋瓦轻轻一响,叶铿然的人已经掠了出去。

黑暗中传来短兵相接的声音,似乎还有几片瓦被打碎的声音,随后一切归于寂静。

叶铿然跃下屋顶,推醒将军:“追杀你的人已经到这里了,”他沉默了一下,“我们必须马上走!”

将军睡眼朦胧地打着哈欠,似乎很不情愿半夜被叫醒:“不会吧,从荆州的澡堂追到这里……”

“将军!”叶铿然沉声说,“我们再耽搁下去,不仅自己危险,还会给书生一家带来麻烦。”

将军似乎这才从半睡半醒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啊,其实我也没准备久住,那,明天一早走吧。”

叶铿然还要说什么,突然只听卧室里传来吵闹声。

“你答应过今天不去见姚小姐的。”

“我去买鸭脖子,不知道会碰到她……”

……

静夜里,隔着薄薄的门板,丑女啜泣的声音和书生耐心解释的声音混杂在一起传出来,到后来不知道丑女说了句什么,书生终于也动了气。“无理取闹,”似乎是那个实心眼儿的书生在翻身的声音,“你早点休息吧。”

等一切归于寂静,叶铿然才动了动僵硬的胳膊。

刚听到吵架声时,将军立刻倒头装睡,也一把将叶铿然的头按到枕头上:“男女吵架不尴尬,被不相干的人看见了才尴尬。”

于是,拼命辛苦装睡的叶铿然忍不住……到最后真的睡着了。力战突围,千里奔波,要说不疲惫那肯定是假的。

这一觉无风无梦,平安睡到了天亮。

清晨的阳光落在睫毛上时,叶铿然才睁开眼睛。

书慕清不在家,只有丑女做好了汉阳郡风味独特的热干面和锅贴,将热腾腾的早饭端上桌。她的眼睛有点肿,显得更加难看了。叶铿然这才想起昨晚听到的吵架声,又联想起初次见面时袁圆也是在闹别扭,书慕清哄她回家的情景。

叶铿然对男女之事毫无经验,虽然他也是快成亲的人了。他想起将军说的“不掺和”,只能假装没看见袁圆红肿的双眼,也不敢问书生去哪里了,冷冷道了谢开始用饭。

倒是将军笑眯眯地问了一句:“书兄人呢?”

丑女温婉有礼地回答:“他去教人读书写字,清早就出发了,夫君看你们睡得香,便没有打扰,只嘱咐我做好饭款待二位客人,说他黄昏时会回来。”

“这样啊,”裴将军把一只锅贴塞进嘴里,吃相倒是很潇洒,“他教谁读书写字?”

个头巨大的姑娘愣了一下,半晌才低声说:“姚府的大小姐。”

从她的神色上看,叶铿然隐约明白了问题的所在。

“姚府的大小姐?”将军倒是好奇地侧过头,“做鸭脖子的那个?”

汉阳郡里人人都说,姚小姐天生美貌,清水脸庞不施脂粉往太阳底下一站,就是明亮亮得晃眼。若是她再肯对你微微笑一笑,只怕是个男人,魂魄都要被勾了去。但最引人注目的,却还不是她的容颜。姚家是汉阳郡的头号富商,以做鸭闻名,特别是鸭脖子风味独特远销五湖四海。姚家有多少财富没人能数得清,但大家都说——

谁能娶到姚家的独生女儿,就等于娶到了半个汉阳郡。

姚小姐还未到出阁的年龄,府中奉若掌上明珠,对她千依百顺。她要读书写字,只要一句吩咐,什么样的先生不任她挑选?但她却偏偏要一个连功名都没有的穷酸书生。

书慕清每天一大早进姚府听候差遣,傍晚时才能回家,这还不包括姚小姐隔三岔五心血来潮,让他夜里赏个月吟个诗什么的。

这份美差,羡煞了汉阳郡里无数青年才俊。

只是,这种羡慕未必太肤浅了。

“啪!”一鞭子抽下去,书生的衣袖顿时开了花,姚小姐开心地拍手大笑:“快!快点!”

书生身上背着沉重的犁,绳子深深嵌进了瘦削的肩膀里,汗如雨下,脚步踉跄。

这里是姚家后院的花地,书生歪斜艰难前行的脚步后面,已经有长长的一溜泥土翻了起来,那是新鲜犁过的痕迹。而此刻姚小姐欢乐地拿着小鞭子,抽打正在耕地的“牛”:“嗯哼,昨天你教我‘一日之计在于晨’,要趁早晨把地耕完哦!”

