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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二八五 想让我做什么?(1 / 1)

董策向他笑笑:“侯公子,可喜欢吃兔肉么?”

“喜欢呐!”侯方域咧嘴一笑:“‘酱香居’的辣兔头儿我是最喜欢的,平日里便爱吃些。家中厨子怎么都做不出那等味道来,只好去酱香居寻那老板借了个师傅去府上专门儿做。不过这是那酱香居老板传子传媳不传女的祖传秘方,却是不好强拿过来,那酱汁,都是老板每日专门往府上送去的。”

董策笑道:“今日便让公子尝尝最鲜嫩肥美的野兔炙!”

“野兔炙?”侯方域眼睛一亮:“遮莫此处有野兔?”

“何止是有?这处地界儿,简直是为野兔子天造地设的一般,最是他们喜欢打洞挖窝儿的所在。”

董策指了指四周:“野兔最喜欢生长于靠近农田的林子里,这林子,最好是树的种类多一些的。最好的地界儿,便是林子里头的灌木丛,杨槐的小林子,是最好不过的。而在这附近,一定要有水源。附近有水源,那灌木和树叶树枝野草里头水分就多,而且一般还生长着不少的野菜,野兔是最爱吃这等东西的。而且冬天的草根儿,也是格外的多。”

“你瞧这儿,到处都是低矮丘陵,四处灌木极多,旁边有一条小河,林子外头就是阳和卫的农田,少人管理,夏日的~一~本~读~小说 ybdu..时候,白菜野菜豆类乱七八糟的是不少的,它们也爱吃。”

董策往前走了两步,面前是个半丈来高的土疙瘩,上面长了一丛灌木,灌木丛中间有一个不大的缝隙,董策指着地面道:“你瞧瞧,这地上有什么不对?”

“有什么不对?”

侯方域很是感兴趣,弯着腰仔细的端详了一下,忽然咦了一声,惊喜道:“这儿,好似是条路。”

“没错儿。”董策笑道:“野兔黄昏开始出来,整夜活动,天明回窝儿。白日天色阴暗或细雨蒙蒙、路断人稀时,也出来觅食。这些小东西生性机警,耳聪目明,速度极快,天敌虽多,能抓到它的却是很少。但有一桩,这些野兔特别喜欢走多次重复已经走过的固定老路。这些路,便是兔路。”

说话间,董策已经是把弓箭拿在手中,他手里拿着长箭指了指那土疙瘩:“你再瞧瞧,这上头有什么?”

侯方域已经是完全进入了状态们,仔细看了看,惊喜的差点儿跳起来:“这儿有洞!是兔子洞?”

“没错儿。”

董策点点头,向着侯方域道:“想不想亲手猎到一只兔子?”

“想。”侯方域眼睛一亮,然后又是一暗:“可是我不会使弓箭。”

“无妨,无妨。”董策笑道:“这些兔子冬日活动也不大灵便,你捡根儿棍子在这土疙瘩边儿上候着,瞧见有兔子窜出来就一棍子抡下去,说不定能打到。”

“好嘞!”侯方域依言捡了根儿棍子,很是兴冲冲的站在那土疙瘩不远处。

打了个呼哨。他那匹枣红色的大马本来和其它的战马在一起啃着草根儿,一听董策声音,立刻便是跑了过来。

董策指了指那处土疙瘩,抚摸着马头说了几句话,这枣红大马随他许久,也能明白他的意思。硕大的马脑袋晃了晃,四蹄翻飞,忽然便是冲着那土疙瘩冲去,借着前冲的势头,竟是三两下窜了上去。

那土疙瘩也能不大,而这枣红大马又是体积庞大,重量夜大,顿时便是踏的地面重重的一震,那土丘似乎都是哆嗦了一下。

有不少打洞在上面的野兔立刻是受到了惊吓。它们打的洞跟旱獭比可是不怎么专业,是用前爪挖成的浅浅.,这种.,长约一尺,深半尺左右,刚好将整个身子蜷缩进去。若是春夏秋日,则身子半露于外边,前浅后深,以簸箕状,脊背比地平稍高,凭保护色的作用而隐形,受惊逃走或觅食离去,都是非常的方便迅速。

但是到了冬日,它们也怕冷,便是整个身子蜷缩进去。

这么一震,警惕性极高的野兔顿时便是飞快的窜了出来,董策和侯方域都看到了不少灰黄色的身影极快的窜了出来。

董策早就已经张弓搭箭,眯着眼睛盯着那里,忽然一松手,嘣的一声轻响,一声很细微尖叫,一支兔子便是被射穿了脖颈。那大箭力道未消,又钉进了坚硬的地面足有半尺来深,把它给钉在了地上。那野兔还未死,身子微微的抽搐着,血流出来染红了地面。

