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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章 未雨绸缪(1 / 1)

从后院抓了只羊,转身走进了厨房。

眼前这个看似憨厚,愣头青似的鞑靼小子,就是熟能生巧这个词的典范。

一把屠刀在手,小伙子就连东厂厂公都能给削成棍子。

看着眼前这小子,王霄眼中腾起一抹战意。

很久没遇上这样真正的高手了,他舒展双手很想跟鞑靼小子过过招。

“客观,帮你杀羊。”鞑靼小子刁不遇一脸憨笑着上前想要帮忙杀羊。

王霄手一闪,抓住了他的屠刀“不用,我自己来。”

“好好。”刁不遇后退几步遮挡着什么。

王霄笑了笑,手中屠刀翻飞,很快就将羊给处理干净。

拿水清洗的时候,金镶玉娇笑着走了过来在他身边晃悠“差爷,这种事情交给下人们去做就是了,干嘛自己动手。”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王霄翻过案板清洗干净,甩手将洗干净的肥羊摆上去收拾“掌柜的,之前包子里的是什么肉馅?”

金镶玉在他身边晃悠,一双小手不停的摸索“十香肉。”

她摸到了王霄的印章与通关文书,确定王霄的确是六扇门的人。

“十香肉?”王霄手上一刻不停,很快就将羊肉处理好“十字坡的孙二娘也是卖的十香肉。”

侧头看着金镶玉,眉宇间似笑非笑“我把她替天行道了,还烧了那家黑店。你这里呢?”

金镶玉后退一步,神色严肃起来“我开的是龙门客栈,可不是黑店。”

王霄看了她一眼,转回头开始洗锅清理,然后开始做菜。

几个伙计走到金镶玉的身边,目光示意要不要动手。

老板娘微微摇头。她还摸不清楚王霄的底细。看他之前用筷子轻易放翻那么多人,就知道这是个硬茬子。

没有绝对的把握,这种硬茬子是不能招惹的。而且他还有官身,鬼知道背后有什么复杂的关系。

羊肉下锅之后,王霄伸出双手用内力催动炉火。这一手看的身后蠢蠢欲动的伙计们有点发傻。

能够内劲外放的高手他们听说过,可从来没想过这种级别的高手会把内力用来做菜。

众人面面相觑,目光之中都在传达同一个意思。

‘现在的绝世高手已经都不要脸了吗?’

做好了饭菜,王霄招呼那些看傻眼的伙计们帮忙抬走。

离开厨房,路过金镶玉身边的时候。王霄顿住脚步,在他耳畔轻语一句“别让我知道你这里有冤魂,否则的话烧了你的龙门客栈。”

进入任务世界的王霄,无需再像是现代世界之中那样谨慎。身上的气势一出来,金镶玉甚至就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口。

等到王霄离开去了楼上的房间,金镶玉这才缓过气来“六扇门什么时候出了个这么年轻的高手?”

伙计上前询问“老板娘,咱们怎么办。”

“都等等,看看他们搞什么花样。”

来到房间,王霄招呼众人吃羊肉。他自己则是坐在一旁安静的喝水。

“真没看出来,你的手艺这么好。怎么不吃点?”

王霄摆手,放下水壶起身向外走去“没胃口,我出去转转。”