秋风吹开了一园缤纷的菊花,其中一朵飘在书生的脚下,被无情踩烂蹂躏的菊花默默地哭了。书生气若游丝地说:“小姐,我还教过你‘小牛自知才识浅,不需扬鞭自奋蹄’,你不要打了,晚生会自己走。”

“好吧,那你快走呀!”姚小姐很好说话地点头,露出倾国倾城的微笑,随即一块小石头砸过去,正好打在书生的屁股上,对方顿时踉跄扑倒在地,吃了一嘴的泥巴。

“你还教过我‘食不言,寝不语’,吃泥巴的时候不要说话哦。”

“……”虽然出于教书育人的本能,书生想纠正下姚小姐“牛不吃泥巴,吃草”,但他绝不可能傻到把这句话说出来,除非他脑子秀逗了想三顿吃草。

客观地说,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幸存到现在,实在是一个奇迹。

姚小姐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天资聪颖,每天那几页诗书礼易,她很快就耳熟能诵,剩下的大把无聊时光,她则会想出些新鲜的点子来打发。比如,她偶尔想看人能不能像鸟儿一样飞,于是,她命人把书生的背后插两把特制的木骨架大扇子,恰如鸟翼,让他从阁楼往下飞——结果出乎意料地飞起来了……当然不是书生本人,是池塘里的水花——阁楼下面正对着姚府的池塘。于是,那天书生被迫多次跳台跳水……

当浑身湿哒哒几乎脱力的书生从池塘里爬起来时,他还得感谢这个池塘,让他没有直接落在土地上,血溅当场。

聪颖过人的姚小姐每天花样层出不穷,书生脸上脖子上身上常常带着各种奇怪的痕迹。袁圆开始隐忍不语,后来有一次在书生的胳膊上看到一道三寸长的划伤时,她终于鼓起勇气偷偷跟着书生到了姚府。

袁圆个头虽然巨大,动作轻灵如猿猴,躲在茂密的大树上将下面发生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那夜,袁圆哭着问书生能不能别再去姚府。教人读书写字,天下不是只有一个去处。就算饿着肚子没有饭吃,也好过这样的生活。可是书生安静温柔地听她说完,擦掉她的眼泪,将一件包得小心翼翼的东西递给她。袁圆打开来,整个简陋的屋舍突然间都明亮起来,那是一件美丽的红蓝色宽摆长裙,正是时下楚地丽人流行的衣装。

“是昌绣坊里特制的,你穿穿看合身么?那天逛街时,我看你的眼睛在这件衣服上停留了好久。”

袁圆的衣服几乎都是自己纺布做出的简陋式样,倒不完全是因为穷,而是她的个子实在太大了,所有市面上卖的成衣,她都穿不了。

她曾经也去过一次最便宜的制衣坊,想裁一件样式简单的春衫,就算多出布料钱她也打算好了。可是那制衣坊的掌柜毫不客气地嘲笑“哟,猴子穿衣戴帽也不见得有人样儿”,她也就不好意思再去了。

其实不仅是穿衣服,袁圆奇怪的巨大个子和这张脸,走到哪里都会被人们异样的眼光包围。她自己倒是天生乐观不太介意人们的闲言碎语,可是,因为娶了她,书慕清也没少受嘲笑。

在许多人眼里,书慕清这个人全身上下都恰到好处。他的容貌清丽,举止温和,待人接物彬彬有礼,放在人群中便是可以做教科书的那一个。

只除了他欣赏女人的品味。

“书公子怎么会娶这样大个子的怪女人?”书慕清原本在一户小康人家教十岁小童读书写字,后来他们成亲之后,因为那孩童无意间撞见她一次,被吓哭了而告终。再后来,书慕清就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活干,直到遇见姚小姐。

“叶校尉,似乎,和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

躲在高墙之上的两个人面面相觑,眼睁睁看着吃了满口泥巴接着犁地的可怜书生,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

冲杀在千军万马之中也毫无惧色的两个军人,面对拿着皮鞭的的姚小姐,脊背有点恶寒。

就在人见人爱的姚小姐谈笑间又一鞭抽打在书生的身上,书生摇晃了几下,突然倒地不起时,叶铿然终于忍不住跃下院墙:“住手!”

