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清晨总是显得那么悠然自得,阳光从树上的缝隙里掠过,打在了馅饼点的餐桌上。
这大概是秦寿最喜欢的时光了,在一夜的征战之后,洗去身上的风尘和血迹,穿上夏季帽衫和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匡威帆布鞋,就向一个普通的年轻学生一样坐在楼下的馅饼店里,慢悠悠的喝着咖啡吃着馅饼,享受着这宁静的早晨。
秦寿看着窗外的阳光,冷清的街道,秦寿突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谁能想到这样一位看起来人畜无害,阳光帅气的男孩,在一夜之间便收割了上百条生命。
不过这下至少皇后区的治安和风气就要比原来好得多了,残余的犯罪分子在乌鸦的震慑之下也唯有收敛一途,掀不起太大风浪。
这一切都比秦寿预想的要更早到来,相信用不了多久这里的夜晚将不再像过去一样被这里的市民所畏惧,逐渐的人们将敢于在夜晚走上街头,不用再担心被小混混抢劫,或者被药贩子缠上,这里的夜晚将如同曼哈顿一样的安全。
想到这里秦寿心中不禁感到无比的自豪,因为是自己,是乌鸦征服了这里的夜晚,这对于很多年轻人而言已经是一个足矣让其有些飘飘然的功绩。
自己的快餐车已经基本弄好了,也许接下来一段时间自己应该去忙一忙生活上的事情了,毕竟从内心上来说,相比与打打杀杀,秦寿其实更喜欢享受生活。
顺便在趁这段时间尽量找个女朋友,毕竟咱都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却连一次恋爱还没谈过,丢人啊!
话虽如此但秦寿也没有随便找一个的打算,毕竟秦寿还算是一个对自己的爱情负责的人,而且这不知是对自己负责,同样也是对人家姑娘的感情负责,秦寿可不想被冠以渣男的名号。
秦寿自认为自己应该还算是一个好女人,在他的计划里他甚至不打算在三十岁之前结婚,要说原因嘛,那就因为他不舍得让将来自己挚爱的女孩挺着大肚子去挤公交或地铁。(这其实也是小书自己的想法。)
没错,秦寿作为一个母胎单身十七年的单身狗,已经在脑海中幻想了这么远,不过当他与自己未来相伴一生的妻子,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见面时,那简直就是一个字从心。
……
就在秦寿悠闲的享受着咖啡时,他那灵敏的感知让他突然感受到了身后传来的一股目光,不过秦寿并未感觉到这股目光有什么恶意,虽然说起来有些玄学,但这些天以来的战斗经历加上身体强化后的灵敏感知,总是能够让秦寿清楚的分辨出他人身上传来的恶意,不过对其他情绪就没有那么灵感了,对此秦寿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秦寿带着好奇的目光转身看向餐厅的门口,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秦寿面前。
“老板娘,给我来个鸡肉馅饼还有一杯咖啡。”刚从门口进来的高寒对着老板娘说道。
只见他上身一件a粉色短袖,下身一件大裤衩搭配着拖鞋,迈着略带嚣张八字向秦寿走来
“不好意思来晚了,哈哈哈,我昨天可是为你担心了一晚上,不过看你的样子一个没收什么伤,这下我就放心了。”高寒看着秦寿笑了笑说道。
“不,我现在感觉自己身受重伤,这里,通。”秦寿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道,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来。
为什么?为什么是高寒!?刚才那明明是初恋的赶脚,是爱情的赶脚,为什么我面前出现的会是这个死宅男,心好痛啊!
“什么,你受伤了吗!?我看看!”高寒还以为秦寿真的在战斗中负了伤,一脸担忧的说道。
“滚!”秦寿打开高寒伸向自己胸口的手说道:“不是身体上的痛,是心痛!心痛你懂吗!?”
为什么?为什么老天要这样戏弄自己,难道自己注定是一匹孤独的狼吗!?又或者……
秦寿抬头看了看高寒的脸顿了一下,随即便猛地一腰头。不行!那样的话我宁愿给自己一刀!
“喂喂,你小子什么意思嘛?”高寒也看出来了,秦寿根本一点伤也没有,也不知道发什么疯给自己来这么一出。
“唉~这种痛,你不懂。”秦寿叹了一口气说道,随即空气中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沉默。
“你好,请问,你是秦吗?”芙兰看着眼前这个捂着胸口的奇怪男子,有些不好意思的戳了戳他的后背问道。
虽然芙兰看不到秦寿的脸,但总觉得他就是一个月前将自己从火场中救出的那个男子,虽然当时因为自己当时神志不清,所以并没有看清秦寿的长相,但他身上的那股气息自己就是忘不掉,那种很安全,很可靠的气息。
而在芙兰休息在家的这段时间里,那道拥有着这股气息的身影总是频繁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和梦境之中,挥之不去。
就连以往欢乐的暑假,她都开始觉得无比漫长,她想要早点开学,早点见到那道熟悉的身影,哪怕只是看到他的脸,并记在心里。
但就在今天,芙兰实在是在家闲得无聊,便来到了自己母亲的馅饼店装备去帮帮忙的时候,他再一次的看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那股气息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认错。
但就当芙兰准备上去打招呼的时候,那个男人的朋友出现了,他走道那个男人的身边坐下,与他搞怪的聊起了天。
这让芙兰刚刚鼓气勇气,又突然熄灭,她在想,万一不是他怎么办,万一认错人了怎么办,那岂不是很尴尬。
芙兰纠结的玩弄这自己的手指和头发,终于她再一次鼓足了勇气走上前去,对秦寿问出了刚才的话。
秦寿有些疑惑的就过头,然后发现自己的脖子的最大转角似乎不太够用,便又扭过了部分身子,一个熟悉的可爱面孔出现在了秦寿的眼前
“你是,芙兰?”
“啊,真的是你秦!”芙兰的嘴角露出开心的笑容,两抹少女的红晕附上了她那精致的脸颊。
秦寿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一见钟情这种事,但两见钟情他可以确定是有了,第一次见到芙兰的时候,秦寿的心中其实就已经有了一丝别样的感觉,但纯洁的少年还没有明确的知道那是什么。
加上当时事态紧急,和随之而来的一堆乱七八糟的鬼事,那股别样的感觉便沉入了秦寿的心底,虽然之后的日子里秦寿的脑海里也会偶尔浮现那个姑娘的身影,但有时过于理性的大脑让秦寿并没有太多的在意,就是当自己单身太久了,难免会yy一些美女。
但当芙兰的笑容出现在秦寿面前的那一刻,秦寿只觉得自己的大脑彻底当机了,那是秦寿第一次看到芙兰的笑容,那一刻,去他的敏锐感知,去他的智商,在此时都直接全部归零。
那一刻,在秦寿的眼里全世界都已经消失,他的眼里只剩下眼前这个带着灿烂笑容的少女。
混血儿的精致脸型和五官在她这里崭新的淋漓尽致,长三十二点三厘米的亚麻色齐肩短发显得他更加的活泼可爱,她的身高是一百七十厘米,加上鞋子则正好是一百七十二厘米,修长的双腿下是一双三十七码的可爱脚丫,她的身材很嫌隙,窄窄的肩膀,还有那盈盈一握的腰肢,秦寿不懂女人的三维怎么算,但在秦寿眼里,这就是完美的代表。
在那一瞬间,一种叫做苯基乙胺简称pea的化学物质在秦寿的大脑中疯狂分泌着,那是一种属于少年人人懵懂爱恋。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