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近才发现,这条大鱼足有四尺多长,头短,鱼嘴圆钝,鱼体侧扁,背上一道大红色的背鳍特别醒目。这条鱼通体淡红色,其中还夹杂着斑斑点点的黑色;从鱼嘴到鱼尾,一条胭脂红色的宽带横贯前后,可谓是这条鱼身上最明显的标记。
“这是什么鱼?怎么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方腊自言自语道。
钓上这条大鱼之后,老人的心情似乎极好,主动开口解释道:“这鱼是太湖之中特有的鱼种,名叫胭脂鱼,又名紫鳊、燕雀鱼,鱼性狡猾,极难上钩,不过味道却甚是鲜美,一直以来都是饕餮食客的盘中美食。我在这岛上呆了二十余载,还是第一次钓上这么大的胭脂鱼,看来今天是有口福了。”
听到“胭脂鱼”,方腊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曾在一本图册中看到这个名字,不过在后世,胭脂鱼已经成为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少得不能再少了,想吃的话,那可是要判刑的。想来就是因为胭脂鱼的美味,才导致了它的日渐稀少。想到这里,方腊是唏嘘不已,重生到大宋朝以来,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青山绿水,到处都是鸟语花香,到处都是山珍野禽,而在千年之后,这一切都变成了可遇而不可求的景色,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力实在是太惊人了。
眼前的老人当然不会知道方腊内心的想法,他犹自饶有兴趣地观赏着水缸中的胭脂鱼,突然冲着方腊说道:“方腊,今天晚上有没有空,我们俩个就拿这条胭脂鱼下菜,你陪我好好喝上几盅。”名义上是征求方腊的意见,不过听老人的语气,根本就不容方腊反驳。
能够和这世外高人一起喝酒,方腊当然是乐意至极,忙点头应允。老人收起竹竿和鱼线,右手拎起水缸,朝着方腊说道:“方腊,我们走。这几天你是不是很纳闷,怎么一直没有找到老夫的住所,今天就带你去看看我的别样洞天。”说着,当先向前走去。方腊哑然一笑,知道自己这几天的一举一动,恐怕都没有逃过人家的法眼,不过这也没有办法,谁叫这是人家的地盘呢。
老人在前,方腊在后,一老一少向小岛的北部走去,走出去不到一里地,已然来到了小岛的边缘,这里是一片暗礁密布的水域,娴静如大家闺秀的太湖,在此处变得异常狂暴,一个接一个的漩涡布满了整个水面,半人多高的水浪猛烈拍打着岸边的岩石,溅起巨大的水花,在半空中四散开来,形成阵阵细雨。
老人回头朝着方腊得意地一笑,然后纵身飞起,跃向了太湖之中。方腊心中一惊,暗忖到:这老头要干吗?不过接下来的一幕,让方腊倏然醒悟,原来老人居住的别样洞天就在此处!只见老人身如闪电,足踩暗礁,走在湍流密布的水面之上,就如同走在平地上一般,显得异常轻松。
见此情景,方腊也不甘示弱,飞身跃起,看准了水中的暗礁,足尖微微一点,然后借势而起,又跃向下一块暗礁,论身法,论速度,丝毫不差。老人回头看到这般情景,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之意,心中暗道:果然是江湖代有人才出,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两人如履平地般飞渡过这片暗礁,然后转向东行,来到一座峭壁之下。这峭壁高达数十丈,直上直下,犹如一面铜镜般朝向太湖,光滑的岩壁上,依稀反射出远处湖水一色的美景。老人腾身而起,手足并用,拔高七八丈,跃上峭壁中部一块平整的岩石处,然后掉头冲着方腊喊道:“方腊,这就是老夫的居所了,怎么样,没有想到吧?”
