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蒂的家,就是那种米国最普通的楼房,一个大门,里面有好多家,有点像炎黄的筒子楼。
辛蒂邀请王仲进家里喝杯咖啡,王仲有些犹豫,但经不住辛蒂热情的邀请,还是进去了。
楼梯是木质的,因为年久的原因,踩上去有点响,邻居们可能听到声音了,纷纷打开门,“辛蒂,你回来了。”
当看到辛蒂身后跟着一个亚洲面孔时,都一愣,然后对着辛蒂竖起个大拇指。
王仲挠了挠头,气氛有点不对啊好像!
听辛蒂解释说,她每天晚上,直到听到自己的脚步声,这些人才会睡觉。
王仲夸赞道:“你人缘真好。”
辛蒂做了一个“那当然”的表情。
到了辛蒂家门口,对面的房里走出个大汉,“嗨,辛蒂小宝贝,你回来了。”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呢?
我靠,这尼玛不是刚才那个麦克吗?刚才离得远了点,没注意,现在站到一起,王仲才发现,这货真的好高啊,1米82的王仲已经不算低了,可是站到这货面前却像是个孩子,还不到到肩膀那。
太尼玛伤自尊了,王仲的心里全是泪......
“嗨,我见过你,你是刚才酒吧里的黄皮小猴子。”
这尼玛,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张口就侮辱人。
王仲也是个驴脾气,吃软不吃硬,于是翻着白眼,说道:“我也见过你,黑皮大猩猩!”
这一下,麦克不干了,本来就只穿着背心裤衩,这一生气,身上的腱子肉,顿时就鼓了出来。
吓的王仲心里突突的,不过倒也没怂,挽起袖子就要跟这货拼命。
“够了,你们差不多点!”
辛蒂适时开口,先是对麦克说了声“赶紧给我滚蛋!”
然后,用眼睛瞪了王仲一眼,王仲知道,自己刚才打击面有点广了,把这个黑色**也牵连了。
赶忙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辛蒂,你知道的,我不是那种人!”
看到王仲慌乱的表情,辛蒂“噗嗤”笑了起来,“好了,知道你不是那种人,别紧张了,快进来吧。”
王仲放下了心,其实王仲对于辛蒂真没什么企图,只是前世相熟,现在遇到了,感觉异常的亲切。
王仲进了屋,麦克在后面对着他恶狠狠的挥了挥手拳头,也跟着进来了。
进入后,王仲打量着屋子,里面空间不大,大概不到20平米,家具不多,除了一张床外,只有一张书桌,衣服都是挂在墙上,看得出来,辛蒂的经济情况真的不是很好。
突然王仲眼睛一亮,原来桌子的旁边,堆满一摞一摞的书,看来,辛蒂挣的钱,都花在了这上面,说实话,米国的书真的非常贵!
辛蒂为王仲倒了杯咖啡,麦克羡慕嫉妒恨的瞪着他。
“地方小,所以显得有些凌乱。”
辛蒂抱歉的对王仲说。
“不,不,这里很好,我们炎黄有句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觉得很温馨!”
王仲由衷的夸赞道。
走过去,王仲小心的拿起一本书,是考大学的教材,虽然已经有些旧了,却没有破,看得出,辛蒂非常爱惜这些书籍。
“这些书,都是我每个星期在社区,一家一家收的,非常便宜,怎么样,没有一个掉页的。”
辛蒂走过去,看着这些书,显得有些兴奋。
“辛蒂,你一定会考上大学的,一定!”
王仲拿着书,看着辛蒂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那是当然,这还用你说?”
一个可恶的声音插了进来,好吧,是那个没什么存在感的麦克,在寻找存在感。
刚刚出现的一丝温馨的气氛,被这货破坏殆尽,辛蒂狠狠的瞪了一眼。
有这货在,没法好好的聊天,辛蒂问道,“仲,我只知道你叫王仲,是炎黄人,还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呢?”
“OH~我的上帝,你连他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就把他领到家里来了,辛蒂,你疯了吗?他要是坏人怎么办?”
王仲一捂脸,妈蛋,我再坏能有你这黑社会坏?
王仲一脸尴尬的坐在那里,连忙起身,说时间已经很晚了,要告辞了。
辛蒂有些失落,却也没继续挽留,王仲出门的时候,像是想起来什么,一排脑袋,对辛蒂说道:“差点忘了,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我现在在麻省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证件今天丢了,所以没法给你看了,谢谢你的咖啡,我们明天见。”
王仲对着麦克做了个鬼脸,转身就走。
麻省理工大学?世界名校?硕士学位?辛蒂的心跳加速了,他好优秀!
看到麦克在门口向外看,辛蒂顿时气从胆边生,大喝一声:“你这个黑鬼,马上去给我送送他,如果,他在底特律出了什么事,我就宰了你!”
麦克打了个冷战,赶紧往楼下跑去。
王仲下了楼,在几群黑人的注视下,向外走去,他没有注意到,后面麦克一直跟着的身影。
看着王仲安全到达酒店,麦克长长的舒了口气。
拿出电话,“喂,我最最亲爱的女王妹妹,那个黄皮......不死,那个王,已经安全到达了,是,是,我现在就去找偷他钱包的杂碎,明天你起床后就能看到,放心吧!”
挂了电话,麦克嘴里咒骂着,然后对着身后的几个跟班喊道:“FUCK,你们这群废物,马上去给我找今天中午偷一个炎黄人钱包的杂碎,明早九点之前,一定要找到,否则,再我跳楼之前,一定会先把你们扔下去的!”
王仲回去后,就感觉很疲惫,洗了个澡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王仲就来到酒店的泳池,用了几圈,游玩感觉神清气爽,貌似重生以后,体能变的好起来。
吉米.卡特没有打电话,王仲也不心急,反正鱼儿已经咬钩了,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
吉米.卡特没有让王仲等太久,中午王仲准备找饭辙的时候,吉米.卡特就打来了电话,约王仲一起吃饭。
王仲出了酒店的门,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轿车已经停在了外面,司机快步拉开车门,异常客气的请王仲上了汽车。
到了地方,是一家米国典型的快餐厅,此时里面的人很多,显得有些吵杂。
王仲笑了,这老家伙,还是不甘心啊,昨天被王仲占据了主动,今天约王仲在这种地方吃饭,是想取回仅剩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