虽然仔细清洗过,可王霄也不清楚会不会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沾染上。

他宁愿什么都不吃只喝水,也不想给自己添堵。

出门沿着客栈转悠了一圈,仔细评估与观察了一翻四周的地形。随即上马,向着龙门关方向疾驰而去。

关隘有驻军,附近还有个小小的集镇,住的都是驻军家属。

大明边军采用屯兵制,守军世世代代都驻扎在一个地方。家属们自然是聚集成村成镇。

这里虽然地处边荒,可实际上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样荒凉。

自从朱棣时代结束之后,大明对草原的封锁就逐渐被大头巾们一点点的拱开。

所谓晋商八大家,可不是等到了天启崇祯朝才开始和北边做生意的。他们早在许多代人之前,就已经半明半暗的走私粮食铁器等等被明令禁止的货物出关。

这些货物不但不用交税,而且还是草原上的部落所急需的,价格可以卖的很高。

草原部落没有什么科技可言,大元退回漠北之后甚至就连铁箭头都做不了。

走私铁器再换成牛羊马匹毛皮,带回关内卖出又是一笔巨款收入。

晋商为何那么有钱,甚至能开得起铺满全国的票号。其最终的根源就在于这里。

而且这些人非常有投资意识,他们赚了钱不是马上就拿去潇洒,而是大规模的资助那些出身贫寒的学子。

等到这些被资助的学子们通过了科举,鲤鱼跃龙门之后,他们还会加大投资,要什么给什么的那种。

作为回报,无论是朝中还是地方上,都会有人给他们的走私生意保驾护航。

这种事情一直持续到大明被生生挖空完蛋,然后换个主子继续干。甚至还能被嘉许,做个皇商什么的。

事情做的足够隐秘,再花钱找笔杆子们帮忙洗白。日后知道他们的人,都会说他们懂得为客户着想,很有商业道德。

比起谁来了就跪谁的衍圣公一脉来说,这帮人也是不逞多让。

因为经常会有商队路过,所以关隘外的镇子上各种店铺都有。王霄找了家酒肆,花着邱莫言她们给的银两先吃了个饱饭。

之后去了兵器铺,购买了一大批的狼牙箭。

从东厂黑骑身上抢来的弓还在,可箭都已经用光了。他得补充弹药。

接着又去了药铺,买了些药材准备自己调制药物。

无论是伤药还是别的什么药,都得先有原材料才行。

买了一批绳索,能做绊马绳的那种。还有些硝石什么的易燃物品。

来之前他就想好了行动步骤,这些都是之后的必需品。

看了眼身上的脏衣服,转身向着布店走去。

古代是没有成衣铺的,衣服什么的都是家中女人去买来布帛,回家自己裁剪缝制。

所谓的女红,指的就是这个。这也是女子嫁人的时候一个重要的考核标准。哪怕是林妹妹那样的,也得学女红。

若是在古装影视剧里看到有出售成品衣服的服装店,可以直接给其打上神剧的标签。

王霄在布店里裁了布料,还花钱借用了店家的针头线脑,就这么在人家的店里自己缝制了一套衣服出来。

无视了商家见了鬼的表情,换上了新衣服的王霄看了眼天色,准备返回龙门客栈。

出镇子之前,看到路边小摊位上有卖羌笛的,王霄顺手就买了一个。

在点灯烧蜡都舍不得的时代里,天色黑下来之后那是真心没有什么娱乐项目。

有老婆的还好说,可以聚在一起商讨未来的生活。

没孤身一人的,黑漆漆的夜色里什么都看不到,那就只能是睡觉了。

王霄睡不了那么早,现代世界养成的习惯就是晚睡晚起。所以他得给自己找点消遣的活动。

回到客栈的时候,正好看到一身清凉的金镶玉蹲在房顶上点蜡烛。

估计她跟邱莫言是刚刚打完架。

看到王霄的目光,金镶玉一咬牙,扯着嗓子开唱“八月十五庙门儿开...”

王霄哈哈大笑,翻身下马回到了客栈。

他不但给自己做了身衣服,还给那姐弟俩也做了一套。

聊了几句,众人纷纷各回各房去睡觉。

离开之前,王霄给众人分发了自己调配的驱虫药。

千万别把古代的客栈想象成现代的旅馆。两边的差距那是用光年来作为计量单位。

现代的旅馆,不论软件硬件服务什么的,最起码干净整洁。

可古代的客栈里,干净那是没有的。整洁什么的更是别提。

睡觉是大通铺,不知道有多少人睡过的那种。

而且因为房子是木质的,并且缺乏驱虫药什么的。所以各种爬虫乃至长虫都是常客。

就算是所谓的上房,也仅仅是不用挤大通铺罢了。

这也是为何古代有钱有身份的人,外出的时候都喜欢投宿在寺庙之中的原因所在。

王霄转着手中的羌笛,飞身上了客栈房顶。

无视了不远处的金镶玉,抬头看了眼夜空,自顾自的吹起了笛子。

别说是王霄这样的聪明人了,就算是个笨蛋,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界,又有着足够的时间,什么样的乐器也都学会了。

悠扬的笛声流转,金镶玉那边不唱了,看模样好似随时会过来。

“朋友吹的好曲子。”

客栈外来了两匹骆驼,戴着斗笠的男人向着王霄拱手“能在这偏僻之地听到如此好曲,实乃幸事。”

王霄向他挥了挥手,翻身回了房间去休息。

至于外面的金镶玉要如何跟周淮安打情骂俏,如何勾搭小白脸,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没错,来的人正是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周淮安。

差点走错了片场,王霄也是忍不住的笑。

话说这位也曾经出演过林总教头,这算不算是另类的穿越?

回到房间的王霄再次撒了遍药,这才安静的休息。

这边才躺下没多久,那边就有人敲门,小声的说“周大人来了,咱们现在就出关。”

“我之前看过天色,风雨就要来了。这个时候走不了。”

王霄翻了个身“早点休息,明天会很累。”

门外的人沉默了片刻就离去。

他们与王霄不是一条路上的,既然王霄不愿意走,那他们也不会强求。

王霄说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非胡扯,他是真的懂。

之前吹笛子的时候就看到了风暴即将来临,知道这种天气下走不了,这才懒洋洋的去睡觉。

至于晚上发生的那些事情,以及在风雨之中杀上门来的东厂高手们,王霄听到了也没有起身。

现在还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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