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且懵懂的少年时代,谢卓不是没怀疑过,孙自南对他的宽容和尊重是一种特殊优待,是“看上他了”的隐秘信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谢卓是个不折不扣的死心眼,他甚至为此真心实意地苦恼过一段时间,设想孙自南万一要是真跟他告白了怎么办。他虽然喜欢穿裙子,但并不觉得自己是女孩子,更不想奉献出自己的小菊花——哪怕孙自南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好朋友。
于是有段时间谢卓频繁地暗示他“我喜欢女的”“我是个直男”,直到孙自南礼貌而委婉地告诉他:“喜欢你跟喜欢一只二胡卵子有什么区别呢?放心,我还没瞎到那个份上,不会干傻事的。”
谢卓记得自己当时很不服气:“那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天仙吗?”
孙自南想了想,说:“不知道,只要不是二胡卵子就可以。”
时过境迁,当年被嘲讽的平胸青年如今蜂环蝶绕,早早弯了的孙自南却被迫踏上了相亲之路,可见风水轮流转,世事的确难料。
“哈哈哈哈哈哈哈!”谢卓内心充溢着大仇得报的喜悦,简直想起立鼓掌,“你也有今天!”
孙自南无语地瞪着他。
“知足吧,好歹是个男的。”谢卓欢快地说,“我还以为你得跟二胡卵子过一辈子了呢。”
“……”
孙自南撂下杯子,准备结账走人。
谢卓忙伸手拉住他:“恼羞成怒就没意思了,快坐下。来先给兄弟透个底,你打算去相哪位天仙啊?”
这会儿酒劲上来,孙自南只觉得坚硬理智化成了满腔浆糊,他失去了遮掩伤口的力气,或者说是破罐子破摔心态,干脆坦白了:“是我们家老爷子的朋友的儿子,姓唐,叫唐楷,天海大学的教授。”
谢卓眼珠一转,尖尖的黑色指甲绕着长发:“楷书的楷,长得特别帅而且傲得要上天的那个,是不是他?”
孙自南:“嗯。你认识?”
“何止是认识!”谢卓一拍孙自南大腿,激动道,“还能和我爸那边能论上亲戚!唐楷他妈妈是我爸的二姑,我们俩岔着辈儿呢,我得管他叫老叔……”
孙自南捋了半天这复杂的姻亲关系,想得脑筋都快打结了,最后终于忍不住笑了,眯着醉眼问:“所以这事要是成了,以后逢年过节我就得给你发压岁钱,是吗?”
他眼里潋滟着波光,露出一点不常见的温柔明净,像一泓秋水,被醉意熏染的样子出奇的好看。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道是无情却有情。一瞬间连谢卓都不可自抑地动了下心,无关性别,纯粹出于人类感知美的天性。
说起来孙自南长成这样,却至今还没个对象,真是不可思议。
“一边儿去,你被一群大小伙子叫叔叔还没够?”谢卓说,“我见过唐楷,整个儿就是一阿斯伯格综合征啊。这种人为什么需要相亲?他跟培养皿过一辈子就够了。”
“谁知道。他不一定会答应。不答应最好。”孙自南有点困了,于是把车钥匙和信用卡一起扔给他,“帮我叫个代驾。”
谢卓随手把信用卡塞回他口袋里,转着车钥匙说:“需要支援的话说一声,装白莲花我最在行了。”
孙自南本以为唐楷一定会拒绝相亲的提议,没想到过几天老头子居然真的让秘书王添给他发了时间安排。
王添是孙英的心腹,孙自南看在亲爹的面子上也得对他客客气气的。好在这位王秘书是个识趣又周到的人,不但替他预定了餐厅,还送来了一小叠关于唐楷的资料。
孙自南随手一翻,先被证件照惊艳了一下。唐楷虽然是个讨厌鬼,但长的是真没话说。他的家庭情况不复杂,双亲俱在,父母都是政府官员,唐楷本人从小优秀到大,底下履历列得一清二楚,甚至连他小时候得过机器人比赛的一等奖也包括在内。
履历和人一样,干净得正大堂皇,一看就是没受过什么挫折,顺风顺水长大的天才少年。
孙自南将那一沓资料丢在桌上,心中暗道:“无趣。”
约会地点在一家花园餐厅,民国时期的老建筑和中式庭院,晚上掌灯后气氛很安静,适合私密的交谈。
孙自南到的稍早些,看菜单时唐楷才由服务生引入座位。两人已见过一面,无须介绍,只以目光轻轻相碰,随即收回。
唐楷说:“下课时被学生堵住问问题,来晚了,不好意思。”
“不会。”孙自南笑着将菜单递给他,道,“是我来早了。”
唐楷虽然是下课之后匆匆赶来,不过仍是全套西装一丝不乱。男模似的高大身材和成熟严谨的学者气质,不开口时俨然是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然而孙自南一想到他那尖锐刻薄的“玉米秸秆和螺旋藻”言论就心有余悸。狼牙棒上盛放的一朵玫瑰花,开得再好他也没兴趣采摘。
“开车来的?”孙自南客气地问他,唐楷点点头,他便对扭头对服务生说:“不要红酒。”
片刻后菜上齐,服务生为他们倒水,摆餐具,安静地退下。
“我没想到唐教授会来。”孙自南说,“多谢赏光。”
唐楷说:“只是应我父亲的要求。”
孙自南眼角唇角一起弯出小小弧度,四平八稳地说:“我倒是一直很想再见唐教授一面。不管是出于家里的安排,还是工作上的考虑。”
唐楷:“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说三遍吗?专利不卖。”
孙自南失笑,唐楷神色淡淡地注视着他,那目光既不浓烈,也没有侵略性,却专注得让人感到很舒服。
孙自南带着些许未收的笑意说:“我的意思是,以后或许还有合作的机会,我们可以先从朋友做起。”
夜幕低垂,晚风习习,送来春夜温暖的气息,还夹杂着一丝幽然木香。昏黄灯光如酒般沉郁醇厚,每一句低语都似乎有了点别样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