而另外一边,却是传来了侯方域惊喜的大叫:“我打中了,我打中了。”

董策循声看去,便是瞧见侯方域一手拿着棍子,一手叉着腰,哈哈大笑。在他的脚边,还躺着一只野兔,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晕了。

董策暗暗道:“还真是好运气。”

说起来也当真是侯方域的运气,方才兔子窜出来的时候,以董策这等目力尚且看的不太清楚,更别说他了。这等读书种子十年寒窗下来,都有些近视眼。他只是凭着本能,下意识的挥棍子一抡,结果竟是正正的敲中了一只野兔的脑袋。

当下就给砸晕了。

侯方域也顾不得脏了,伸手便拎着那兔子的脖子向着董策走来,很是炫耀道:“哈哈,汉臣兄,哈哈,在下这棍法,真真是不错吧?”

他现在可谓是兴致极高,心情也是极为的愉悦。前所未有的体验很是新鲜,而亲手猎到了一只兔子,也让他充满了成就感。

董策哈哈一笑:“侯公子真是好运道。”

侯方域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刚想说几句谦虚的话,一张嘴,又是忍不住得意的笑了起来,就像是刚偷了一只鸡的狐狸。

董策大致也摸清楚这位侯公子的性情了,用一个字儿来形容,就是——真。真性情,不做作,不拘束,想到什么便是什么,有点儿放荡不羁,有点儿魏晋古风。而他的家世地位以及本身的才学,也足以支撑他如此做。

不过可不要以为他傻。

董策很清楚,他一点儿都不傻,甚至连董策都摸不大清楚他的虚实。

董策把那兔子接过来,顺手拧断了脖子,道:“若是公子有兴致,待会儿还可以亲手炙烤。”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侯方域这个读书人丝毫没有君子远庖厨的觉悟,反而一连声的答应着,显然是觉得自己做出来的味道才是格外的鲜美。

董策把那两只野兔扔在一边,把箭拔回来在地上擦了擦,拭干净了血迹便是寻了个高处站在上面,警惕的四下看着,随时准备射杀被驱赶来的野兽。

侯方域手里拎着个木棍子,怔怔的瞧着他的背影,忽然喊道:“汉臣兄。”

“怎么了?”董策略有些诧异的回头,看到他站得有些远,便道:“你离的近一些,待会儿若是给勾出头野猪来,一时射杀不了,让它瞧见你,可是有些危险。”

侯方域应了一声,往前走了两步,高声道:“汉臣兄,你可是想要在下做些什么?”

董策心里一震,心道终于是说到了点子上了。

他其实很忙,非常忙,磐石堡还有一大摊子事情等着他,家丁队这些骑士们的下一步训练也即将开始,实在是没时间四处墨迹。但是他却能陪着侯方域饮酒对对,能陪着他打猎探奇,甚至还能放低姿态,对他各种迎合。

之所以做这些,不过是为了能够结识他,并且双方有了一定的交情,然后请托他办一件事儿而已。

当然,若是说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单纯的为了利用他的话,那么这两日的相处,董策觉得这个朋友是可以交得的。至少他作为一个诗书传家的世家子,作为一个已经有了功名的文人,对武将并不歧视鄙夷,而且为人也很是不错——当然,那时不时的发颠儿除外。

如此之人,可以结交,并且长期保持友谊。

如董策这般两世为人,如他这般心机算计,如他这般心有大志而步步险恶如履薄冰,如他这般——已经是不可能有单纯的友情友谊什么的了。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会抱有一定的目的,但是至少,董策不会给侯方域带来什么损害,相反,也是让他多了一个朋友,多了一条路子。

皇天不负有心人,董策这般努力,倒也是让两人的关系增进的很快。只是在他看来,现在还不到时机,两人现在的交情,到不了那一步。若是心下着急,惶惶的说出来,说不定还会引起对方的反感,起到反作用。而一旦如此,这条线儿就算是断了。

按照他的计划,是再有个三两日,等火候到了,再寻一个机会,顺理成章的开口。为此,他还准备了一千两银子的酬金,这个数额,对于只是一介白衣公子的侯方域来说,已经不算少了。

却没想到,侯方域自己提了出来。“为何这么说?”董策转过身来,收了弓箭,深深的看了侯方域一眼,缓缓说道。侯方域笑了笑:“我可不傻。汉臣兄你的性子,这几日瞧着,多少也晓得一些了。刚严酷烈,隐忍果决,却不是那等等贪图享乐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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