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请大家多多支持!)
林世谦是快离开京兆府衙的时候,才接到一封书信的。这封书信十分突兀地出现,他只是走到隔壁和少尹耿介说了几句话,回转就见到这封书信了。
出于好奇和审慎,他打开了这封书信。这书信没有落款,上面只写着“秦绩由死士护送着,正离开城门。”,这一句话,却让林世谦浑身颤动。——激动的!
几乎是瞬间,他就相信了这句话,相信了秦绩正在离开京兆。他来不及多想,立刻令耿介带着京兆府兵就往城门外赶。
他还令京兆府兵全副装备了弓弩。京兆府兵不是以搏杀见长的,对付成国公府的死士,只能靠弓弩取胜。为此,他还编造了贼匪血案的说法。
如果这句话是假的,那么他只当白忙一场,什么损失都没有;但如果是真的呢?简直就是天大的福音。无论如何,他都要带着京兆府兵走这一趟!
事实证明,上天都厚爱有准备的人,他带着弓箭手出现在这里,真的见到了一场戮杀。而血腥中间,是一辆马车,他判断自己要找的人就在马车里面。
秦绩,秦世子,终于落到他手上了。有了秦绩,有了不应该在京兆出现的秦绩,东宫刺客一事,就有了最完美的解释,二皇子的劣势就可以解了!
他不去想到底是谁给了他这封信,也不去想给他这封信的目的。不管怎么说,这封书信让他抓住了秦绩,让他有了天大的好处,冲这一点,他要多谢背后的人。
“世子,请吧,请到京兆府衙一坐。”林世谦笑着说道,语气异常恭敬,就好像请秦绩去作客一样。
众目睽睽之下,他不会对秦绩做什么。成国公府的死士都死了,那些百姓杀手也都遁了。现在,见证这些血腥的,就只有京兆府的官员和府兵而已,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说不定,是一起刺客逃逸的事,只是恰好地被京兆府兵截住了。事情的真相就是如此,这是林世谦所知道的真相,也是一定会上呈到皇上面前的真相。
在出了京兆府衙之后,林世谦一直在想着,若是他真的抓到了秦绩,应该怎么做;怎么用秦绩,才能得到最大的好处。
他不断调整着自己的想法,在见到马车内只有秦绩一个人时,他就想定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做了。
身为二皇子的近亲,身为二皇子最忠实的支持者,他要用秦绩,来换取二皇子重新进宫的机会。就算,皇上再偏爱太子,有了秦绩这个明晃晃的证据,事情定不会像原先那样了。
秦绩离开了马车,甫见到林世谦的笑容,他就起了了一阵寒颤。林世谦的笑,就像猎人看着猎物一样,是一种残忍而志在必得的笑容。
秦绩没有说话,没说什么成国公府的权势,也没说你区区一个府尹快放了我之类的。他这时,只想到一句话: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
若是以往,秦绩不会太在意一个京兆府尹,哪怕这是个正三品的官员。有成国公府、有原来的三皇子府,足够他睥睨京兆尹了。但现在,他的性命系于林世谦之手,他无法挣脱。
他唯一希望的是,父亲秦邑能够及时赶到京兆府衙,能够……将他救出来。到时,不管是皇上治罪也好,别的什么处罚都好,都比落在林世谦手上好。
林世谦,站在二皇子身后的林世谦,到底会怎么对付自己?
忽然,秦绩感到脸上一凉,刺骨的寒气从脸颊透到了心里。他伸手在脸上一摸,便感到指尖更冷,只抓到一点点雪沫。
原来,下雪了。崇德十年最后一场雪,就这么毫无预警地到来了,洋洋洒洒,似鹅毛般纷纷落下。
成国公府内,秦邑不安地踱来踱去,不时用手指摊着聚拢的眉头。他也不知道怎么了,自响午开始就心惊肉跳的,感觉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一样。
成国公府最近没什么事,这日唯一的要事,就是死士们护送着他儿子离开。四十余个死士,成国公府暗处一半的力量,还是刘戟亲自带领,还能出什么事吗?
他的心口越来越闷,好像有什么堵在心间一样。他正想唤人来,忽然就有一个死士出现在他面前,惊恐的禀告道:“国公爷,出事了!世子遇袭,刘首领身死,四十余死士只有甲六、丙五活着!世子,被京兆尹带走了!”
四十余死士,只有两个人幸存;世子,被京兆尹带走了!
死士的禀告,在秦邑心里放大,再放大,最后成了轰隆隆的声音,让他怒急攻心,差点就吐出了一口心头血。
至此,秦邑终于知道心中的不安是为何了。他的儿子,落到了林世谦的手中!林世谦会怎么对付他?会用他来做什么?
“立刻将林世谦的家人抓起来!我立刻去京兆府衙,速给东宫报信,告知太子此事!”秦邑坐都坐不稳,指令却异常清晰。
被林世谦捉住的,是他唯一的儿子,唯一还活着的儿子。无论如何,他都要去京兆府将他救出来,不惜代价!
京兆府衙内,少尹耿介颤颤地对林世谦说道:“大人,这是成国公府世子,我们不能扣着他,不能对他用刑……”
他的话音渐渐消了下去,因为林世谦正死死盯着他,就像毒蛇一样,目光可怕得随时会噬人。
林世谦忽而笑了,说道:“耿大人,别忘了你的家人,免得为他们带来苦难。这事,本官自有安排。耿大人就安安心心做着京兆少尹吧。”
他这么一说,耿介便缩了缩,本来就不是勇猛的面容,显得更加怯懦了。他的家人,的确,林世谦要对付他的家人,太容易了。
林世谦没有再理会他。他想着正在京兆府牢的秦绩,心想着:秦世子,还能熬多久?
(章外:二更!晚上还有一更,作者君这么勤奋,大家都不表扬我~心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