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阿森纳的股东和高层在米兰看世界杯,自然也有其他国家的足球俱乐部老板和高层在,据说要是英格兰能进决赛,皇室都会派人来亲临现场给英格兰球队加油。
当然是据说,因为英格兰已经很久没进决赛了,所以这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谁也不知道。
世界杯两个月,陈娇可是好好的靠着热刺足球俱乐部老板的身份开拓了一把人脉,这些足球俱乐部背后的老板或许不是每个人都是阿布那样的超级富豪,但也算是国内的佼佼者,人脉关系网巨大。
比如后世皇马的主席老佛爷,很多人就以为他是一个足球俱乐部的主席,却不知道他其实是西班牙的政府议员,而且还是地产商业大亨,和众多银行媒体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当然90年老佛爷还是个大帅哥,虽然仕途很顺,但还没有开始展开自己的商业也还没入主皇马,声望还没达到顶峰。
怎么说了,如果说鹰国那边成为议员的最好途径是律师,那欧洲这边就是足球俱乐部主席了,不知道多少人都是拿足球俱乐部当跳板进入政坛的。
最近东欧、中亚、东亚以及鹰国那边局势都有些紧张,陈娇不想去搀和那些事情,因此就安心的窝在米兰看世界杯,看时装秀,主持欧洲收购事宜。
至于三个哥哥,虽然内地这一两年局势也有些动荡,但总体而言还算安全,身边又有保镖不会有事。
虽然陈娇窝在米兰,但旗下的各家企业还是在一如既往的运转。
像内地的电影公司就拍了两部有关金陵故事的电影,让专业人士翻译配音后,陈娇遥控哥伦比亚拿到欧美上映,还别说,就和陈娇预料的那样,反响还真是不错,谁让这个时候欧美仇视霓虹了。
那啥,虽然霓虹是因为股市房市经济倒退了十年,但问题是这里面本来就有很大一部分是泡沫,真正捞钱得到好处的是像陈娇这样的财团,而非欧美普通的老百姓,这些老百姓是没有得到半点好处,经济也没有因此好起来,普通老百姓还是依然仇视霓虹。
毕竟好几年形成的观念,不可能半年几个月就立马转变了,尤其是还是自己并没有什么变化的情况下。
人的观念怎么可能在啥事都没有的情况下发生360度大转变?
又不是被人魂穿了。
股灾?
对于很多不懂的普通人而言,这就是一个名词,不是动词,听听也就罢了。
因此两部金陵故事,虽然票房不高,算起来因为搞了一些宣传,哥伦比亚还小亏了一百万美元,但在欧美引起的反响却是很大,虽然霓虹知道后也经行了抗议。
但抗议……
呵呵!
也就抗议而已。
大家都懂的。
至于因为这两部片子,内地有那种跪台的声音,陈娇理都不理,反正她拍出来又不是给内地人看的,内地压根就没有上映,因为太血腥审批不过,而且内地现在不能有私人影院,陈娇也不想顶风作案,自然没得上映。
老子自己拍,拍了在外国上映,谁管得了她。
国外可是讲究“人权”“自由”的,只要陈娇不怕亏本,不怕没观众去看,她想拍多少都行,想上映多少久都行。
爱国?
不!
陈娇爱得是这个民族。
再加上前面有个犹太人做先例,虽然金陵故事让不少人在心里嘀咕,倒也没人给陈娇扣上一顶大帽子。
一来是陈娇有钱惹不起,她是私人完全可以不要脸。二来是关于民族这事,在欧美一向非常敏感,别看歧视在欧美都很普遍,但实际上那些都是在私底下都是在心里,没人敢闹大。
这事自然要持之以恒,陈娇指挥内地电影公司继续拍摄,要是有人警告,那就去其他地方,不在内地拍摄不在内地上映,内地总管不了陈娇。
徐克的《蜀山剑仙》已经拍摄完成,正在进行后期制作,预计至少要大半年的时间才能搞定,反正明年春节是别想了,暑假前可能制作完成。
对于这进度陈娇还算满意,特效嘛,没有制作大半年算什么特效,有些电影后期特效制作几年都是常事。
金融公司陈娇不用操多少心,毕竟那些人比陈娇更专业,加上现在主力还在霓虹金融市场上,没啥大事。她只需要把控大势,以及盯紧财政别让人偷了自己的财产就行。陈娇虽然以前在家当宅女,但她大学读的是会计对于这里面的弯弯钩钩还是知道一些。
说起霓虹,就不得不提一下这一次股灾不知道有多少霓虹企业破产,房市也到了崩溃的边缘,要知道股市和房市一般都和另外一个行业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股市房市遭到了重创,另外一个行业自然不可能幸免于难。
这个行业就是银行。
要知道很多人炒股炒房子都是借贷的银行的钱。
没房产,没抵押物?
没关系。
您的信用就是您的资产。
然后霓虹银行就放贷了。
要是行情一直好,这样玩也没关系,可问题是遭受了股灾呀!
人都跳楼死了,还毛个信用。
因此在霓虹除了那些外国的大银行外,连霓虹自己的大银行都已经破产,那些其他小银行更是早就扛不住破产。
陈娇的金融集团趁机收购了不少霓虹银行。
虽然有信用贷款,但那要有一定地位身份和关系的人才行,不少人还是用的抵押物,这些人绝大多数现在都是还不起贷款的,这些抵押物也一并留在银行,陈娇收购这些银行后就让人去清点大大小小银行的抵押物。
还别说,找出来了不少好东西。
多数是房产,但也有实物抵押,有华夏的古董,也有西方的油画、珠宝、车辆……
华夏的东西,陈娇都让人运到了香港,准备以后政局不那么紧张后再从香港运到内地。西方的东西运到了鹰国,其他的东西就让金融公司自己处理,该转给子公司的转给子公司,该卖掉的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