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清风门下(1 / 1)

云华山脚,瑞城,一家普通的杂货铺里。

“让一让,让一让哈。”

一个少年脚步敏捷,从人群中东一跳西一窜地钻到了队伍最前面。笑嘻嘻地对着老板打个招呼:“王老板,生意真好啊!”

王老板也笑着抬头,笑道:“小晓,今天云华派又要买什么?”

少年眨眨一双灿金色的大眼睛,笑眯眯的:“买一匹布,三师兄又把袖子弄破了,师娘说给他补补。对了……新鲜的莲子要一斤哦,师娘今天做莲子粥!”说着还咽了两声口水。

王老板不禁大笑出声,一边吩咐后面给他拿东西:“小晓你这贪嘴的毛病真是一点没改。”

少年嘿嘿笑了两声,不说话了。

看这少年,身穿一身干净潇洒的白色武生服,袖口领口都是天蓝色边角,这是云华派的普通弟子服饰。他一双金灿灿的大眼睛,亮闪闪的,透着一点狡黠又透着一点呆萌。略尖的脸型,皮肤像刚出锅的白煮蛋,白嫩白嫩的。一头黑色长发用蓝白发带扎起来,只是黑的有点不自然。这样的容貌,本来就像刚出锅的小笼包子一样俏皮可爱,再加上他那漂亮的笑脸,一下子就把周围的光都吸暗了几分。

少顷,他要的东西到了,少年笑眯眯地接了,道了声谢,溜溜达达地出去了。

“老板,那是谁啊?是云华派弟子吗,为何他就可以优先?”后面有人好奇道。倒没有不满,毕竟少年长得讨喜。

王老板笑着点头,道:“那是魏掌门新收的小弟子丁晓,平常常来帮忙,长得也可爱,大家都喜欢他。再说了,云华山脚下的,谁不是靠山吃山靠云华山发迹的?云华派要的东西,自然优先了。”

那人恍然大悟,也点头称是。

……

丁晓走在路上,想着今天晚上就能吃到莲子粥。清香爽口,温糯美味的莲子粥啊——“彭!”

乐极生悲,直径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哎呀!”

丁晓一个趔阻,往后退了几步坐到了地上。心想自己撞到人家了,刚要说对不起,便是抬头看见了撞上的那少年。

十七岁左右的少年,看起来和丁晓差不多大。黑色头发,用一根黑带子绑在头上,看起来洒脱不羁。脸庞白皙,一双刀一样的眸子狭长明亮,翡翠一样的碧绿瞳孔,三分洒脱两分不羁五分暖意,不过此时却是有些不满。尖削的鼻梁,微红的薄唇略微挑起。一身黑衣,黑色披风,银黑狐毛的靴子。背后背着一把雁翎刀。此刻一双漂亮邪魅的眸子扫了丁晓一眼,看他似乎没事,便又匆匆赶路走了。

“哎你这个人怎么撞了人连句话都不会说啊!”被那种眼神一扫,丁晓算是彻底忘了是自己撞上人家的了,跳起来大喊道。

那黑衣少年略微诧异地回头看了看她,忽然挑起唇角邪邪一笑:“你真聒噪。”然后一甩披风,不理彻底炸毛的丁晓,向前走去。

丁晓刚准备再骂,忽然发现旁边大街上,平日里对自己温柔相笑的女子,此时却对那少年殷殷相盼;平日里拍自己头说可爱的女子,此时却拉着同伴尖叫那人好帅啊。顿时有一种被比下去了被比下去了的感觉。

“哼,长得帅了不起啊!老娘就不稀罕!”气急,他一把抓起旁边一个小童,撂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小童愣了半响,忽然跑进内屋:“娘亲娘亲,丁晓哥哥不是男的吗?”

……

丁晓当然不是男的。

丁晓也不叫丁晓,她的本名叫做丁沐瑶。

说起丁沐瑶,可能名声不大,不过她另一个称号“为天金弓”却是天下皆知。

“为天金弓”本来自号“羽弓天女”,是个深蓝色头发,金色眼眸的妙龄少女,因为极其喜欢吃,口头禅是“民以食为天”所以被戏称为“为天金弓”。一年前刚入江湖。初战,就抢了天下第一镖局运的一坛酒。后来又跑到武林泰斗那里蹭饭。最后,竟然在公主生日上硬是让皇上给她专门准备了一个席位,从此名声大噪。