方腊跟在老人身后,依葫芦画瓢,也飞身跃上了岩石。站稳身形,方腊定睛瞧去,只见一个一人多高的洞口赫然出现在眼前,洞里黑漆漆的一片,也不知道到底有多深。方腊心中这个郁闷啊,这么隐密的住所,不要说自己了,就算以跟踪之术扬名江湖的地鼠门,恐怕也难以发现啊。
不过眼前的这位老人为什么要住在这么一个阴暗潮湿的山洞里,而不在岛上挑选块景色优美的地方居住,这是为了什么?莫非老人有什么苦衷不成?方腊心中泛起一丝疑问。
老人似乎看出了方腊心中的疑惑,也不做解释,转身向洞内行去,方腊没有办法,也只得跟了进去。山洞并不深,走了十几步之后,一个转弯,便可以看到整个山洞的全貌了。看着那不亚于一个演武场大小的山洞,再看看那高达三四丈的洞顶,还有从洞顶密密麻麻垂下、变幻着五颜六色光芒的石柱,方腊心中只有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瑰丽。
“方腊,不要傻站在那里,会做菜不?那里还有一些山珍野味,你拾掇拾掇,整几道菜出来。我去杀鱼,到时让你尝尝老夫烹调胭脂鱼的手艺。”老人狠狠拍了一下方腊的肩膀,然后指着山洞一角,大声吩咐道。
方腊苦笑了一下,想不到到人家家里去做客,居然还要客人亲自下厨烧菜,这是什么世道啊!不过转念一想,天下没有免费的宴席,自己动手帮个忙也是应该的。大度的方腊,顺着老人手指的方向,来到一堆食材面前,好家伙,东西着实不少,鸡蛋、蘑菇、山笋、松果、腊肉、野鸡,还有许多方腊叫不出名字的东西,满满一大堆,看得出来,老人应该是个馋嘴的吃客。
东西虽多,但也难不住方腊,想当年,方腊可是龙头帮的第一厨艺高手,这点食材在他手下,不出半个时辰,已经变成了四道大餐――野鸡炖蘑菇、山笋炒鸡蛋、松子腊肉、素炒三鲜。这时老人的胭脂鱼也已经出锅了,由于鱼太大,整成了两道菜,一道是红烧的,一道是清蒸的。满满一桌子菜,不看色泽,不品味道,光那扑鼻的香味,就足以让人垂涎欲滴了。
老人和方腊席地而坐,面前的石桌上,摆着六大盘菜,外加一坛烧酒。老人也不客气,从石桌下拿起两个大海碗,咚咚咚就倒满了,自己先端起一碗,然后将另一碗推到方腊面前,根本不问方腊会不会喝酒,就说了一句话:“干了再说。”
说实话,在转世之前,方腊在龙头帮的酒量算是不错的,七八两白酒的量。不过转世来到大宋朝认识了一帮兄弟之后,方腊这才发现,自己引以为豪的酒量,实在是上不得台面。这大宋朝的英雄好汉,动不动一顿就是一坛老酒,那可是三五斤的酒坛啊。虽说这个年代的白酒,酒精含量并没有后世高,估计最多也就百分之二三十,但即使这样,换算下来,那酒量也是相当惊人的。在一帮兄弟的耳濡目染,日夜熏陶之下,方腊的酒量是突飞猛进,再加上他那异于常人的体质,如今的方腊可以算得上是千杯不醉的酒仙了。
有了这份底气,方腊是毫不含糊,端起满满一碗烧酒,冲着老人说道:“老人家,我敬你一碗,先干为敬。”说完,一抬脖子,一碗烧酒顷刻间就下了肚子。“好,好酒量,好汉子!”老人竖起大拇指,赞赏了一句,然后也将海碗中的烧酒一饮而尽。
酒喝了,接下来就该动筷子了。胭脂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还是方腊第一次吃到这么名贵的菜肴。挟起一块鱼肉,放入嘴中,还没有来得及细嚼,一股独特的鱼香味,已充满了整个口腔,缓缓侵入体内,无比的清爽;方腊还想再细细品尝一番,嫩滑无比的鱼肉,扑哧一下,顺着食道,已经进入了胃中,给方腊留下一种意犹未尽的遗憾。
“好吃,太好吃了。”吃完第一块胭脂鱼,方腊的馋虫立马被钓了上来,也不顾形象了,动筷如飞,一大盘红烧胭脂鱼转眼间就消失了四分之一。对面的老人见势不妙,也赶紧下手,唯恐动作稍慢的话,就只能喝点鱼汤了。
经过一番风卷残云,两盘胭脂鱼已经是空空如也,连一点汤水都没有留下,偌大的一条鱼,都成为了一老一少两人的腹中餐,连带着方腊亲手烹制的四盘小菜也被消灭了不少。酒足饭饱之后,方腊和老人相视一看,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方腊,想不到你还有这么好的厨艺,这几盘菜弄着不错,尤其是野鸡炖蘑菇,那味道真是鲜美。不过你刚才的吃相也太难看了,就像有人在后面拿刀逼着你一般!”老人的这几句话,既有赞赏,也带着几分调侃。
经过刚才的抢食之事,方腊与老人之间的生疏和隔阂消除了不少,方腊毫不客气地反击道:“老人家,你刚才的形象貌似也好不到哪里去,看看看,嘴边、衣服上都是鱼汤留下的痕迹,还说我呢?”
“哈哈哈,嘴尖牙利的小家伙!”老人毫不介意地笑道。有了美食和烧酒做媒介,老人和方腊渐渐变得熟悉,两人海阔天空地聊了起来。
“老人家,聊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您的尊姓大名呢,还有您为什么要躲到这小岛之上,还挑选了一个这么隐密的地方?”喝下第九碗烧酒之后,方腊醉醺醺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