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哥说道:“我们没有本领正面弑杀一名神只,这边的兵力和人才都不充足。如果它过来屠杀我们的某个城市,我们也拿它没办法。”
“那么,到底还应不应该攻打黑水省呀?”马林问道。
发哥说道:“应该攻打,采用的方法是,让沼泽之神老老实实呆在它的恶臭沼泽里不要出来。”
马林说道:”做得到这种事情么?“
发哥说道:“还是有办法的。神只都很傲慢,这个沼泽之神还有个毛病,那就是喜欢赌博。我们去找它赌博。”
马林说道:“这件事很有意思,但是怎么个赌法?”
发哥说道:“你带着我过去,然后由我决定。越是简单的赌法越是有效果。”
“我非常担忧。”马林说道,他是真的担忧。
佩鲁和彭斯也都表示,这个办法不好。
“发哥不要这样,我们应该采用更简单的做法。”
发哥说道:“问题是,我找它赌博,它为未必会答应我,你们担心个啥?”
马林说道:“担心你见到它之后就回不来了。”
发哥说道:“你带着我,还怕回不来么?”
马林说道:“怕,好歹它是神只,厉害着呢。”
当下就觉得这件事难以处理。
要么绕过黑水省,要么攻克黑水省,与沼泽之神决战。
发哥说道:“马林,你前去淤泥城调查一下那边的状况,说不准就会有啥思路了。”
佩鲁说道:“对敌人了解越多,取胜的希望越大。”
以前马林都要靠月牙梭飞行,现在不同了,靠自己的披风就行了。
而且他还可以对自己进行幻化,飞行的时候瞧起来像是一只飞龙,或者墨鸦,或者别的东西。
把月牙梭取出来多麻烦?他把月牙梭送给了发哥,如果自己以后需要飞行道具来运输货物或者人,直接用自己的飞剑就行了。
以前他无法驾驶着剑飞行,现在情况有变,他已经是见习魔王了,要是连飞剑都驾驭不了,会把人笑掉大牙。
用披风飞行,速度比月牙梭快几倍。
而且可以隐形。
拉美斯当初把披风赠送给他的时候就预见到他将来可能会晋级魔王,所以给披风留下了强化空间。
马林的实力增强了,披风经过进一步加工处理,也变强了。
所以他才能用它飞那么快,而且可以随时隐藏自己。
飞去黑水省的省会淤泥城只用了十分钟左右,路上还玩了一小会。
淤泥城瞧起来黑漆漆的,但是很宏伟。
建筑喜欢用污泥色泽。
街道像是被泥水淹过了似的,但是有种独特的美感。
人流密集,但是治安不大好。
富人区非常繁华。
市中心有一座沼泽之神神殿。
现在正有一队小孩被领进去。
平民把子女卖给沼泽神教能够换取一定的钱财,其中的大部分都会成为奴隶,少部分会成为祭品,供沼泽之神食用。
如果自己的子女被沼泽之神吃了,对他们来说是件荣耀的事情,父母会得到额外的补偿。
对于养不起子女的家庭来说,能够把小孩卖给沼泽神教已经是件幸运的事情了,毕竟这样子下去小孩还能继续活着,不至于立马饿死。
即使对沼泽神教来说,养育小孩也是很耗费钱财的事情。但是如果想挑选施法者和护教卫士,最好从小时候开始。
表现出任何一种天赋都可以受到重视,至少吃的饱穿的暖。
没有天赋的就要当奴隶,或者实验品,这是神教自己的事情,外人不得插手。
拿去送给沼泽之神食用或者玩弄,都是正常的结果。
马林在街上购物,见到好几组淤泥卫经过。
淤泥城有种特殊的卫兵,绰号淤泥卫,地位比较高,全都是沼泽神教的虔信徒。
马林转悠了好大一圈,购买了不少东西。
见到小偷偷东西,也见到街道的角落里有人正在抢劫。犯罪分子似乎与卫兵存在勾结关系。
不过他也见到了一个治疗师正在救治一个倒在路边的病人。
果然什么样子的地方都有出色的人物。
他也见到一个小孩大约只有五岁,背着很重的一个箩筐,为的是赚取一块面包。
真是努力。
乞丐非常多。
他越是在这里参观,越是觉得自己应该早点拿下黑水省,改变这里的秩序,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
他很惊讶,这里居然也存在光明武士,他们有自己的聚会所,做事都很小心,受到一个非常有本事的官员的保护。
光明武士自然都对一个吃人的神只充满了仇恨,想早点消灭这个神只,也想颠覆沼泽神教,只是没有那种本领。
马林利用隐形能力去观察他们来这儿到底是做啥的,结果发现城中存在光明武士的一个圣地,是个地窖,里面有四十平米,曾经有一位人王级的光明武士在这里隐居,留下了几件典籍和圣物。
他们要在这里研读宝典,推广光明的教义,坚持武士修行。
所以不能离开。
总共十七名光明武士,其中有一个柱国级的老者,一个柱将级的,四个专家级的。
他们会尝试救助绝境中的人,惩罚罪犯,同时尽量少跟沼泽神教起冲突。原因是,惹不起。
一位专家级的小伙子对淤泥城的政治非常熟络,知道利用不同势力间的冲突坐收渔利,并且做一些有益百姓的事情,看得出来,这些光明武士都很喜欢他。
人王级的光明武士绝对值得景仰,马林知道想晋升到这个阶位到底有多难。他自己抱鸡蛋的大腿进阶像坐火箭一般快,如今也就是跟他平级。
这种光明武士隐居了二十多年的地点绝对称得上是圣地,具有重要价值。
那是五百多年前的事情了。
藏在这里的光明武士在模仿那位前辈,希望能够给本地带来更多光明和希望。只是社会环境实在是糟糕。
马林住在圣地旁边的一家廉价旅店中,并且进行了一番乔装,使得自己瞧起来像个街头卖艺的。
而且他真的出去卖艺了两个钟头,表演舞蹈。在这方面他表现非常好。
自从晋级见习魔王,他的各项才艺都在突飞猛进,否则还对不起这个身份。
他的舞蹈已经能够超过很多专业舞者,加上蓝星文化比本地文化具有先进性,他的舞蹈更显得好看。
他很注意适可而止的道理,不想跳着跳着来一群宫廷侍卫逼着他去皇宫跳舞。
他只是想了解一下淤泥城,熟悉此地的风俗和民情。
他用了一个下午熟悉街头艺人的身份,似乎自己如今的变通能力强了很多,很适应这个职业,来来往往的路人和街上的商贩都认可他是个有两下子的街头舞者。
因为跳得好,所以能赚到一定数量的生活费。
至于为什么要把事情搞的这么麻烦,自然是因为他想更好的理解这个社会,把问题解决的更漂亮。他喜欢不紧不慢胸有成竹的做事节奏,不喜欢急急火火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