半透明的阳光中,姚小姐歪着头,淡定无辜地看着两个相貌还不错的不速之客:“你们是谁?”

叶铿然不理她,径自上前,扶起倒在金黄色盛开的菊花丛中不省人事的书生。

将军则笑眯眯地应答佳人:“我们是路过打酱油的,看到你的牛很笨,啊,这头笨牛我们好像认识,就是昨天请我们吃鸭脖子的那个,叶校尉对吧——”

救人的叶铿然的动作顿了一下。只见“昏过去了”的满脸泥巴的书生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小缝,朝他挤眼:我本来要装昏逃过一劫,你们这一来搅和,事情变得更复杂了啊更复杂……

“……”那,你还是继续装吧。叶铿然的嘴角抽搐了几下。

“不要装啦。”姚小姐把小皮鞭朝地面上一点,女王范儿尽显,什么气场相比之下都弱爆了,“这两位大侠想英雄救美,怎么办,把你的卖身契给他们看看?”

“小姐,我教过你的,饭可以乱吃,成语不能乱用……”书生灰头土脸地爬起来,“这不叫英雄救美,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裴兄,叶兄,我确实签了……卖身契。”

将军和叶铿然对视一眼——什么情况?

还有卖身契?

这位兄弟,难道你为了十根鸭脖子就慷慨卖身,这样的义气我们承受不起啊!

书慕清用力摇头露出“你们别误会”的表情,无奈地说:“半年前我找不到工作,只有姚府肯收留我,进这样的大户人家都要先签卖身契……为了养家糊口,我就答应了。”

可怜的书生说这话时仍然勉强笑了一下。

爱笑的人未必没有悲哀。相反,有时候,他的悲哀比别人还要浓一些。

“既然是卖身,就可以赎身吧?”僵局之中,叶铿然突然说了一句。

姚小姐上下打量了他们低调朴素的衣着一眼,笑眯眯地说:“可以啊。十张金叶子。”

在更大更冷的僵局中,只见叶铿然伸手进怀里,摸出一把金叶子,随手扔给姚小姐,“书慕清和你签的契约,到此为止。”

叶家之富,虽然比不上姚府,在楚地也是极出名的。证据之一就是叶铿然的弟弟曾经无聊拿着大把的金叶子买蚂蚁喂穿山甲,叶铿然这个人冷漠内敛,身上没有半点纨绔气息,但不表示他不会随手在弟弟的小金库里抓一把,在路上备不时之需。

身边的小伙伴惊呆了:“你这个骗子!你说没带铜钱的!”

“我的确没带铜钱,我只带了金叶子。”

在同伴露富之后,将军也迅速露出了穷朋友的本色:“嗷不——你不能这样,你都是快要成亲的人了,要勤俭持家!”

“……”

“哦,既然有人替你赎身,那你可以滚了。”姚小姐大方一抬手,示意书生自由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书生的嘴唇抖动了几下,露出犹豫的神色。

深秋疏密有致的阳光中,姚小姐精致水灵的小脸上尽是满不在乎,却有点欲盖弥彰的什么。

像是……失落。

这个时候,叶铿然才突然发现另一个问题,姚小姐的气势虽然居高临下,但她的人一直是坐着的。

浓密花丛掩映之下,她身下是一张轮椅。

“那个……”书慕清迟疑地说,“我值不了这么多钱。还是还给人家吧。”

“笨蛋唯一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姚小姐背对着书生,将那把金叶子往身后扔去:“拿着你们的金叶子,一起滚吧。”

她的声音趾高气扬,小小年纪已有言出必行的傲气,只是尾音里带了一丝哭腔。

书生走上前,弯腰将那些金叶子捡起来,蹲在她的轮椅前面:“我知道,你强迫身边人的去跑、跳、甚至飞,只是因为你自己做不到而已。”他无奈地说,“那种失去自由的滋味,实在是很痛苦。我并没有生气。”

姚小姐的肩膀倔强地绷紧,小手握紧轮椅。

“我也知道你爹做鸭脖很忙,没有空陪你,你娘又——”书生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人人都只当姚夫人深居简出,但书慕清知道并不是那么回事。也只有在姚府待久的人才知道……姚夫人是精神失常的。