不过说起来,“为天金弓”已经有几个月没有在江湖上出现过了。

好了,上面是江湖正史,不可信,下面进入野史。

丁沐瑶出身一个普通农家,从小到大,没学过琴棋书画,倒是因为其母掌勺能力出色,学会了吃。

她十岁那年,一位二十多岁的武林高人(自称)来村里借宿,吃了丁母的饭后称赞不已,决定留下来蹭饭,啊不,是“教导丁晓”。教的是箭术。这一教就是五年,到了丁晓十五岁,高人说其也学得差不多了,该到江湖上历练历练了,留下一把金弓就走了。高人前脚刚走,丁母后脚就把丁沐瑶踹出了家门让她江湖历练去。可惜江湖饭不好啊,丁沐瑶嘴又极叼,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了一家饭做的还行的酒楼——天仙楼。

哦对了,天仙楼是天朝商业四大家中,宋家的产业。是——天下最贵的酒楼,一口十两银子。

于是,丁沐瑶就这样两袖清风了。

饿死不是办法,于是先抢了天下第一镖局,结果发现只有一坛酒,好歹卖了点钱接着吃。接着发现某武林前辈热情好客,于是蹭饭之。蹭完饭突然知晓皇宫要办酒席庆祝殷缘公主十五岁生日,于是高高兴兴地去了。当时,还是太子的殷宿主张此人有才能,可以借此机会招揽,刁蛮公主殷缘摩拳擦掌准备跟她打一架。可惜老皇帝晚年懦弱,既没听儿子的也没听女儿的给丁沐瑶在场外准备了个位子,让她就这样扬名天下了。

当然,扬名天下也要先管饱肚子啊。这一来没人办酒席,丁晓又跑去天仙楼,一来二去,不仅两袖清风而且肚皮空空,差点饿死在我天朝盛世的阳关大道上。还好被一个路过的美妇捡了回去。

这美妇是谁呢?白道第二大派云华派掌门魏清风的妻子,云怀夫人。

由于被捡到的时候,丁晓是穿的破破烂烂的男装,头发又脏兮兮的看不出颜色,所以也就顺杆爬,把发色一染,女扮男装当了魏清风的记名小弟子丁晓。

以上就是丁晓的真实的贪吃和二的生活。

(为方便,以后丁晓仍用男“他”)

……

“莲子粥好啦!”

一声浑厚的男中音炸雷般地响起,一个身材壮硕,皮肤黝黑的壮汉冲着门外大声喊道。

“嗖!”的一声,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道白影闪过,丁晓已经霸占了锅子,呼哧呼哧地吃了起来。紧接着,另一个白衣服的少年也窜到门口,着急地大叫:“小晓给师兄留点!”

“唔给!”丁晓一边吃一边大声拒绝,少年急了,扑过去抢,“留点!”

丁晓快速将锅里最后几口扒进嘴里,吱溜地舔了一下嘴唇,得意洋洋地将空锅子往灶台上一扔,笑嘻嘻地拍拍肚子,白了少年一眼。

黑壮汉看着二人嬉闹,憨憨地又有些狡诈的一笑,从背后掏出一个碗:“还好我有留。”

“二师兄!”少年又是扑过去,黑壮汉见状不对,脚下抹油,一闪身便出了厨房。

“师娘——他们欺负我——”少年可怜兮兮地跑到旁边坐着的中年美妇旁边,拽袖子,“师娘——”

云怀夫人哭笑不得地抢回袖子,弹了一下他的脑袋:“聒噪,师娘又不是只做了一锅,自己找去。”

转而又对着身后长身玉立的蓝发少年道:“还是你懂事,晚上师娘单独给你做。”

“师娘偏心!”话音未落,其余三人便抬起头来不满道。

少年微微一笑,璞玉一样的容颜上勾出一抹净水般的笑容:“师弟们活泼,正是年龄。”说着微笑着看看三人,丁晓的目光和他一对上,顿时脸上一红,埋头狠狠吃起来。

云华派自百年前崛起,也是源远流长的大门派,门下弟子众多,时值老掌门之子魏清风为新掌门,门下弟子却稀少,只有寥寥四人。

这便是,清风门下。

二弟子吴大荼,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性格憨厚但偶尔也有小聪明。

三弟子柳丹,眉清目秀,性格看似聪明实则笨蛋。

小弟子丁晓,漂亮可爱,娇俏调皮。深得师兄和云夫人的喜爱。

此外——

云怀夫人身后,少年身高八尺,一头浅蓝色流水般的长发束在脑后,容颜如璞玉般温和自然,一双淡淡的水眸温柔地弯着,璞玉容颜,流水性格,就像是风中的风信子。天蓝的衣裳与镂金的镶边,正是云华派掌门大弟子的服饰。

云华派大弟子,中原四杰之一——“风信子”水君璃。

(魂淡!说好了来支持我的呢?你们一群一群的,好歹留个言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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