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的周末,无事可做的小临缩在沙发里看电影。《画皮2》里狐妖和公主互换外皮的场景吓得她尖叫。朱厌在一边嗤之以鼻,一个能够看到灵体的人,竟然会被这种小儿科的东西吓成这样,真是没救了。
吃饭时,小临还在想刚刚看过的片子,“要是真的能够换外皮就好了,我就要奥黛丽赫本的外形,哎不对不对,还是要中国人的吧,范冰冰不错,张柏芝也很漂亮……”
袁莫放下筷子,站起来走向书房。真是傻瓜,她不知道刚才自己的样子是有多傻。可是,这样子就很好,不用和任何人换。
夜半时分,朱厌坐在吧台前慢慢喝着杯子里的液体,这种叫“已成空”的酒看起来和白水几乎没什么差别,初入口时味道也极淡,越往后酒味越醇厚,到真是合乎它的名字。
不时会有女人来和他打招呼。这也难怪,这样一个面容俊朗的单身男人独自喝酒,自然会有人想要与他共饮。再加上他懒洋洋的笑容,以及对任何人都和颜悦色的样子,吸引了大批女人前仆后继。只是喝完酒后就再没有下文,朱厌不介意和陌生人喝一杯,却没打算再有什么发展。不知为什么,本来早已习惯的直接而含有欲望的眼神让他厌烦不已。
上一个自动过来的女人才不甘心地走开,很快就又有人坐过来。朱厌微笑着抬起头,愣了一下。这不怪他,任何人看到这么漂亮的姑娘都会发愣的。面前的人儿一头乌发随意披散在略显瘦弱苍白的肩头,纯黑的连衣裙衬得皮肤晶莹剔透;双眼不大但极亮,只是微微瞟一眼就能夺心夺魄。他忍不住又多看了一眼,或许今天晚上不会太无趣。
而那女人只是坐在那里静静喝着自己的酒,同他一样,也是“已成空”,喝完后便站起身来,朱厌不免有点失望。而当那女子转身的瞬间,轻轻说了句“走吧。”极为熟稔的语气,朱厌笑笑,一口喝完杯中的残酒,跟了出去。
初春的无聊夜晚,一场艳遇无疑是最好不过的点缀。空荡荡的大街上,偶尔有零星的路人走过。朱厌和女子并肩慢慢走着,只是沉默。
终于是停了下来,女子面对他站定,微笑着:“谢谢你送我回家。再见。”
朱厌眼里的意外一闪即过,“要再见总得知道对方的名字吧,我是朱厌。”
“你叫我玫瑰好了。”说完,纤细的身影转身离开,慢慢消失在黑夜里。只剩嘴角含笑的朱厌独独站在原地。
接下来的几天,朱厌都在初遇的酒吧等着,他知道她会来。而得知了真相的小临却只想叉腰大笑三声,这个伤害过多少无知少女心灵的花心大萝卜也有沦落至此的一天,果然是一物降一物。八卦心起,便死皮赖脸地非要跟朱厌一起去等,顺便还硬是把袁莫拉上了。
三人坐在那里闲聊了好一阵子,却没见到玫瑰。看来今天又要空等了。谁知就在众人准备打道回府时,玫瑰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果真是人如其名,玫瑰很美,除却外形的无可挑剔,重要的是那种无法隐藏的气质,她站在那里微笑,像是月光下带着露水在风中轻轻摇晃的盛放的玫瑰。
小临拉着袁莫迅速走开了,当灯泡就要有当灯泡的觉悟。忍不住有些嫉妒,造物主也真是偏心,人和人的差别那么大。小临想到自己如的平板身材和短发,忍不住深深叹气。
“真漂亮啊。”
“嗯?”袁莫一副刚睡醒的样子。
“我说玫瑰,真漂亮。”
袁莫不置可否的撇撇嘴,“那个女人,让我觉得很不好,所以你最好离她远些。”
“我当然会离她远些,你看朱厌刚才的眼神,我可不觉得他会因为跟玫瑰是同性就容忍我她三尺之内。”
袁莫没有再说什么。
那个女人身上,带着不祥的气息。不知朱厌为何没有感觉到。
罢了,随他去。虽然从未见那小子好好修炼过,但是凭他的能力,自保是绰绰有余了。
“小林子,你觉得朱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自恋、话唠、欠打。”
“其实有时候我有点看不透他。”小临的回答似乎被自动忽视了,薇薇自顾自的继续说下去,“他看起来明明是很花心的样子,总是不停和美女搭讪,但是从来没看到他和哪个女人状似亲密。按照一般剧情设定,他一定是曾经受过很深的情伤,一直未愈合,所以现在用花心的外表来掩饰心灵的伤痛。”
“呕……”小临做呕吐状。自从之前见过朱厌一次之后,薇薇就被迷住了,不断跟她打听朱厌的各种情况,并且找各种借口来袁莫家找她,以便能发生一场“偶遇”。
“这种情况下,需要一个女人来治好他内心的伤。……”薇薇仍在喋喋不休。
小临摇摇头,真是越说越离谱了。如果真是这种情况,那个女人大概也会是玫瑰。即使是朋友,小临也不得不承认,从外在条件上来看,薇薇可能是没什么取胜的机会了。看来,要提早做好安慰薇薇的准备了。钱钟书的爱情定律是A爱上B,B爱上C。世间情情爱爱,大抵如此。她想起两年前薇薇喜欢的男人离开她时,她痛哭的样子,忍不住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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