听府里的管家说,姚夫人原本也是美貌倾城、伶俐聪明的女子,只因为多年前的一次意外,她端着一盘女儿最爱吃的辣鸭脖到后院时,只见五岁顽皮的姚小姐从大树上失足摔下来,身体满是鲜血,双腿摔成诡异扭曲的角度。亲眼看到这一幕,姚夫人当场便吓疯了。

这些年她疯疯癫癫,嘴里总是说着“囡囡要吃鸭脖”。而姚老爷一直没有再娶,只是年复一年,将那蘸着泪水的辣鸭脖做得名满天下。

“爹说,娘是因为没有照看好我,因为愧疚才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出来的。但是我没关系啊!他们根本不明白——没有双腿也不要紧啊,只要——”姚小姐咬紧嘴唇看着自己的小手,“还有双手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情,就不要紧。”

可是姚老爷根本不问她喜欢不喜欢,只让她读那些枯燥得要命的四书五经,也不给她机会做任何一件他认为危险的事。

“其实,你做的这些木工,很新颖有趣。”书生轻咳了一声,把身上套着的犁摘下来,朝后指给她看,“已经耕完这么多地了,比普通的犁要快不少呢。还有上次你做的‘翅膀’,应该只差一点就能飞起来了吧。”

“不过,”书慕清温柔地说,“下次不要拿人来做试验了。”

“我才不想把机会给你,”姚小姐扭头,“我是想自己去试飞的!我不怕危险,不怕浑身是伤,我只想自己去试一试!”

她委屈得这样蛮不讲理,却又孤独得无依无靠,连叶铿然也觉得无力,甚至有点难过。原以为这个大小姐以折磨别人为乐……其实,她的本意,并没有那么坏啊。

“唉!”只听一个浑浊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你……”

姚小姐一愣,随即抬起头来,只见站在她面前的人竟是姚老爷。对方蹲下身来摸了摸她的头发,突然无声哽咽。

姚小姐怔了半晌,突然伸出双臂抱住姚老爷的脖子,大哭起来。

秋日清澈的阳光中,父女泪眼相拥,许多隔阂无声融化。

有些时刻,最爱的人口中,那些说不出来的话,比说得出来的更珍贵。

没有双腿也不要紧,只要还有双手可以做想做的事情,就不要紧;只要最爱的人能彼此理解,就不要紧。

叶铿然冷峻的脸孔也微微软化,像是春日险峰上笼罩起温柔雾气——不过,姚老爷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我看你们都很忙,刚好我闲着,去书房一看正好姚老爷也闲着,就把他叫过来了,啊哈。”将军的节操总是在关键时刻表现出来,“跑腿费什么的不用客气哈姚老爷,就送我们十斤姚记鸭好了。”

“……”叶铿然扶额。谁来证明他不认识旁边这个人!

十斤鸭脖还真不少,足够把三个男人撑成三个胖男人。

袁圆做了一顿令人垂涎欲滴的鸭全席,手艺之好,让叶铿然严重怀疑将军又舍不得走了。

不过,这一次将军出乎意料地靠谱。

“我们今天就要走了。”将军边吃边说:“哈,对了,我们来汉阳郡的水路上,看到一个和夫人穿一模一样的红蓝色宽摆长裙的女子,在岸边的树林里玩耍。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袁圆“呀”地一声轻呼,随即不自在地说:“你们……你们看见我了?”

这话虽不是回答,答案却再明显不过。

不会察言观色的书生连声说“真巧”、“真巧”。

原来,每次他们小夫妻吵架,丑女和他赌气,都会去水边的树林里玩耍。有时直到天黑才让他找回来。

“圆圆在山野间反而比在市井人群中更惬意。在山林间,她才能毫无顾忌地欢笑。”书生的神色无奈里还带着点宠溺纵容。

叶铿然微微皱眉——你真的不觉得……这样的女子很奇怪吗?

鸭脖子啃得只剩下骨头了,将军心满意足地摸出手帕,擦了擦嘴:“《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记载,东海之外有一座漂浮在海上的波谷山,山上的人都体型硕大无比,双臂长如猿猴,长着一对招风耳,被陆地上的人称为‘大人国’——

“我看夫人的长相,是‘大人国’的后裔?”

叶铿然一愣。

清风拂动窗外花枝,书生推心置腹地点头:“诚斯然哉!所谓大人国,不过是世外一个小岛。岛上居民们也曾经生息繁衍,安居乐业十分快活,后来沧海桑田,海水上升淹没了故土,他们只能背井离乡流浪到华夏陆地来。

“因为体型太过庞大和与众不同,很多大人被当成妖怪打死,自夏商周三代以后,大人的数量虽然稀少,却总算没有灭绝,还有一些幸运者,与普通人相爱并诞下后代。

“如此上千年,有大人国血脉的人,也不复从前之大,他们只比普通人稍微大一点。

“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因为外貌特异,被其他人当成妖怪伤害,一些大人国的父母便给孩子穿铁衣铁鞋,从小禁锢幼儿的生长,这样等他们长大之后,也就与普通人无异。

“如今,像袁圆这样大的体型,已属世间罕见。”

“比我在所有书籍记载上读到的还要详细——是夫人告诉你的吗?”将军绕有兴味地问。

“不是,是我娘告诉我的。”书慕清微笑,“因为我娘是大人,我身上,也流着大人国的血。”

叶铿然愕然。眼前的书生看起来和任何普通人都没有区别。

“我长成现在的样子,是因为从小穿狭小紧身的铁衣铁鞋,不能长高的缘故。”书慕清给他们斟酒,不亢不卑地说出惊心动魄的话,“一个孩子在成长的时候若是环境严苛地拘束他,他便会适应环境去成长,把身上那些与众不同的东西磨平,长成和所有人一样的样子。

“我爹给我穿铁衣铁鞋时,开始也很疼,我哭,发现哭没有用,就努力让自己舒服一点,不再哭了。”

书慕清微笑:“在所有人都穿衣服的时候,你一个人不穿,就会被异样的目光包围——那种目光,比铁笼子还要令人难过呢。”

阳光中细细飞舞的灰尘,像是努力想挣脱禁锢的命运。

“只有我娘,是不同的。”书慕清说到这里,声音和神色都充满温柔的情感,“她不愿意爹给我穿铁衣铁鞋,说我应该自由地长大。虽然她的话并不能说服我爹,我娘身高九尺(作者注:古代一尺约为米,八尺约为米,九尺约为米),在常人眼里是奇怪的甚至畸形巨大的女人,但在我眼里,她是最美的。”

“原来,这才是你觉得袁圆最美的理由。”将军微笑,“最美的,并不是她的面孔和身材,而是她身上的——自由吧。”

能像悠荡山野的猴子一样自由地长大,能保留自己独有的天赋的美丑,能保留只属于自己灵魂的,独一无二的笑容。

“知我者,裴将军。”书慕清也微笑点头,侧头对丑女说,“圆圆,你再去买些酒来。酒逢知己,千杯少。”

“夫君莫要贪杯。”丑女嘴上虽在劝诫,却微红着脸顺从地起身。

当屋里只剩下三个男人时,叶铿然突然觉得有哪里不对。

“叶校尉,你太无趣啦。”将军把杯中最后的残酒一饮而尽,“其实从荆州的澡堂一直追到汉阳来是件很笨的事——

“好的计划不会这么部署的。就地取才,以逸待劳,才符合兵家之道。”

这一瞬间,叶铿然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将军虽然说过自己姓裴,却从来没有透露过自己的身份。

“其实教姚小姐读书写字,除了同情她失去双腿之外,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是掩饰自己身上各种各样的伤口吧,”将军站了起来,“毕竟,一个读书人,身上总是带着伤是很奇怪的一件事,连小妻子也会担心得睡不着觉呢……

“昨晚屋顶上你未尽全力,只因黑暗中过招,一探虚实有趣,偷袭杀人无趣吧?”

“还是那句话,知我者,裴将军。”

书慕清的手里突然多出了一把刀,刀身淡红清雅如诗,“今日,你我光明一战。”

阳光像暴雨一样泼洒进来。

“这把刀名叫称心。”书慕清收起笑容,眼神凛冽,“杀过七十一人。”

“很帅的刀,”将军摸下巴,“给刀取名字是恋物癖的一种吗?”他的吐槽突然被打断,人也猛地被甩出去老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胸前增添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狰狞的新刀口。

“杀了你之后,如果你还有未了的心愿,”书慕清的人和刀都异常清丽,刀身轻吟,快得超乎想象,让四周的每一口呼吸都尖锐地带着死亡气息。这么多年来,他的身体被铁衣禁锢,只有在挥刀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风一样的自由;所以他在无数次挥刀中,已经把刀练成了自己的生命中最自由、最随心所欲的那一部分,“我会完成你的遗愿。”

“听上去,我似乎是死而无憾了。”将军喘息,身上新旧伤口都在流血,“可是,我还是喜欢自己去完成心愿!”

将军眼里傲气大盛。

“将军!”叶铿然大声喊。只见书慕清的刀再次划出一道绝美的弧度——

哗啦一声,书生自己的衣服从后颈到腰部被整个划拉开,后背完全暴露了出来!那不知是什么诡异变态的刀法,原本是要将人竖着一劈为二的节奏啊……而将军站在书生身后,将对方的手臂扭成诡异的角度,让刀锋完全逆转,动弹不得——

就算是这样,刀风仍然在书生的后背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你也说过,自由的才是最美的,可是,你的刀法已经不自由了——”将军俯视着失手的书生,“你内心里已经不愿意杀我,你的刀意带了枷锁,怎么能酣畅淋漓,如何战胜强大的敌人?”

说到这里,他将手缓缓松开:“既然拿不走我的性命,就将你那把刀上的枷锁拿掉吧,让它自由地挥舞,像你这么多年来一直做的一样。”

书慕清沉默良久,直腰起身,突然将刀刺向自己!

一道惊雷划过天际。

入秋的第一场冷雨,就是在这个时候,淅淅沥沥落下的。

叶铿然和将军到达汉阳郡时,是傍晚。离开时,是下雨的傍晚。

悲伤的雨天,很适合埋葬故人。

“喂喂,那可是我花钱买来的酒!”将军抗议。

“你花的是我的钱。”叶铿然冷冷说,“另外,就在刚才,我还花钱赎回了你本人。”

从书慕清家里出来之后,将军去酒楼喝得酩酊大醉,接着又醉醺醺地去赌场,可惜手气坏透了,输得直到把自己也押上。最后在赌场老板鄙夷的眼光中,叶铿然付了一把金叶子,才将人赎回来。

于是,一天之内,他不得不铁青着脸地为两个男人赎身。

“说起来,书慕清真是可惜,太可惜了!”只见将军遗憾地摇头,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我原以为我和他之间,是个‘唯有一死以明志’的忠义不能两全的狗血故事啊!”

那时,将军将手缓缓松开:“既然拿不走我的性命,就将你那把刀上的枷锁拿掉吧,让它自由地挥舞,像你这么多年来一直做的一样。”

书慕清沉默良久,直腰起身,他突然将刀刺向自己——腰间的刀鞘,稳稳将刀收妥:“好。”

这个书生挥刀的刹那仿佛挥出了自己全部的生命,收刀却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书慕清收刀的时候,我就明白你为什么和他投缘了。”

“为什么?”

“是洒脱。”

“哦哈哈……说得好!”

“是没心没肺的坑爹的洒脱让你们相见恨晚。”

“……”

“荆州城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淅沥雨幕中,叶铿然终于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朦胧雨雾中看不清将军的神色,叶铿然却突然意识到,自己也许问错了话。良久才只听对方说:“……你先回陇右军营去。”

空气突然有些沉默。将军受了伤走不快,而回军营的时日已经迫在眉睫,更何况还有沿路的追杀!

叶铿然冷冷斜睨将军一眼:“如果我记得没错,你身上似乎半个铜钱也没有?我先走,可以。但我不会留金叶子给你;你最好拖着这一身伤,不雇车马,独自步行,勤俭持家。”

叶校尉虽然一贯少有表情,但这次却是连眼底都带着真实的寒意。

“不不——”将军突然意识到不对,“你决不能与穷朋友同流合污!少年人,请务必保持你慷慨的本色!带着金叶子同行!”

“……”

将军见风使舵的表态终于让叶铿然的脸色稍微缓和。

一白一青两个身影往前走,脚下的路纵然不平整,却因为有兄弟的臂膀而变得精彩。

“如果沿路都有埋伏,你能确定自己的运气一直这么好?”叶铿然冷冷问。

“哈,”将军回过头来,雨水打湿了额发,却打不湿他眼底的晴空,“运气这东西,总不如自己的双脚来得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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